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凡的神秘之旅_微风凌凌【完结】(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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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凡:这种地方很容易结交人的。

  杨磊:但是她很例外,应酬之后,人家太太小姐找她喝茶,打麻将,还有一些什么慈善活动的,她都一概推脱。

  秦小杰:这说明她并不想参加这种社交活动,她不喜欢这种公关日子。

  夏语:这么说,她是清白的。

  杨磊:可以这样说。而且吕凡,你记不记得,受害人四她在遇害的那天,用掉了一万块钱。

  吕凡:当然记得。我回去查了受害人五,她的账户的钱的支出实在是太大,所以区区一万块钱对于她来说是很正常的。而且她遇害这几日钱的支出不比以前少,所以钱这条线索对她来说就是断了。

  夏语:我们也发现,在遇害当日,受害人一,受害人二分别都在各自的账户里取走一万块钱。受害人三因为没有账户,所以我们没有查出什么结果。

  吕凡:那你们快说说,你们这几天的进展。

  吴清:我先说呀,我们第一天去了受害人一,受害人二的住所。果然像杨磊说的一样。这两人都是外地人,因为是同事,所以住在一起。受害人一为人虽不是很热情,但是基本的礼貌还是有的。受害人二就不行了,他见人基本都不打招呼。这也无所谓,因为现在很多的年轻人都是这样的,见光死,对于这种整天面对电脑的人就更是这样的了。可是受害人二居然还在继续虐待那只可怜的狗,不是之前那一只,是另外一只,一只很大的哈士奇狗。满身都是伤痕。我不知道他怎么下的去手。

  吕凡:你怎么能确定是受害人二虐待的。他已经失踪了,你听谁说的。

  吴清:这还用问,他以前就犯过这样的错误。这只狗又是他们领养的,不是他虐待的,是谁虐待的。

  杨磊:吴清,你等等,你说他们,他们领养的,是两个人或者两个以上,而不是受害人二自己,另外的人是谁。

  夏语:我说吧,吴清,太感情用事了。是这样的,我们先去了受害人一二住的房子,房东过来听说我们警察助员,二话没说就把房子给我们打开了。而且还给我们提供了很多他们两人的消息。受害人一和受害人二本身是不认识的,受害人二在六年前先租了这个房子,这孩子以前还挺招人喜欢的,身边一直有个漂亮的女朋友陪伴在侧。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他女朋友就不再过来看他了。而且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有一次房东见到他,忍不住问了一句,小李呀,你那个漂亮的女朋友呢。谁知道,这孩子对她吼了起来,说死了,已经死了。房东当时还是挺诧异的,而且很生气,但是想想也许是分手了,心情难受,才这个样子的。后来房东见到他,和他打招呼,他都爱理不理的。然后受害人一就搬进来了。两人一直住到现在。而且受害人二曾经虐待过一只狗,是被他的邻居发现的,然后报案了,据说是晚上经常能听到那只狗在很乞怜的叫。所以他是不允许再领养狗的。

  杨磊:我不好意思,打断一下。他虐待狗的时候,受害人一已经搬进来了吗?

  秦小杰:我当时特意问了房东这个问题,说已经是搬进来的了。

  吕凡:那现在的这条哈士奇是怎么回事?

  夏语:是受害人一领养的?

  杨磊:那会不会是两个人共同虐待这只哈士奇?

  秦小杰:不排除这个可能,也有这个可能,就是受害人一自己一个人虐待这只狗的。

  吴清:肯定有受害人二参与,他是死性不改。

  吕凡:你们能不能说到正题,这和他们失踪有什么很大的关系吗?难不成第一只狗死了,然后回来找他索命了,就算索命,也是受害人二呀,关受害人一什么事情。

  吴清:说不定,第一只狗也是他们两人一起虐待的,虽然受害人二承认是他自己干的。

  吕凡:不至于吧,吴清,你能不能把人和狗一样的对待,不要戴有色眼镜看人呀,人家说不定都已经改过自新了呢。又跑题了,说正事。

  夏语:我们去查了他们两人的住所,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地方,这是我们拍到的照片,你们两看看。

  秦小杰:他们和同事之间的关系一般,现在社会上都是这样的关系,不是很浅,但是也谈不上很深。怎么说呢,点头有余,借钱不足的关系。他们两个人遇害的那天晚上照常八点下班,然后坐上小巴车回家。但是有一点很奇怪,他们没有坐回家的那趟小巴车,而是坐的是另外一趟小巴,正好和另外一个同事回家的那趟小巴是一样的。另外一个同事还问他们了,要去哪呀?

  吕凡:是呀?要去哪呀?两人不会是背背吧。出去鬼混去。

  吴清:胡说,两人要是真是这种关系,回家不是更好呀。家里就他们两人。

  吴凡:你这么一说,已经有八分像了,两人在一个屋檐下这么多年,而且都没有女朋友,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夏语:吕凡,你这孩子变坏了,小杰,你继续说,别理他。

  秦小杰:他们回答说,有点事情,然后两人都没有说话了。受害人二只是和受害人一说了一句话,注意包。他那个同事打算继续和他们聊天,但见他俩没有要聊天的意思,就闭嘴了。

  杨磊:后来两人到哪里下车了。

  秦小杰:后来他们那个同事先下车了。

  杨磊:他们同事在哪里下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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