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在探长身后关上门,住在布莱德林新月区的妇人好长一段时间保持着同样的姿势。她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会客室地毡的褐色花纹,伸出舌头舔着她的薄唇。她没有显现一丝不安,全副心力都集中在思考,大脑像个电动钟摆一样快速运动着。约莫两分钟的光景,她站在那里动也不动,仿如一件家具,一只安静的闹时钟。终于她转过身走回起居室,跌坐在被探长的重量压扁的椅垫里。她全凭本能让自己小心坐在硬邦邦的椅子上——似乎那是生命当前最马虎不得的一件事。她从餐具橱的抽屉里取出一条白色桌巾,开始准备晚餐,在厨房和起居室间从容地来来去去,精心将刀叉平行摆放好,一如她平日所做的。在她一切就绪之前,钥匙“咔啦”一声门锁打开,一位28岁,穿一身淡褐色的女人走进门。她的灰褐色外套,鹿褐色围巾,稍称得上流行的绿褐色帽子,告知了她的职业。她在走廊脱下橡胶鞋套走进起居室,应酬地笑谈外面的雨天。
伊芙雷太太应和着,说:“我帮你准备了一些冷餐当做晚饭,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出去一下。我急着去见个朋友,希望你觉得没什么关系。”女人向她保证没什么大不了的,伊芙雷太太感激地回到厨房。她从托盘里端出烤牛肉,切薄片做三明治,用白色餐纸将三明治裹起来装在面包篮里,配上煎好的肉肠、切成菱形的肉片和一包巧克力糖。她在火炉里添了一点儿柴,装满一壶水,把壶搁在炉台上,等她回来时水就烧开了,然后赶紧上楼。她回房里换上外出的衣服,小心翼翼地把几缕顽固的发丝塞在帽子底下。她从抽屉里拿出钥匙,接着又打开另一个抽屉,数过抽出的那叠钞票后,把它们塞进钱包,然后在堆叠的帆布和丝绸上打开记事本写了一封短笺,将信签装入信封藏在外套口袋里。她再度下楼,拉出手套,拽起厨房桌上的小篮子从后门出去,并将门锁上。她走到街上,毫不左顾右盼,她挺直脊背,昂起下巴,坚毅前行,像是在对世人昭告自己是个操行良好的公民。她在富汉路的巴士站等车,表现出一副明达事理及懂得矜持的女人的样子,对其他候车乘客视若无睹。和往常一样,她上车时,车上只有那个观察力出奇好的驾驶员认出她曾经搭过他的车。当巴士带她前往布莱辛顿的途中,她丝毫不动声色:同车乘客以为她要不是只麻雀,就是根灯柱。抵达布莱辛顿前,她在史崔罕丘下了车,消失在夜晚的浓雾里,没有人记得她当时是往哪个方向去,没有人因她隐藏在外表下的紧张惶恐而觉得不安。
街灯如朦胧的月光般悬挂着,她往上走了好长一段路,又向下走到另一条一模一样——笔直平坦、雾茫茫的街灯、冷冷清清的路。一条又一条。在最后一条街的半途她突然转身,返回最近的一盏街灯。一个女孩匆匆忙忙地超过她,约会要迟到了;小男孩合掌摇着两便士发出“叮当”声响。没有别的人了。她假装借光看表,重新朝着原来的方向走去。她左边一幢有高耸宏伟的柱廊建筑,承袭着布莱辛顿上流社会的高傲和冷漠,墙上的灰泥如雪片般剥落,鲜艳夺目的窗帘显出房屋主人庸俗的品位。此刻这些东西已经没什么值得细看的,惟有门内扇形窗户缝隙露出的一丝光线显示屋里有人居住。她隐身在其中一扇门里,轻轻关上厚重的门。爬上两层光线微弱的老旧阶梯,爬到第三层楼,三楼没有灯。她抬头望望黑漆漆的楼上,倾听着,但整栋房子里只听得到旧木头发出的叽嘎声。她一步步缓慢地摸索着往上爬,在转弯处小心翼翼以免绊倒,终于走到没有半丝光线的楼梯顶端,停下来喘气。盘算着某人应该知道是她来访,她用手摸索看不见的门,找着了,她轻轻敲门,里面没有任何回应,门底下也没有显示里面有人的光线。但她还是又敲了一次门,嘴唇贴在门与门框衔接的缝隙悄声说,“乔瓦得,是我!”几乎在同时,门里有什么东西被一脚踢开,门开了,她从敞开的门外看见点了盏灯的房间,男人的侧影看上去像是逆光的十字架耶稣像。
“进来,”男人说,把她拖进房里,关门上锁。她把她的篮子放在窗帘后面,转身面向从门边走过来的男人。
“你不该来的!”他说,“你来做什么?”
“已经来不及写信告诉你了,所以我过来,我必须见你。他们已经知道他是谁了。苏格兰场的警察今天傍晚来过,想知道有关你们两个的事。我把我知道的告诉了他,告诉他一切他想知道的事,除了你在哪里。我甚至还把你们的照片也给他了。他知道你人在伦敦,你已经不能再留在这里了。你该赶快走。”
“你为什么要把照片给他?”
“当我假装去找那些照片时,我知道我不能空着手回来说没找到,我要让他先信任我。我是说,我怕自己会把事情搞砸了。所以我想,先让他拿走那些照片——他得从头去打听你们俩——一张照片不会捅出什么娄子的。”
“不会吗?”男人说,“明天所有的伦敦警察就都知道我长什么样子了。这说明了一件事——天知道,这简直糟糕透顶——仅仅一张烂照片就能害惨我。真该撕了它!”
“对,如果你要继续留在伦敦,情况就会很糟。你留在伦敦,很快会被逮到的。现在最紧要的是,你今天晚上就赶紧离开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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