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常理来看,上半部写的应该是“收信人”吧!三上认为是“致目崎正人”。不过,考虑到这张纸一定会被警方回收,雨宫应该会想让警方知道这个男人就是杀害翔子的凶手。但是雨宫能说的只有一点,那就是目崎的声音酷似十四年前的凶手声音。因此,他很可能直接把这一点写上去。“致没有特殊口音,声音有点沙哑的目崎正人”……。
这根本无法构成任何证据,但目崎还是吃了,因为他就是真凶。
他绞尽脑汁在想,当警方要求他把纸条交出来的时候,怎么做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如果不把纸条交出去的话,就表示自己心虚,警方会怀疑他是不是与人结下深仇大恨并隐瞒了事实。但也绝不能因此就直接把这张纸条交出去,光是一个抬头,就有可能让自己跟“翔子小妹妹命案”扯上关系。距离追诉期到期还有一年。因此目崎做出的结论是把不能被人看见的上半部吃掉,留下下半部。把会让自己有“加害者”嫌疑的部分吃掉,留下犯人宣称杀死他女儿的“被害者”部分。他认为“小小的棺木”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对父母而言,女儿永远都是小小的。
于是他偷偷摸摸地把纸条撕开,偷偷摸摸地放入口中,偷偷摸摸地吃掉。
那个时候,他已经不再是担心女儿安危的父亲,而是只明明自己也有一个三岁的女儿,居然还绑架别人家七岁的女儿并加以杀害,然后还把钱抢走的畜生。
据说当刑警问他为什么要吃纸条、上头写了些什么的时候,目崎辩称他什么也没吃。然而当警方说摄影机已经全程拍了下来,要不要请牙医来看看的时候,他便迅速翻供:“啊……因为我从昨天开始就没吃东西,所以可能真的无意识地吃了什么。不过,上头写的字就只有那些,这点我倒是记得很清楚……”
辗转得知送交松冈的报告内容时,三上气得浑身发抖。这下子他能体会了,绪方和峰岸会那么不甘心也是情理之常。为什么雨宫不让幸田做得彻底一点呢?明明时间还很充足,要是能一面有意无意地逼出64的内幕,一步一步地将目崎逼入绝境就好了。甚至可以威胁他,如果不说出真相的话就把歌澄杀死。幸田以前可是个刑警,就算没有办法取得完全的自白,也绝对可以逼出接近完全自白的反应。
可是他却没有这么做。没有给目崎致命的一击。
结果就像松冈说的,<雨宫芳男已经提示我们嫌犯是谁了>。仅止于此,再无其他。关于“爱爱”这件事,更容易模糊焦点。“我突然想起以前好像有看过招牌,所以就右转了。”“我当时方寸大乱,根本不记得我有右转的事。”一旦目崎这么说,侦讯官也只能咬牙吞下去。
为什么会变成这种虎头蛇尾的计划呢?光是想到这点,就令人恨得牙痒痒。想到后来只有一个结论,那就是雨宫是故意这么做的。他故意只做到“提示嫌犯是谁”这一步,然后把这个烫手山芋丢给警方。毕竟,“破案”可是警方的工作……。
这也是为了要报仇吗?
耳边又传来喇叭声,而且比刚才更大声。三上伸手做出“马上过去”的手势,就在这个时候……。
眼前浮现出红色的指挥棒。
还有穿着警卫的制服,在“德松超市”的停车场里指挥车辆的幸田身影。
是因为他身边还有幸田的关系吗?
只有幸田没有背叛雨宫。身为“自宅班”的一员,当时他不眠不休地工作,事后又想要揭露组织不公不义的行为,反而砸了刑警的饭碗。尽管如此,他还是对雨宫不离不弃。透过这次的事件,他向雨宫证明了自己所说的话并无半句虚言,甚至不惜成为一个犯罪者。一个搞不好,这个社会可能再也没有他的容身之处。光是想像到服完刑以后,要跟妻子重新出发的路途会有多么坎坷艰难,就令人不寒而栗。可是幸田非但没有拒绝,还一肩挑起了直接正犯[注]的任务。雨宫是知道的,原来警界里也有这样的人物。
[注:直接执行犯罪事实的人。]
当幸田在构思这项犯罪计划的时候,肯定非常痛苦。因为这是个将警察的面子丢在地上踩的计划,是个将D县警花了十四年也抓不到的64真凶直接暴露在世人面前的计划。如果幸田真的让目崎自白了又怎么样?绪方和峰岸会因此额手称庆吗?脑海中浮现出昔日战友的脸,这让幸田感到痛苦万分。即使可以重重打击D县警,给予耻辱的自己也得承受同样锥心的痛楚。事到如今,他才发现自己终究还是没能真的恨透这个逼自己辞职、对自己不屑一顾的组织。老巢再破再烂,终归还是老巢。即使辞去了警察的工作,但是在自己的内心深处,他永远都是一名刑警。正因为辞职后也还是一名刑警,所以他才会无时无刻记得雨宫和64这件案子。这恐怕是残留在幸田心中,唯一的坚持。
所以才会功亏一篑。不忍心见幸田继续痛苦下去,雨宫最终还是踩了刹车。
三上走出电话亭。
刑警是世界上最轻松的工作。要是听到这句话,幸田会做何反应呢?
事件总是一再地考验着人性。三上在夜色中一步一步前进。
78
计程车的码表已经跳成了天文数字。防滑轮胎在地面上磨出刺耳的声音,但是跟指挥车比起来,还是舒服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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