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的奇术师_[日]二阶堂黎人【完结】(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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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破坏第6条戒律‘不可杀人’,我们都已经知道了,所以在此省略。”深吸1口气后,她轮流望向我们,“第7条戒律是‘不可奸淫’。暮林义彦夫妻与他们的女儿因为惨叫达曼神父的黑色弥撒,无疑犯了这项戒律,尤其是暮林清美的未婚怀孕,更是重视处女贞洁的犹太教视为最严重的行为。”

  “第8条戒律是‘不可偷窃’。”朱鹭沢教授重新叼起烟。

  “破坏这项戒律的形式相当抽象。但是对暮林英希来说,叔叔暮林义彦住在自己父母家中,又取代父亲成为‘暮林企业’的负责人,其行为就与盗窃没2样,这种强烈的憎恨对他着手杀人计划有很大影响。”

  “没错。”朱鹭沢教授交抱双臂,点头。

  “第9项戒律是‘不可作伪证’。破坏这项戒律的人是暮林义彦。暮林家的执事万钓部龟卫门会对暮林义彦1家产生强烈的复仇心理与杀意,全是因为暮林义彦为了夺取朋友的恋人久松静江而作伪证。他向特别高等警察密告鬼津地紫郎是共产主义者,也因为如此,鬼津地紫郎被送上了战场,久松静江虽然不愿意,还是成了暮林义彦的妻子。暮林义彦那时的卑劣行为,触犯了第9条戒律,也因为如此,他作伪证的报应就是化为悲惨的尸骸。”

  “那是自作自受。”贝山老板叙述自己的感想。

  “第10条戒律的破坏与第8条、第9条有密切关系。第10条戒律是‘不贪婪你的邻人’,具体则是‘不贪婪一切属于邻人的邻人之妻、仆婢、牛、驴’。”

  “在暮林英希看来,叔叔暮林义彦破坏第10条戒律与破坏第8条戒律的理由一样——‘贪婪邻人的财产’。除此之外,他还以肮脏手段得到怀有鬼津地紫郎孩子的久松静江,就等于是‘贪婪邻人之妻’。”

  兰子说到这里,吐出了1口气。

  我们没有人开口。

  她拂开衣襟上的鬈发,作出最后结论:“基于以上的‘十罪’,暮林1家触犯了天主教徒最基本的规范,丧失作为天主教徒的资格,也不得不放弃唯有天主教徒才有的福音——虽然那是只对天主教徒开放天国之路的狭隘教诲。”

  兰子眼神锐利地望着我们。夜晚的咖啡店静悄悄的,听不到任何声音。

  “至少,暮林英希是这样想的:她为了反击让自己陷入痛苦的家族,以及他们信奉的天主教,于是创造出‘地狱的奇术师’这个恶魔傀儡,并让自己化身为‘神’,让家族走上悖德之路。如果他们违背教义,堕落他预估中的地狱,那么,他既然是‘神’,就必须给予他们严厉的惩罚。”

  “这种惩罚将引导他们走向‘死亡,因为肉体的死亡是‘神’给予人类最苛刻的考验。”

  “换句话说,暮林英希必须诱导暮林1家全部走向灭亡,因为这种死亡的惩罚,就是‘神——暮林英希’给他们的‘天谴’。”

  11

  就这样,二阶堂兰子最初的重大事件告了1个段落。

  但一半人却无缘获知最后在“紫烟”展开的神学推理的内容,就连得到二阶堂兰子的公开报道资格的《多摩日报》也未刊出这个隐藏在形而上学里的尾声。毕竟对毫无关联的人来说,暮林家的灭亡只是金钱欲望与复仇的产物。

  “罪恶”与“恶魔”原本就是基于神的意志而存在的吗?这个主题即使上溯至圣托马斯·阿奎那⑤的时代,有关神的全知全能,也是充满矛盾的大问题。

  我认为,那天在教堂的暮林英希并不是他自己,而是某种附在他身上的邪恶灵魂,至于到底是如达曼神父所说,真的是魔王别西卜呢;抑或单纯是暮林英希的大转变?这已经与他众多自白的真伪一样,成为永远无法解明的谜团。

  福尔摩斯——名侦探的代名词——向华生述及“那个女人”时,指的是艾琳·艾德勒⑥,而从这时起,当二阶堂兰子提及“那个人”时,指的就是我们多年的好友、也是堕落天使的暮林英希。

  ①《新天方夜谭》,1832年出版,以《化身博士》出名的史蒂文森之作品,这种场景会令人想起狄克森·卡尔的《红寡妇谋杀事件》。

  ②《史特兰杂志》中,负责画福尔摩斯的插画家,也负责《连顿馆窃难事件》等6篇马丁·休威特侦探故事的插画。

  ③请参照《马太福音》5:21;《马可福音》7:10,10:19;《约翰福音》7:19

  ④《十日惊奇》,见最底部剧透栏。

  ⑤圣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意大利人。集天主教哲学大成的神学家,著《神学大全》。

  ⑥请参照《波希米亚丑闻事件》。

  终曲 沙中的断章

  沙土与蒸腾的热气,还有,死亡与静寂。

  不论是在荒凉的户外,还是连电扇都没有的廉价旅馆内,甚至是在这种年代久远的石室遗迹里,到处都只有1片干燥的黄沙。

  屋植教司将肩上的杂物袋抛到地面,留意着脚边的煤油灯,重新放妥杂物袋,然后坐在1块不久前因墙壁坍塌而形成的四方形岩石上。以日本人而论,屋植的身材算很高大了,但在古老隐秘的墓穴中,高大的身材只显得局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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