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何不让我跟你一起去?”
“我想还是不要了,泰德。我想你还是留在这里跟报社联络,确定这些都刊登出来,另外可以看看有没有回音。”
“好吧!全由你指挥。”泰德服从地说。“但是,我倒蛮想去看看马赛是什么样子。”
“它完全不是你所想的那个样子,”格兰特觉得很有兴趣地说。
“你怎么知道我怎么想它?”
“我可以想像啊!”
“好吧,反正我想我可以坐在凳子上看看达芙妮。这个地区的女孩名字很有意思。这里的空气还算清新,但是这里的人在你替他服务后会跟你说一声谢谢的,那真是屈指可数。”
“如果你想找罪恶的事,那莱斯特广场的人行道上绝不亚于你在坎那比尔看到的。”
“也许吧!但是我喜欢的那种罪恶是有一些新潮在里面的。”
“达芙妮不够新潮?”
“不,达芙妮非常装腔作势。我怀疑她穿羊毛内衣。”
“不过,在四月份莱斯特广场的咖啡吧里她的确需要羊毛内衣。她听起来像是不错的女孩子。”
“噢!她很好,她很好。但是你不要在马赛停留太久,否则我心里的那一匹狼可能会耐不住,逼得我搭第一班飞机去马赛跟你会合。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明天早上,如果订得到位子的话。坐过去一点,让我打电话。如果我能一早走,再加上一点好运气,可能我第二天就回来了。否则,最晚星期五。你跟理查德相处得如何?”
“噢!我们成为好兄弟了。但是我有一点清醒了。”
“关于哪一件事?”
“关于擦窗户这一行的事。”
“待遇不好?”
“金钱方面还可以,但其他方面就不行了。信不信由你,由窗外往里看,看得到的只有自己贴在玻璃上的影子,别的什么也没有。你要我把这些广告稿寄给哪几家报社?”
格兰特给他六家销路最大的报社名称,让他先回家好好享受自己的时间。
“我真希望能跟你一起去,”泰德在离开时又说了一遍。格兰特心里纳闷着,视法国南部为一个大型低级舞场,是否比视之为一株含羞草更为荒谬?什么才是他心目中的想法呢?“法国?”汀可太太说,“可是你才刚从外地回来耶!”
“高地也许算是外地,但是法国南部却只是英国的延伸而已。”
“那可是花费高昂的延伸啊。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来?我从卡尔那儿买了很棒的鸡肉!”
“后天,我希望是后天,最晚星期五。”
“好吧!那还可以放,不会坏。明天早上你要我叫你起来?”
“我想,明天你进来前我应该已经走了。所以你明天早上可以晚点来。”
“我先去买菜再进来好了。你好好照顾自己。工作别太劳累,千万不要回来的时候比去苏格兰之前还糟。我希望一切都会很好!”
“当然很好。”第二天清晨,格兰特由飞机往下看着法国“地图”时,心里这么想。在这个清澈的早晨由这样的高度俯视,看到的不是土地、河流跟农作物,而是一颗小小的珠宝镶嵌在天青石色的海洋中。是法贝热(Faberg6,法国著名珐琅、珠宝设计师。)的作品。难怪飞行员对这个世界保有疏离的态度。这世界——它的文学、它的音乐、它的哲学或它的历史——对一个惯常见到它本来面目的人,不过是法贝热的无聊玩意!但马赛近看之下却不是珠宝设计家的作品。它只是一个充满噪音与拥挤的寻常地方,到处都是不耐烦的计程车喇叭声,以及煮久的咖啡味;那种典型的法国气味闻起来就像有一千万个咖啡壶的幽灵在房屋四处飘扬。阳光普照,地中海吹来的微风轻拍布篷,而含羞草肆意展示昂贵的淡黄色。搭配伦敦的深红与灰色相间真是完美,格兰特心想。如果他有钱的话,他会委任一位世界顶尖的艺术家,将这两幅美景用油画表现出来;伦敦的晦暗色调与马赛的明亮光辉。或者该找两位不同的画家,因为能传达伦敦灰色四月天的艺术家,又同时能表现马赛春日中午的精髓,毕竟并非易事。
当发现马汀一家人一个星期前已搬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时,他停止思考有关艺术家的事,也不再注意马赛是否明亮了。而所谓不知名的地方,其实就是邻居不知道他们到底搬哪儿去了。最后,经由当地警察局的帮忙,他发现那个不知名的地方其实就是土伦,但此时他已经浪费很多时间了;而且还要浪费更多的时间到土伦,然后在一大群居民中找出马汀一家人。
最后他总算找到他们了,并聆听他们所能告诉他的一点点讯息。查尔斯是一个“坏男孩”,他们说,带着明显的敌意,因为他背弃了法国偶像崇拜中至高无上的神——家庭。他一直都是任性、顽固、刚愎,而且懒惰(法国人眼中最十恶不赦的罪)。五年前他为一个女孩惹上了一点麻烦就离开了——不,不,他只是捅了她一刀,再也没有写信给家人。所以,这些年他们都没有他的消息,除了三年前有一个朋友在赛得港遇见过他以外。那个朋友说,他在买卖二手车,买进一些废物稍微整修一下再卖出去。他是一个很好的技工,大可以把事业做得很成功,开一家自己的修车厂,请几个工人。但是他实在是太懒了,天生的懒骨头,懒到离谱的程度,懒惰得像有病。他们再没有听到任何有关他的消息,直到有人通知他们去认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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