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
“前天晚上,大概快十点钟的时候吧……春,你过来一下。”
这时,从店堂后面的灶台那儿钻出个中年汉子来。他岌拉着一双破布鞋,慢悠悠地晃了过来。他大概就是老板娘口中的“春”了。如果他就是老板的话,那他可比老板娘要老相多了,看上去是个性格内向,不善言辞的人。
老板娘把照片递给了那个“春”。“哎,你看一下,这人是不是前天晚上快十点钟的时候,来咱这个小店吃饭的那几个小伙子当中的一个?”
“春”眯着眼睛瞧了一会儿,瓮声瓮气地嘟嚷道:“也许吧,我记不清了。我只顾着在后边炒菜,没顾上看人。”
“你说什么呢,好像我一天到晚光顾着看人似的!”老板娘气哼哼地指责道。
“我不是那个意思……”
林松阳即时插话,阻止了老板娘在那个话题上继续纠缠下去。
“跟他一块儿来的有几个人?”
“……好像是两个吧。”老板娘答道。
林松阳拿出另外两张照片递给她。“是这两个人吗?”
“……好像是的。”
“到底是不是?”
“是的,是的!”
“他们都点了什么东西?”
“我这有账本,上面记着呢。”老板娘转身进入柜台,从柜台下拿出一本油腻腻的小学生作业本。
一阵翻找之后,她把本子递到林松阳面前。“你看,就是这儿。上面记着呢,一份炒下水,一份红烧肉,一份炒青菜,还有一碗榨菜肉丝汤……对了,还要了三瓶地瓜烧。”
“他们什么时候走的?”
“大概快十二点钟了吧。”
“能说说确切的时间吗?”
“这个,恐怕没法太准确……反正是过了十一点半了,恐怕得有十一点四十了吧。”
“你记得清每位顾客的情况?”
“哪能呢。”
“那这几位为什么记着这么清楚?”
“咳,还不是因为前段时间老下雨,没什么生意。昨天倒是天晴了,我又是衣服又是被子的洗了一整天的东西,累的要命,本想早点歇息,可那几个人吃起来没个完,害我困得不行,一直巴望他们能早点吃完走人。我就,就老拿眼睛瞪他们。所以……就记得特别清楚了。啊,让你们见笑了。”
如果老板娘的证词是真实的话----她似乎没有撒谎的理由,林林森他们是十一点四十分左右才离开饭店的。从饭店骑车到清钢厂至少要二十五分钟,也就是说,他到达清钢厂的时间要超过十二点钟了。
厂民兵发现被害人尸体的时间大约是十二点十三分,林林森显然无法在十三分钟的时间里赶到那片菜地藏自行车,难后徒步到达厕所西侧的荒草地中抽上三支烟,再冲向厕所袭击被害人,然后把她拖到厕所背面对她又打又掐,直至把她杀死。
面对所掌握的证据,警方不得不考虑另一种可能性。
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分析,林林森那晚显然喝了不少高度数烈酒,整个人醉熏熏的。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后,虽然翻墙进到了厂里,但却头脑昏昏搞不清东南西北。在别人的搀扶之下来到大门口附近,看见大门口聚集了不少人,就来凑热闹。当时他根本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在厂外还是厂内,冲动的性格使得他只想由着自己的性子行事,结果与警方发生了冲突。
他的不在场证明相当充分。
听完林松阳的汇报后,洪建阳报请了专案组领导,无可奈何地放了林林森。
他是所有被拘捕的人中嫌疑最大的,却是最先被释放的,而且还是专案组召开案情分析会之前,唯一被释放的嫌疑人。
案发第三天下午,不,准确地说,应该是案发第二天上午----因为案件发生在十二点之后,应该算是第二天了----王怀书召集了案情分析会。
尽管凶手的再度出手平添了一条冤魂,但却为警方侦破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由于专案组迅速出击,收获颇丰,民警们情绪高昂。
王熙荣详细介绍了现场勘查情况,并且兴奋地说道:“毫无疑问,在起案子与前两起案子的凶手为同一个人。技术科与法医室将证实我们的判断,在此我就不多加论述了。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这回我们在被害人的血迹旁,采集到了疑似凶手的血样,尽管样本数量很少,但我相信技术科会给出一个满意的结果。”
说到这,他故作姿态地瞟了一眼柳云飞。“我想,不明嫌疑人血型鉴定结果,还是留给柳大侦探来揭晓吧。我想说的是,这个鉴定结果,为我们确定嫌疑人身份增加了一条有力的证据。
“此外,由于我们有不止一个可靠的证人,使得我们对凶手作案时间的确定可以精确到分钟。根据这些证人的证词,我们可以肯定,凶手是在熊建生离开男厕所后才对被害人下手的。那时大约是十二点四分,而李晓光与孙志强是大约十二点十三分左右发现尸体的,由此可以推断,作案时间就发生在十二点四分到十二点十三分之间,行凶过程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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