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要求不可谓不高,世界上会写字的繁多,写得出好文章的更数以千万计,但要论能将故事讲到妙至毫巅的却恐怕不是很多。我自问故事讲得不错,但却也不敢夸口能够达到他们所要求的地步。当然这对于我来说也是一个极大的挑战,真若能达到这样的地步,恐怕在描写故事技巧方面就能够更上一层了。
“就这样我开始夜以继日地写作。每日都在思考故事情节、人物设置之类的东西。为了使故事显得真实可信,我将自己设为故事的主人公,身边的一切物品、角色、事件无不从现实中选取。每一条街道、每一座建筑、每一件物品全都是真实存在的。嘿嘿,说到这里要和朗哥你说声抱歉,未曾得到你的允许就将你也拖进这个故事中。不过你放心,我自然不会将你塑造成一个大坏蛋的,但想必你也未必肯当一个打酱油的龙套角色,既然这样的话,我只好先给你设了几处伏笔,以期故事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把你重用起来,怎么样,兄弟还算够义气吧!哈哈。”
这几段话薛沐说得非常欢快,他录下这段话的时候恐怕已经料到了自己的下场。前面语调凄凉至极,但此刻却心境一改,显然他对自己的这个故事相当钟爱。
于朗看过薛沐的故事,自然知道自己在故事中已经出现过,虽然只是寥寥数语,但看薛沐的意图确实埋了不少伏笔在自己的身上。不过截止薛沐死亡,故事中的于朗显然还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路人甲而已。一想到这个故事就此中断,虽然于朗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但仍不免心中悲痛。
“你知道吗?这个故事确实和我曾经写过的不一样,它是如此独特,独特到我偶尔会觉得它已经和我的现实生活融为一体,我只是在记录而不是在讲述。这样的体验让我觉得很有趣,因为我可以把一些生活的细节都写进去,这在我以前所写的故事中是不可能体会到的。
“这种奇妙的感觉一直紧紧攫着我的身心,我恨不得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这个故事当中。随着故事的一点点发展,情节的一步步推进,人物在我的笔下变得更加丰满鲜活。某些时候我甚至觉得他们真的活过来了,就活在我的周围。我当然知道这是我的幻觉,但每当这种幻觉产生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成为了神一样的人物,对,你没听错,就是神。一念生,万事万物皆凭空而出;一念灭,整个世界湮灭无踪。对于我的故事以及我故事中的人物而言,我就是这个世界的造物主,就是神,因为他们的命运都在我的掌控中。你不知道这样的感觉有多么美妙,一切尽在掌握中,所有的事情都逃不出你的思想。无论他们是欣喜怒怨,还是悲嗔淡漠,都控制在我的笔下。当然他们的喜怒哀乐我也感同身受,就好像我把自己的精神分裂成无数,赋予给每一个人物。你恐怕很难想象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就如同灵魂附体一样。在我的故事中,我把我的灵魂附到他们身上,然后通过他们来感知这个世界,同时也随着他们的喜而喜,悲而悲。
“我一直沉浸在这样的体验中乐不思蜀,这也就是我一直都未曾和你联系的原因,因为我舍不得出来,舍不得抛却那种神的角色,舍不得失去那种控制一切、随心所欲的感觉。要不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我甚至怀疑我会一直沉湎在这些幻觉中,无法自拔,甚至真的精神分裂。
“虽然那是一件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情,但却让我时而欣喜若狂,时而惊骇莫名。当时我甚至真的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不过经过再三确认之后我发现那不是幻觉,而是事实。
“那时已经是我开始写这个故事的一个月以后,网络上已更新了至少有十多万字的内容,点击率也已经增加到一个不可思议的数目。当然所谓点击率自然不是我所看重的,我看重的是读者的反应。令我欣慰的是效果非常不错,我起初的目的是尽可能地让读者相信,而当时已经开始有很多读者众口一词地认定我所讲的故事就是事实。因为那些历史,那些人物,那些属于这座城市的记忆全都无比真实。有些人甚至已经开始考据,对于白灵妃、对于历史上的白氏家族,当然反对者也不在少数。无论是赞同还是反对,于我而言都是我想达到的效果,争论得越激烈,范围越广,就越能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个故事。这也是合作方的要求之一。
“你知道我向来有些宅,自从开始写这个故事就更少出去了,偶尔出去也是到附近的超市采购食物等生活用品。事情就发生在超市购物的过程中。当时我正在食品区选购一些食物,转头四顾间却猛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一个女子,似乎正站在一个货架前挑选着什么东西。虽然那不过是个侧影,但却让我心中猛地一跳,就像是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友骤然相逢。我一怔,脑海里下意识地去搜寻能与这个身影对应的人,但就在这恍惚间,定睛再去寻找的时候,那女人却消失无踪,宛如从未出现过一样。
“结完款出来的时候我还在想究竟有哪个昔日的朋友竟然能在我的记忆中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我从小到大虽然有几个朋友,但大多数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出记忆,重归陌生。能够让我看到一个侧影就产生熟悉的感觉的几乎不可能,更别提她还是一个女人。想来想去也未曾想出来一个合适的人选。正在我纠结时猛地一个名字跃出脑海——白灵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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