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看有什麽不同。”他显得有兴趣多了。
“他……外表比你斯文正经多了,就是有点忧郁,一直心事重重的样子……我只记得他前世叫鑫海。”刚说完,她紧张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小心地瞅著他,一不当心说漏嘴了……
“前世?他是你的梦中**是吧?!
“你怎麽知道?”
他笑了。“你的心思都写在脸上了。”
她脸上一红,真的结巴了起来:“你……相不相信我的话?
朗琦瞥了她一眼两手插着裤兜,嘴角勾起了一丝邪魅的笑容,把地上一个废弃的易拉罐“砰”一下准确的踢入的垃圾桶。
“YES!”朗琦扭了扭头,耸了耸肩膀,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往他的车走去。
酒吧里响起了暮筝如泣如诉的歌声:
明明爱很清晰却又接受分离
我只剩失恋的权利
难过还来不及爱早已融入呼吸
不存在的存在心底
虽然很努力练习着忘记
我的心却还没答应可以放弃了你
真的对不起答应了你不再爱你
我却还没答应我自己……
10 暮筝(上)
暮筝是被女孩子宠坏的男孩儿。从小他就是。
凝从小和暮筝是邻居,可谓两小无猜。听凝说在幼儿园的时候,他眼睫毛长得可以当扇子,年轻的女老师总是喜欢在他睡着的时候亲他。他人长得白,眼睛又大,所以,赢得女老师喜欢是件容易的事情,和他相比,我是调皮掏蛋的男孩儿,但这并不妨碍我和暮筝成为好朋友。他家里还算富裕,父母是政府里的人,油水还算比较足,那时他所有的东西都是名牌的。他爸爸是年轻的时候是开飞机的,这让我无比羡慕,我也想长大以后开飞机,暮筝就很懂行地问我,你身上有疤吗?有疤是不能开飞机的。
我是有疤的。自从布娃娃事件后我就一直很叛逆,有事没事就爱打架,到处是伤。惹是生非,在学校是出名的小混混。所以,我觉得自己第二个梦想也破碎了,这让我十分难过。
因为凝和暮筝要好,而我是一个孤独的小孩,所以凝把暮筝介绍给我认识,希望我可以多个朋友,后来我们就认识了。上小学时,他哭着要跟我一个班,他妈走了后门,小学我们就一个班了。
后来中学也是。他说我没有朋友,就他一个朋友,所以,我们还得一个班。好多同学都风传我和暮筝是同性恋,这让我非常气愤,于是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不理他,他哭着来找我,跟我叫哥,说哥你怎能不理我?我可以偷我们家的巧克力给你吃。我的心就软了,我这人心软,看不了泪眼婆娑的人,何况有巧克力吃。
更多的时候,暮筝喜欢和我去海边散步,我常常会吓他,一个人潜到深海里去,他就在海边叫着,哥,哥——声音有点像婴儿,没有比暮筝更胆小的男孩儿了。
上初三时,他还给我搞了一套特种部队穿的军装,不带肩徽的那种。他说跟他爸爸要来的,家里好多套,随便就可以送我一套,那时穿军装是特别时髦的一件事。总之,我觉得自己穿上那身衣服显得特别牛逼,女生们看到我就尖叫,所以,对暮筝就更好了一点。
暮筝虽然看起来软弱,但女生缘特别好。我怀疑那些女生是喜欢了他们家的地位或者他的长眼睫毛,因为他本身是个没有多少特色的男孩儿,或者说,根本就像个女孩子,但让人不服气的是,还真有那么多女生喜欢他。
他会拉小提琴,从五岁就开始拉琴。我见过暮筝的母亲,一个身材修长的女子,喜欢穿长裙,苍白着一张脸,看上去,好像病恹恹的样子。
暮筝不喜欢拉琴,可他拉得却很好,特别是《布拉格之春》什么的拉得蛮好。他手指细长,眼神散淡,头发垂下几缕时分外忧郁。有女生管他叫忧郁王子,但他就说那些女生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王子,他不想当王子,只想当**,跟我一样流里流气,抽烟喝酒,可他学什么不像什么,抽烟抽得烫了手,喝酒喝得吐,看来,学坏并不是件简单的事。
高二时他和学校里最漂亮的女生早恋了。是那女生追的他,他总是这样,越是不想要,越是能得到。这个女生是男生心中的公主与偶像,我们追了半天没有追到,但她却反过来追暮筝,这让我们大跌眼镜。而且凝在那段日子经常心情不好的大发脾气,而我就成了她的出气筒,可悲呀~
究竟暮筝身上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11 暮筝(下)
那时我还不知道张国荣,后来我看到他演的《霸王别姬》和《风月》,我才明白为什么女孩子们会喜欢暮筝了,因为他有一双忧郁的眼睛,眼神散淡,骨瘦风轻,自然有一种让女人怜爱的地方。
是的,有的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克星,暮筝就是。
那个女孩子为他发了疯,每天在我们教室门口站着,即使只有十分钟,她要跑来看看他,他还是那种懒散的样子。
但高三时他们还是分了手,用暮筝的话说,美丽的女孩子有什么好?太黏人了!是他不要她的。他说,没意思,真的,很没意思。他说这话我肯定信,他一点也不把那个女孩子放在心上,因为女孩子给他买的护身符我说了句好看,他随手就丢给了我。送给你,他说,戴着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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