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后,开枝散叶似乎有了希望。我们的生活不再被安排得满满当当,有天吃早餐时,艾米从烤面包上抬起头说“我停用避孕药了”,就这么简单一句话。她的避孕药停用了三个月,却一点儿动静也没有,我们搬到密苏里州后不久,她便约好了医生为我们采取相关医疗措施。只要动手开了个头,艾米可不喜欢拖拖拉拉,“要告诉医生,我们已经试孕一年了”,她说道,而我竟然傻乎乎地同意了。那时我们已经罕有肌肤之亲,但两个人仍然觉得该要个孩子,要宝宝是理所当然的嘛。
“你也必须出力,到时候你必须献出精子。”在开车驶往圣路易斯的途中,她开口说道。
“我知道,你讲话为什么要用这种腔调?”
“我只是觉得到时候你只怕不肯屈尊,你这人通身都是傲气,自我意识又强烈。”
我身上确实交织着自傲和自我两种特质,相当让人讨厌,但在生育医学中心,我却尽职尽责地钻进了那个奇怪的小房间。该房间专门用于自慰,此前已有数百个男人进去过,为的只是打打手枪放上一炮,敞开“水龙”灌注精液之海(有时候,我会把俏皮话当作自慰的武器)。
房间里放着一张裹有塑料套的扶手椅、一台电视和一张桌子,桌上摆着五花八门的色情读物和一盒盒纸巾。从书中女子身上各处的毛发看来(没错,是上下两处毛发),那些色情读物是20世纪90年代初的货色,也并未色情到十分露骨的地步(从这一点又可以引申出一篇妙文:谁来挑选生育医学中心使用的色情读物呢?谁来决定哪些读物可以让男人们把事办了,又不会让屋外的一众女人蒙羞呢——屋外可有一位位女护士、女医生,还有内分泌紊乱却又满怀希望的妻子)。
那间屋子我前后去了三趟(生育中心想要多备几份精液),可是艾米却压根儿没有采取行动。她本该开始服药,但她就是一拖再拖,死活没有服药,将要身怀六甲的人是她,宝宝会在她的身体里孕育,因此我忍了几个月不去催她,私下里留心着瓶里的药有没有变少。一个冬日的夜晚,几瓶啤酒下肚以后,我迈开步子嘎吱嘎吱地踏着家里的楼梯,脱下沾雪的衣服,蜷到床上躺在艾米的身边,把脸颊凑近她的肩膀,呼吸着她的气息,用她的肌肤暖着我的鼻尖,低声把话说出了口:“艾米,我们生个孩子吧,我们生个孩子吧。”但她居然一口拒绝了我。我原本以为她好歹会有几分担心紧张,几分战战兢兢,嘴上说:“尼克,我会是个好妈妈吗?”结果她却干净利落地吐出了一声冷冰冰的“不行!”。那句话说得波澜不惊,听上去没什么大不了,却也没有转圜的余地,她只是对此事失去了兴趣而已。“因为我发现重活累活全都会落到我的头上,”她讲出了道理,“尿布啦、约医生啦、管孩子啦,到时候都会是我来干,你不过时不时露个脸,当个讨人喜欢的爸爸。我得挑起担子好好教育他们成人,你却会给我拆台,到头来孩子们打心眼里亲近你,却打心眼里讨厌我。”
我告诉艾米她这番话并非事实,但她不信,我又告诉她我不仅仅是想要一个孩子,我还需要一个孩子,因为我必须知道我可以倾尽所有去爱一个人;我可以让这个小生命感觉永远会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向他敞开,无论前路将有多少风雨;我可以成为一个跟我爸爸不一样的父亲,我可以养育出一个跟我不一样的小小男子汉。
为此,我恳求艾米,她却不为所动。
一年后我收到了一封信,里面是诊所的通知:如果该诊所没有收到艾米与我的消息,就会把我的精液处理掉。我把那封信堂而皇之地摆在餐桌上,算是公开向艾米开火,三天后却看见那封信躺在了垃圾箱里,那是我们两个人最后一次就这个话题过招。
当时我跟安迪已经偷偷交往了几个月,因此没有资格觉得失望,但这仍然挡不住我的心痛,也挡不住我做白日梦:我还梦想着我和艾米会有个宝贝儿子呢,我已经一心迷上了他,而且艾米和我生出的一定是个格外出众的宝贝。
那几只提线木偶正用一双双带有戒意的黑眼睛打量着我,我从自家的窗户望出去,一眼看见屋外挤满了新闻车,然后我迎着温暖的夜色踏出了门:是时候出门逛逛啦。说不定有个小报记者偷偷地跟在了我身后,如果真是这样,我也压根儿不在乎。我穿过小区,沿着“河间大道”走了四十五分钟,然后上了高速公路——这条公路正好从迦太基的中央拦腰穿过。这一段路到处是滚滚的声浪和烟雾,我足足走了半个小时,途中经过不少汽车经销店,看见店里的卡车摆放得好似一道道诱人的甜点,还经过不少连锁快餐店、酒品店、便利超市和加油站,一直走到通向市中心的出口匝道,整段路上连一个步行的人也没有遇到,只有身边呼啸而过的汽车中露出一个个隐约的身影。
此时已近午夜,路过“酒吧”时我动了心想要进去,可惜里面的人潮让我望而却步,眼下“酒吧”里必定待着一两个记者吧,反正我这样的记者就会这么干。话虽这么说,我心里又确实想去某家酒吧里逛一逛,融进人堆中间找找乐子,出口闷气。于是我又迈开步子走了十五分钟,到了市中心另一头的一间酒吧,那间酒吧比“酒吧”便宜些,吵一些,也朝气活泼一些,周六晚上总能在卫生间里看见人们呕吐物。跟安迪玩作一处的家伙就会光顾那家酒吧,也许还会拖上安迪一起去寻开心呢,要是能在酒吧里撞上安迪,那就算是我鸿运当头,至少能远远地从屋子另一端细细揣摩她的心情;如果她不在酒吧里,那我至少还能喝上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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