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洁走进商场的洗手间,先是在化妆台补了个妆。停留没过多久,一个长发女人便走进洗手间朝蹲位径直走去。尾随其后的是一个短发矮胖长得奇形怪状的人。
黄洁之所以对她印象尤其深刻,是因为当她走进洗手间后自己被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哪个不要脸的变态男冲了进来,但当她透过镜子细看之下那人确实是个女的。
她对镜子里的那个身影楞了许久,总觉得似曾相识。她努力回忆着,终于被她想了出来。
身材又矮又胖,朝天的鼻孔,细小的桃花眼。细看之下脸上还有些明显的汗毛。这不就是那天在警局里的那位营业员描述的样子吗?虽然自己不是非常确定,但是凭借她对男性与女性面部特征的敏感度,她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直觉。
那个怪物在洗手间时的表现非常怪异鬼祟,起初当她进入洗手间时面向镜子与黄洁对视,可是当她看见镜中的自己却吓得立刻低下了头。她来洗手间既不是洗手,又不是方便,她究竟要做什么?
无论如何,黄洁当下的想法就是先离开洗手间告知楚樊,再观察这个怪人。
黄洁把化妆包放进手提袋便准备离开洗手间,正当她离开时她看了一眼那个怪人。同时那怪人也用异样的眼神看了一眼自己。之后便转过身背对她。
黄洁走出洗手间立即拿出了电话。
第二十节 魔鬼契约(3)
告知下,张谋迅速赶往他们所说的地址与二人碰面。
“张队!”
“怎么样?调查过了吗?”张谋问。
“我们也刚赶来没多久,还没有调查,怕轻举妄动。不过我们在这附近看了看,并没有找到属于万芬的灰色比亚迪。”楚樊解释道。
“而且,万芬居住的地方没有灯亮。”志邦指了指面前那栋楼的某一个楼层说。
“先上去看看。”张谋说罢带头走进了那栋乌七抹黑的住宅楼。
楼道里没有灯,张谋,楚樊和志邦三人就在这一片昏沉中摸索着沾满灰尘的扶手往上爬。没过多久,便到达了犯罪嫌疑人万芬居住的地方。
志邦敲了敲门,探问:“有人吗?”
楚樊将耳朵贴着铁门听了好一会儿,对张谋摇了摇头。
“志邦,我给你照着,你开锁!”张谋打开手机的探照灯功能,将手机的灯照向门锁。
“张队,这不好吧!我们还没有申请搜查令啊!”楚樊正想阻止,但却被张谋打断。
“管不了那么多了!到时候上头处分的话我一人担着!别废话了,志邦!快开锁。”
楚樊有些为难的看了一眼张谋,此时脑海里浮现出两个多月前在警局门口的景象。于是他义无反顾从口袋里取出一根铁丝,将其插进铁门的钥匙孔内。
不一会儿,铁门就被成功打开了。张谋推开志邦,猛得一脚将里面的一道门踹开接着冲了进去。
这些画面都是楚樊想都不敢想的,回忆起当年自己初入警队时,张谋曾一直在自己身后提醒,进入警队,就得按照警队的规则与身为警察的本分行事。即便出于对受害者的同情,出于对凶手的憎恨,只要自己一天为警,就要将所谓的感性抛诸脑后,用理智处理每一起案子。
张谋也是人,他也有爱恨嗔痴,他不是什么机器,不可能任凭理智控制一辈子。
屋内一片漆黑,甚至散发着怪异的臭味儿。张谋打开灯,客厅的灯是普通的钨丝灯,光线阴暗。他在屋内转了一会儿,满地都是用过的纸巾,地板上布满污渍。甚至偶尔会有蟑螂从角落里冒出来穿过他们的视线躲藏起来。
“好臭啊!哪里是人住的地方!”志邦暗骂。
张队拿出三双塑胶手套,自己带上一双并把其余的两双分给楚樊和志邦。
“楚樊,你去房间里搜查。志邦你去卫生间看看,我在客厅和厨房附近找找。动作快点!”
楚樊走进房间,打开灯。房间的布置非常简陋,连一个衣柜都找不到,衣服全部散落在床边,床的左边是一个书桌,书桌上没有摆放任何书,只有一盏台灯,书桌的靠床的位置放置着一个矮小的床头柜。楚樊打开那个床头柜的抽屉,里面摆放着杂乱的照片,其中的一张吸引了他的目光。
那是一个男人,他张开双手环绕着另一个女人的腰。女人很幸福的用头靠在他的胸膛微笑着,照片的背面写着一行细小的字:“秦雷,万芬。于2001年拍摄。”
那叠照片的下面是一个棕色的女式钱包,里面还有几张百元钞票。钱包的款式很长,侧面是卡包,卡包里装着几张信用卡和银行卡,还有一张身份证,身份证的主人并不是万芬,而是辱尸案的第二名受害人——李依依。
卫生间内,志邦翻查着一切可疑角落。他无意中发现,厕所蹲坑的抽水箱盖子是松动的,他连忙将水箱的外盖掀起,映入眼帘的是水箱中一块沾满血渍已经被鲜血浸红的抹布。
张谋走到厨房翻看了米缸,米缸里的米所剩无几,本该雪白的米粒上有细小的黑色米虫在上面爬动着。灶台上叠着厚厚的一层灰,洗菜池看上去已经变成了小型的垃圾堆填区,装满了吃剩的饭盒和筷子!看起来非常恶心。
他打开冰箱,冰箱里空空如也,没有瓜果蔬菜,没有一切可食用的食物。也许换做一个正常人,也完全不能接受在这连狼藉都称不上的地方进食吧。接着,张谋蹲下身打开了冰箱下面的冷藏柜,冷藏柜中散发一股闻着令人眩晕的腥味,那种腥味不像是鱼鳞散发出的气味,也不像一般猪肉的腥味。他打开中间那层抽屉。接下来的画面,就像那股恶心的气味一样,刺激着张谋的每一个感官!他只觉得有一股强烈的恶心感直逼咽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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