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们仍然会抓住你这个真凶……。
那你编造最早的答案不完全没有意义了么?”
“当然不是……。现在我给你的答案你不可以记录,
将来我也不会承认……。
我只会承认我之前做的那一份口供……。
也就是说……。不管你们愿不愿意……。
我最开始口供都会借用你们在庭审时流传开来,
这份口供虽然完全是编造的……。
但它具有造神需要的全部元素……。
血腥、凶残、怪异、轮回、封闭的空间、无法解释的密室、奇怪的幸存者,
这些元素,
会成为我造神所需要的神秘背景……。
我说出第一份口供,根本不是要用来迷惑你们……。
而是让你们……。成为我的宣传工具……。”
“那现在告诉我们真相……。
就是让我们把你绳之于法的么?”
“不……。这个真相也会有它的作用……。
你们还有多长时间会正式起诉我?”
我无法回答,保持沉默。
刘廷的律师在一旁:“如果你们没有决定性的有力证据起诉我当事人, 按照规定你们只能关押刘先生48小时……。”
这一点我也清楚……。
刘廷摆手示意律师不要说话:“何督察,我会一直留在香港……。
我很期待,我们在法庭上再次见面……。
这一次……。我留给你这么多有用的线索……。
你一定不要浪费,
一定要彻底的给我定罪……。
给我提供最大的帮助……。”
拿到整个全新的真相后,
我立即回到办公室向其他人讲述整个复杂的过程,
然后我们立即组织力量再次回到蜡像岛按照全新的方式取证。
第42节
然后我们立即组织力量再次回到蜡像岛按照全新的方式取证。
结果发现事情远比想象的困难,
这时候已经距案发超过10日,
其间经过两次台风和暴雨冲刷,
以及解除封锁后,蜡像岛的继承者欧青照儿子殴子辉,以及其他四位死者家人在岛上举行法事,
然后对所有地点都进行了清扫,
环境证据破坏十分严重,
但我们仍然耐心在所有场所进行了细致搜索,
以及案件重演推导,
我以刘廷作为我的假想身份,
分别按照他的两种口供都作了演习,
第一种目击者的口供整个犯案过程实在过于离奇,
对所有死者的被杀过程也完全无法提供任何解释……。
第二种刘廷提供的犯罪过程我体会时,
感觉到刘廷的丧心病狂,
完全不择手段分化杀害每一个人,
然后再根据不同场景制造和蜡像有关的不可能杀人现场,
鉴证科给我们能提供的证据绝大部分都没有现实意义,
岛上到处都密布着无数人的指纹脚印行动痕迹,
刘廷留下的指纹毛发痕迹等搜索出来一些,但出现的地点虽然和他口述的行动范围一致,
却也可以用他在岛上第一套口供提供的地点来解释,
无法作为他杀人的直接证据。
这时候我有一种感觉,
他所谓的造神,可能只是一种障眼法,
和他的第一套口供一样,
完全就是用来迷惑我们的说法,
我和检控官,负责刘廷心理分析的医师,犯罪心理学专家,以及鉴证科的负责人在一起多次研讨后,
一致认为他作为唯一幸存者,
他必须合理解释岛上发生一切,
所以他才编造出第一套口供,
而第二套口供是真相的可能性极大,
因为第二套口供和第一套口供的区别就是,
第一套完全由不可能杀人事件组成,无法形成完整实现的逻辑链,
第二套则给所有事情都提供出完整解释,
如果刘廷不是说的真话,
很难相信所有事情他会解释的如此完整而合理……。
也就是第一套是编造的,所以才离奇,
第二套必然是真话,所以才合理……。
但这时候距离犯案已经过去极长时间,
他知道我们搜集证据会有困难……。
拖延时间,就是他的最主要目的。
关于那片他口供中放置蜡像的树林我们进行了搜查,
得到的结果很不理想,
我们没有在那里找到任何蜡像、匕首、或者炸药曾经放置的痕迹……。
这有两种解释,
一个就是台风、暴雨还有由此带来的海水漫堤(很不幸案发后第六天发生海水倒灌漫堤),
还有十天来植物的生长掩埋了痕迹……。
还有一种解释,
就是刘廷实际上把蜡像藏在别的地方……。
我们也对别的可疑地点进行了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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