一天晚上,我抵达韦斯顿,被阵雨淋了个透湿,口袋里只有两先令。婶母索弗萝妮亚晕了过去,贝西·巴基差点辞职,蒂姆发着抖为我说情。
“他是弗什维尔家的,是个可以叫人忘记过去的人,……我有一些关系,认识几位要人。”
我当上了普利博士的助手,他是布里克莱耶养老院的院长,喝劣质威士忌喝糊涂了的老蠢货。
唔!工作不算难,人们来医院不过是为了死得快点或慢点。
我的博士论文——可惜没做完——有个颇不寻常的题目:《俄耳甫斯转世说和对死亡的真正理解》。多夫斯读了论文的头几页后,向我投来威胁的目光,用老猛兽的嗓音嘟哝着:
“见鬼,我的小朋友,你有可能到达最危险的真理的门口!”
他怒气冲冲地用变成棕色的、因钙质变硬了的指甲在手写的最后一句话下面画了一道:死神是具有意志和个性的物质和智力的表现。
“我希望,”他说,“这只是预言家或通灵者的话,不然……”
“明天,我打算用无法反驳的证据来证明它。”我答道。
我俯下身,和他谈了这些证据。
“弗什维尔,该死的小伙子,”他吼道,“真遗憾这事没发生在十六世纪,否则我会快活得难以形容,把你拖到特别最高法庭的法官面前,把你当做世上最可恶的巫师,叫人剥你的皮,然后在蒂伯思把你活活烧死!”
可是我的论文一直没有写完;潘冬维尔的监狱结束了我的学业,也使我最大的期望落了空。
在布里克莱耶养老院,我每周领取十八先令,作为眼看着人死去,并签发下葬许可证的报酬。
我对他们临终的痛苦和死亡无动于衷,也不特别关心哪一位病人,直到有一天警察们用担架抬来了乔纳森·沃克斯。
这是一位侧影酷似锤头鹤的古怪家伙。
他是在港口区被人收容的,他蜷缩在棉花包之间,活像藏在洞中的一头野兽。
我们没有发现他有什么病,但是他已气息奄奄。
生命正在离开他的躯体,仿佛水从陶罐的裂缝中流失。
应该承认,普利不喝酒的时候并非是个十足的傻瓜。他摇着长得极难看的头,嘴里咕哝着:
“我倒真想知道这狗娘养的究竟因为什么会在这两天吹灯拔蜡。你去找原因吧,小弗什维尔,我可不想找了。”
可是我也放弃了努力,为此觉得大大丢了脸。
沃克斯临终的那个夜晚来到了。
我坐在他的床头守夜,不停地低声讲着这几句无能为力的话:
“他的全部器官均完好无损,没有任何生命机能受到破坏,然而他就要死了……他就要死了。”
蓦地,我记起了我那篇了不起的论文的最后一句话:
死神是具有意志和个性的物质和智力的表现。
我快活得发出一声野性的叫喊:
“他妈的……是死神和他过不去!”
我捏紧拳头,大吼一声:
“咱们俩来拼一拼吧!”
这时,我听见一阵轻微的响动。
床头柜刚刚被撞了一下,我看见放在柜上的玻璃杯和大肚长颈水瓶微微颤动,接着玻璃杯突然倒了,滑落到石板上摔碎了。可是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离床是至少有三步之遥,垂危者也没有做任何动作。
我没有动;相反,我假装不关心这件事,打了个哈欠,仰卧在扶手椅里,好像要舒舒服服地睡一觉。
沃克斯在床上一动不动,如同教室中雕在墓石上的死者卧像。
我半闭着眼睛,但热切地注视着他。
这时,被子上有个东西在动,仿佛有条看不见的大游蛇在蠕动,慢慢地向垂死者的喉头爬去。
我清楚地看到一个印痕在移动。沃克斯突然间睁大眼睛,目光中充满恐惧。
这时我跳了起来。
我以闪电般的速度,朝那个正在爬的、看不见的形体伸出手去,抓到了……
是的,我抓住一个有形的、有生命的东西……或许是一只手。
搏斗立即开始。
看不见的双臂与我角力,我的腿肚子被狠狠踢了一脚,接着脸也被抓破了。
但是,我带着野性的快乐感使我占了上风,即将制服这看不见的东西。
突然间,我耳畔响起一个哀怨的声音:
“不……迪克……我不能……你别……”
我听出了嗓音,险些支持不住。
“蒂姆叔叔!”我叫道。
我好似听见远方的一声雷鸣,蒂莫特思·弗什维尔叔叔站在我的面前,身着黑衣,面色苍白。
“蒂姆叔叔,”我喃喃地说,“这么说,你是……”
“我是!”
“死神?”
“对。”
要说蒂莫特思·弗什维尔叔叔向我泄露了他这个人、他的力量和使命的奥秘,那等于撒了弥天大谎。他不过刚开始这样做,我知道的事情还极为有限,尽管这已远远超出了人最清醒的理智范围。
他“亲自”出马,是出于需要,因为有些人很难被送上西天,稍作努力便可长生不死。幸而他们对此“浑然不知”,而全部问题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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