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茉的朋友不多,唯一可以谈心的姐姐在两个月前被老城区的那个疯老头追赶着出了车祸,当场死亡,妈妈受不了打击病倒了,不吃不喝,也不说话。从小到大,妈妈都毫不掩饰地偏爱比小茉漂亮许多的姐姐,姐姐像她,而小茉更像貌不惊人的爸爸。妈妈的身体一直不算好,姐姐的死更是给了她致命的打击,看着她日渐枯槁的面容,她很担心。小茉和爸爸承担了一切家务,但家里的气氛只会让她感觉憋闷,她需要有少许独处的时间。那个下午真是太好了,凉爽,安静,小的们也格外乖巧,如果天上掉下个王子来,就更完美了,小茉歪着头胡思乱想,伸手去挠了挠猫咪的痒痒。
“你好,我想去教堂,请问你知道怎么走吗?”
木村拓哉的明星脸?就在小茉恍神的当儿,一张帅到无敌的面孔出现了,虽然他操着很港台腔的国语,但听起来一点也不觉得别扭。
小茉完全被那张脸吸引了,傻乎乎地盯着他,忘了回答,也忘了猫咪们正在舔着小茉的帆布鞋继续要吃的。
那就是小茉第一次见到秦朗的囧样子,傻大姐,花痴,没见过世面的土妞一个,看到帅哥连话都说不好了,她从包里掏出个快递信封:“我我我……正要去教堂送一份快递给神父,可以带你一起去。”
小茉爸是邮差,除了EMS快递和信件,连邮局订阅的报纸杂志还有汇款单什么的都送,所以他很辛苦。小茉把手里剩下的所有妙鲜包都扔给小的们,拍拍屁股带他前往教堂。
这座小城唯一有观赏价值的就是那座小教堂,据说是解放前一位外国的传教士修建的,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平时去教堂的都是些中老年人,很少有年轻人光顾,因为妈妈笃信基督,所以小茉也跟着她去过很多次,跟神父也熟。
小茉简单地介绍了一番,帅哥很自来熟,他说他叫秦朗,在国外念大学,热爱摄影,他不喜欢那种人满为患的大城市,独独钟爱各类的小城,这次特意来这座小城寻找灵感。
那是小茉第一次跟帅哥这么紧距离地接触,班上的男生当着她的面也敢叫她大脸猫,他们不跟她玩。小茉知道自己的脸有些大,但他们也不照照镜子,跟秦朗比起来,全都不堪入目。走在前往教堂的路上,小茉很希望能碰到几个同学,特别是男同学,跟这么帅的哥结伴而行,忒有面子。
可惜小城太小了,从街心公园走到教堂总共才用了二十分钟,小茉还特意兜了个圈子,却一个熟人都没碰到。失望地进了教堂,把快递交给神父,看秦朗不走,小茉也就坐在他旁边看热闹。
没想到秦朗不止是帅,英文超棒,他可以用流利的英文唱赞美诗,还可以一个磕巴都不打地背诵大段的圣经原文。以前跟妈妈来做弥撒总是想打瞌睡,那天小茉居然跟打了鸡血似的精神。不止是小茉,神父老头更是激动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紧紧地握住他的手,说年轻人真不错。
那还是小茉第一次见神父老头用那种语气跟人说话,平时他总是拽得不得了,好像自己就是耶稣代言人。在场的其他教友也对秦朗大加赞赏,当然,教友其实大多是老太太,她们看小茉跟在秦朗的身后,颇为嫉妒地说:小茉这是你朋友啊,啧啧,要省掉不少家教费了。
老太太们的孙子孙女大多跟小茉同校,虽然今天没遇到同学,但她们回去后一定会添油加醋地形容小茉跟秦朗的关系,托她们的福,与帅哥相熟的事会很快传得街知巷闻。
秦朗很喜欢这间教堂,拿着相机猛咔,还说要为教堂做本画册,小茉赶紧热心地说帮神父送相片过来。
B
第二天小茉起了个大早,对着镜子弄了半天头发,还穿上了自以为最漂亮的蓝白T恤和背带裙,草草吃完中饭,把碗筷一扔就往外跑。
小茉买了三包妙鲜包去喂猫,站在街心花园最打眼的位置,一个没有树荫的位置,直到猫咪们吃得一个个肚皮滚圆秦朗还没出现。她有些后悔自己来早了,今天没有下雨,皮肤被正午的烈日晒得发红,像抹了辣椒水那么痛。
等了好久,才等来秦朗,可他却两手空空。
“打印机出了点问题,你愿意去我住的地方取吗?修理铺就在我租住的公寓楼下,让你久等了,真是不好意思。”秦朗抱歉地耸耸肩,反倒让小茉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邀请我去他住的地方!
小茉的心小鹿乱撞,本来还担心如果只是把照片拿给她而已,现在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多待会儿了,她抿着嘴偷笑。
小的们已经睡得猫仰马翻了,天气太热,小城里所有的人都在午睡,被晒得发烫的柏油路面上只有小茉和秦朗的影子在移动,她惴惴不安,他住的地方会是怎样?待会儿要聊些什么话题比较合适呢?
走到秦朗住的地方,他的打印机刚刚修好。小茉计划了许多个话题,最终都没能说出口,因为进入秦朗的房间后她就被墙上贴着的那些诡异照片完全震住了。那都是些怎样的照片啊,大片大片的暗红和黑色充斥眼球:浸满血的浴缸里坐着个披头散发的小女孩,小女孩的皮肤特别白眼睛特别大,可那眼神分明是成年人才有的;另一张照片上是个小男孩,穿着大人式样的白色小礼服,嘴角牵出一个邪邪的笑,手里捧着一个汁水模糊的半边西瓜,乍一看,那西瓜很像切开的人头;还有一张,是穿着大人衣服的小男孩和小女孩,他们的身上到处都是鲜血淋漓的伤痕,手里却各自攥着一把锋利的匕首,对一只瘦得皮包骨头的小猫准备下手……
52书库推荐浏览: 何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