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度愤怒就选择这么冒险杀人手法不合理,就算杀人,也应该用双手,我仍然倾向于凶手失手意外杀人。。。不论凶手认识不认识死者。”
“或者凶手无法完成性交?。。。只能通过上述行为来满足?”
“这样说很勉强,不论说他是掩盖罪行,还是满足自己欲望,我都找不出合理解释。。。更关键的一点,是他的抛尸行为。。。”
“抛尸在马路上。。。完全没有掩盖的冲动?!”
“对!。。。这么多互相矛盾的特征。。。如果我选择,我宁愿相信这是一起有预谋的仇杀。。。”
“或者是女人作案?”
“。。。凶手身体要极为强壮。。。单手杀人,(看助手和刘廷),恐怕你们两个都做不到。。。还有拖动那个纸盒。我们已经做了模拟。。。绝非轻而易举的事情。。。
而且就算是在深夜,四处无人。。。纸盒里是被虐杀的死者,鲜血四处流淌,眼睛圆睁。。。拖动这么个恐怖血腥的纸盒在外面费力的移动,还要随时担心被人发现。。。为什么不选择一个僻静的地方?而是要抛尸在马路中央。。。
这要什么样强壮的心理素质?。。。这一条,我觉得就可以认定,或者这也是杀人者变态心理获得满足的一部分,看着我们警察和整个香港为他的杰作混乱。。。或者这就是仇杀,对死者的恨让凶手不这样做都不能接受。
总之。。。这次我们遇到的,是真正难以琢磨,又极度变态的凶手!。。。我对这个案件的真相,充满了好奇。”
案情至此虽然有大量不解谜团,
但凶手特征明显,
警局上下认为,这起引起全港关注的案件,
应该很快就会抓到真凶。
方法仍然是最低效可靠的排除法,
刘廷及下属耐心查问了跑马地地区所有的电器行,
筛选超过750人,
虽然马路上有拖拽痕迹,
但仍然不能排除汽车运尸可能(也就是熟人作案可能),
因此刘廷他们又找出近50款当时常用汽车,
一一试验是否能将纸盒完整塞入后备箱中(后座空间不够),
找不到具备嫌犯特征的人。
纸盒太大,能够运输的车型或者要露天运输,或者无法塞下整个纸箱。
案件陷入僵局。
这时候鉴证科传来消息,
在纸盒上发现新的关键证据。
两个手印。
因为都是右手的。
所以应该分属不同的两个人。
刘廷:“是说明有合谋作案么?”
“有这种可能。。。但箱子上找不到指纹,说明凶犯戴手套,或者擦拭过箱子,这个手印或者是凶犯漏掉。。。或者根本不是凶犯留下。。。而是不相关的其他人。”
刘廷盘算的,却另有别人。
如果杀人时,
陈怡丽是被其中一个人控制住,
那么另一个人就有可能用一只手,
掐死陈怡丽。
就算他不够那么强壮!
而两个人拖动那个盒子,
可以更快速行动,
也可以克服一个人时候的那种无法想象的恐惧感。。。
但两个人杀人后,
又对尸体有猥亵行为,
一般说明其中一个是主案犯,在控制另一个人,另一个人很可能只是旁观者,
甚至被胁迫。
主犯会不会是女人?
或者有更多的人,
一个人,女人指挥?
两个男人胁同。
或者一男一女?
或者两个男人?
用烙铁烫阴毛,
刘廷总觉得从程度上来讲,
很难让这样变态犯人获得需要的极端满足感,
为什么只是阴毛?
而不继续向下侵犯性器官本身?
近在咫尺?
还有没有强奸死者,
也可能是其中一个人进行劝阻,所以没有成功。
这样一切就都解释得通。
还有最开始的疑点,
死者电话里暗示贾思齐可以在半个小时内赶到铜锣湾,
应该有车。。。
一定有车!
先查那两个人的手掌印。
刘廷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是在外面排查的中途,
想到这里,
刘廷精神一振,
那种查案过程中会出现的柳暗花明的感觉再次出现,
绝对很准确的预感,
刘廷四周看了一眼,
要找一个电话。
前面有一个雪糕铺,两边水果摊,
时间还早都没有开业。
雪糕铺木板门打开了一半,
外面低矮的玻璃,粉刷成蓝白色但很粗糙的外墙,
里面没有点灯,
漆黑一片,
刘廷走进去,
“有人么?能不能借一个电话?”
刘廷的预感很准。
转折点果然就在这一刻,
只是后来发生的事情,
和刘廷的预想完全不同。
刘廷尝试推门,
门吱呀一声打开,
屋内靠墙一排货架,
右边两个冰柜,
旁边柜台,
太阳光斜射进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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