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有卫生部门的人突击检查。这次竟然有了点小状况。青天白日的,居然有一只大蟑螂在检查组长的脚边上爬。我解释说,最近天气热,窗户也开得多,这蟑螂恐怕是从别家爬过来的,最后出动红包才了结。送走了他们,我开始了对那只蟑螂的围捕。没过多久,在橱柜最下面的抽屉里,我把它抓住了。
我用纸包住它的身体,然后一根一根掰断了它的腿。这样的游戏我经常做,除了蟑螂,有时逮到了蚊子也这样处理。蟑螂不会喊疼,当然也不会哭,等它只剩下光秃秃的身体,我把它扔进了那个丢失了钥匙的柜子缝里。
关于那个柜子,有一个我想忘记的秘密。
(2)娇妹是苗家的,今年二十岁。她只要穿着蓝色底子绣花的大襟衣服,身上戴些环佩叮当的银饰,稍微亮亮比那银子还干净的嗓子,就能招来无数的客人。她的美显山露水,不像铃蓝的需要细细品位。
起初我不敢用她。她不但漂亮,还是苗寨里最厉害的吴姓族长唯一的女儿。苗族的人我是不敢招惹的,他们民风彪悍,经常有人为了争田争水争女人的事情发生成百人的械斗,他们以此为荣。
但铃蓝喜欢她,甚至以她为模特画了一组漂亮的油画,这组画,在全国双年展上获了奖。画的复制品挂在店里,做我们的活招牌。我爱铃蓝,她的话,我愿意听。她说,我要天天看到娇妹,她是我的灵感之源。我说好,就让你天天看到她。
我承认自己在绘画方面的灵气不会超过铃蓝的,于是我放弃了。她喜欢凤凰的山清水秀,这里的菜口味和我老家四川一样辣,于是,我开了这家客栈。下面是饭店,上面还有些一开窗就能看见江水的小客房。
娇妹并不是个娇气的女孩,正好相反,她特别能干,一个人也能把楼下的饭店和楼上的客房都料理得很妥当。这让我省出不少时间,可以听听音乐,或者重新拾起画笔。看着忙得不亦乐乎的娇妹,我有时会有种错觉,这个店真正的女主人其实应该是她,而不是铃蓝。铃蓝是很少出现在店里的,她总是忙于寻找新的风景,或者,去不同的城市看病,治疗她的心脏顽疾。
那天晚上,铃蓝告诉我她可能要去北京一个月,为了新的画展,还预约了一位老中医。我们在房间里拥抱亲吻,这将是一次历时最久的别离。我们都小心翼翼,如同之前的每一次,铃蓝是个需要极度呵护的女人,玻璃一样的女人。送她上车的时候,我发现娇妹竟然红着脸看着我,眼里有莫名的火光在闪烁。
第二天,送走了最后的宵夜客人我正在厨房做着最后的清洁。工人们都睡去了,他们需要早起。娇妹递了一瓶酒给我,这是我爸爸酿的,全凤凰最香的,你尝尝。
苗家人送的酒是不能推辞的,这是规矩。我收下了,谢了她。可她没有要离开的样子,望着我,好像等着我喝,然后亲口告诉她这酒的确很好喝。正好我饿了,弄了个卤水拼盘,干脆当着她的面喝一点,让她满意。
那酒真的很香,诡异的香。不单纯是酒的芬芳,似乎所有春天的花都被装了进去。一口喝下去,好像有一只小手在心尖挠着,挠得心痒痒的,忍不住再喝下一口。我似乎都没来得及吃菜,就把那一瓶酒都喝完了。喝得我全身的毛孔都舒展开了,散发着那异香,无数的山花仿佛在我皮肤上开放着,望着娇妹的笑,我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不知道什么时候,娇妹开始脱衣服了,那层层叠叠的绣片下有着丝缎般光滑的皮肤。我眼前泛起了充满酒香的水汽,她冰凉的身子贴过来,有种不可言喻的舒畅。我一定是醉了,我忘了我是谁,也忘了她是谁。我把她压在了那个柜子上面,柜子就开始吱吱哑哑唱起了歌。她就像是沱江的水做的,柔软的身体可以包容最激烈的冲撞。欲望像九月天的野火遇上了干柴,放肆地烧,那一刻我登峰造极。
烟花绽放之后徒留些星星在天空,酒劲过去了,我有些胆怯。娇妹像只野猫一样,舔着手指上的鲜血,她伸出舌头的样子魅惑至极。我甚至觉得她比我更满足,这个夜分明是她的设计。
我从来没有背叛过铃蓝,我也不爱娇妹。虽然我知道娇妹喜欢我,她偷偷看我画画,偷偷翻看我听的歌,甚至把我脱下来没有来得及洗的衣服捧在手心嗅着,我知道,她们民族的女人为了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娇妹,我只爱你铃蓝姐。”我必须跟她摊牌。
“不要紧的,我只要这样就满足了。”她脸上的潮红还没有褪去。这样的女人,我还能说什么呢。男女之间,往往会一而再再而三。
我不想带她去我的房间上那张属于我和铃蓝的床,于是后来的每次,我们依然在厨房,在工人们睡了之后,在那张柜子之上。娇妹喜欢把自己摆成案板上的肉,任我宰割。
(3)铃蓝终于还是回来了,不过晚了三个月,她的病已经治好不少,医生说,她现在的心脏状态甚至可以怀孕。
娇妹看到她有几分歉意,低眉顺眼的,没了往日的野劲。“怎么了?是不是谈恋爱了,我们的娇妹会害羞了呢。”铃蓝姐妹般搂着娇妹,娇妹的手却在背后拉着我的衣服。
我赶紧走开,“娇妹有了男朋友,过几天还会带来给我们看呢。”我的演技蹩脚,台词亦像三流的肥皂剧,幸好铃蓝没有看出端倪。我告诉娇妹,我们以后再也不可以继续下去了。可娇妹只没心没肺地笑,仿佛我说的话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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