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我没有能在熊冬眠前为他准备好熊毛衣,第二天他就回森林了。
我开车送他到森林的边缘,他一步一回头,和我挥手道别。
我微笑着和他说再见,我穿着暖和的红色毛衣,束着红色发带,黑色头发乖巧地伏在肩头。
我一直不哭,我要熊记得我的最后一个表情,是微笑。
这个冬天,我为熊编织好了一件很大,很暖和的灰色毛衣,我每天抱着这件毛衣睡觉,等到春天我把毛衣送给熊的时候,上面就有我的味道了。
熊会喜欢的。
这个冬天我完成了超五星酒店的色彩设计,沙特人很喜欢,他说他喜欢所有细节,他甚至对我说:“我喜欢聪明女孩子,做我的妻子吧。
我会送给你最大钻石戒指作为信物,让你一个人住巨大的宫殿,铺面最昂贵的波斯地毯,让许多蒙着面纱的漂亮女孩子伺候你。”
我笑笑,向他摇了摇手,说“你看,我是有戒指的人啊。
不过,若你真的喜欢我,也许你能答应我一个请求。”
他有点懊恼地说,“那你说吧。”
“请把这个酒店叫做,熊的假日酒店,好么?”
他沉思了会,说“好吧,让你如愿。”
我一直抱着熊毛衣在安睡,等待春天,等待熊回来……
故事讲完,余音绕梁。
很奇怪的故事,缠绕着我的一生。
我说过,我喜欢温情。
温情总是好的,生活中,要有光。
我想,不但要有光,还要有希望。
我想,本来就没有确定的命运。
我前所未有地坚信,自己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而不需要通过改变他人的命运或者他人改变我的命运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我要轰轰烈烈的活着。
我很渺小,要干大事。
是的,平凡怯懦的人没有谁做到过。
但谁说就一定不能做到呢?
(注:这章的故事熊的毛衣是八年前从萌芽上看到的,一直记忆犹新非常喜欢,今夜无眠,光棍很苦,去酒吧买醉,不省人事,写了些抄了些,完成此章,心觉羞愧难当,以后绝不发生此类现象,生活不易,风霜雨雪,刻下伤痕,在此谢罪,请多包涵,恳请看到的朋友原谅。)
☆、第九十八章 僵尸变
“大海,故事太棒了,你这个有情怀的人!”阿英双眼亮得吓人,一把勾住我的肩膀,不是有碍于男女有别的话,看那架势简直就想一口亲上去。而且她这个动作,把胸脯完全压到了我的手臂上,丝毫没有避讳。我的感知何等敏锐,立刻就感受到了她胸前是何等汹涌澎湃。
波涛汹涌,真材实料呀!
我忍不住偷偷咽了口口水,舔舔有些干枯的嘴唇。
随即阿英拍着我的肩膀,不厌其烦地说:“别太相信所谓的爱情和友情,年轻人,记住,除了至亲之人,在这个世界上没什么人值得你付出一切去信任。在战场上,只要拿着武器向你冲过来的,无论是谁,都是你的敌人。在战场之外,凡是想把钱从你口袋里掏出去的家伙,也都是敌人。骗你欺你耍你玩你的,全他玛都是敌人。”
我默然,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阿英盯着我说:“温情,并非好事,那多半意味着你很怀旧。你要做一个自信的人,你的目标永远在前方,而不是过去。”
“你喜欢怀旧,那就意味着你现在并不幸福。”
“那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的人,在现实中找不到快乐和希望,他们才会怀旧。所以,你要自信,自己相信自己,自信改变人生。”
“现在,你是一个盗墓的人,未来,你可能会是一个舞蹈的人。”
“我很看好你,请努力。”
她老说她看好我,我真的就那么好看吗?
我不觉得,虽然我感觉不怎么难看,但也算不上好看。
难道是我有某种特殊的气质吗?
气质有与生俱来,有后天形成的,也有先天具备的,并且是由一些珍贵的品质体现出来的。我觉得自己可能唯有的气质便是书生气吧,当然,其实本人是个文盲,没读过几年书,只是翻了些野书,便自觉知识很多……我一直认为自己就是那只坐井观天的蛤蟆。
阿英是个不虚伪的人。
我喜欢这样的人。
她说,你要好好努力,莫要浑浑噩噩。
她又说,要想成为赢家,必须成为专家。
专业成就梦想,大多数人的奋斗目标是从一而终。
打工皇帝唐骏的年收入远远大于很多企业老板的总收入;姚明打球的收入远远大于很多老板的总收入;刘德华唱歌就足可以成就他一生的致富梦想;农民科学家袁隆平的财富是无法用钱来衡量了。
所以学好专业或技术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条很好的成功致富之路。
阿英笑吟吟地说:“当然,我也不排斥盗墓这个专业。”
“不过,你并不适合干盗墓这个行当。”
“为什么?”
“人心险恶,世事无常,进了墓杀了人,一切都在无形中改变你很难再开心起来。”
“我希望你开心,别像那只戴着金箍猴子。”阿英微叹口气,似有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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