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很是和颜悦色,并没有继续为难琼斯小姐。他转而问道:“你堂哥原本就很想带你去酒吧之类的场所吗?你是这么跟你爸爸说的。”
“哦,是的,不过……”戴菲益发坐立不安,快速盘算着对策,“可能是有人在别的晚上看到过西蒙,把日子记混了吧,西蒙曾带别的女孩去过酒吧——或者类似地方。”
“那个证人说看见的就是你。”
“那也不能是从报上看见的啊,这太荒谬了。他可能只是认出了西蒙的照片,记得在某个晚上曾见到他和别的女孩,然后就把那个女孩和我联想到一起,以为那就是我了。”
这听来很合理,但骗不了爸爸。爸爸会认为那个人说的是真的,毕竟,她跟他说过,西蒙很想带她去那样的酒吧。想要跟爸爸吐露实情的想法再次一闪而过。倘若爸爸知道了西蒙是无辜的,根本没有对她施暴——他会原谅她,并继续站在她这边吗?他会让西蒙一生背负臭名吗?当然,是他死了以后的臭名。而且,这对爸爸来说,似乎更加难以接受吧。西蒙就那样死了,甚至都来不及为自己辩护,还有西蒙全家,爸爸的亲人们,他的哥哥妹妹,还有奶奶,还有别的人们——每一个还活着的人们,都接受了西蒙生前做过那么可耻的事情,到头来却发现他一直都是无辜的!当然,她可以承认她去过蓝调酒吧——只是顺从了西蒙的诱骗,而一直羞于承认。这么说,对西蒙在河岸沿路的臭名无济于事。但是,一旦有更多的证人冒出来的话,如果真有人记得她自愿跟那个水手出去了——那些对她不利的能证明西蒙不省人事的论点,她只需否认就好,一概否认。
戴菲又说:“别跟爸爸说这件事,那个人根本不会在酒吧看到我。如果跟爸爸说了,他只会更痛苦的。”
律师现在也挺痛苦的。他心里嘀咕:“这个小贱人很可能一直都在撒谎!”不过,就算如此,也不能瞒着她爸爸,把现状告知他是必须的。
伤心的老人还躺在监狱病房里等待审判,当他听到律师带来有关新证人的消息时,立刻摇头道:“假的。”
“那个人非常确定,他说他当时看到了他们,因为他们在酒吧里显得很局促,和别人完全不同,很引入注意。”
“不,不是那样的,是西蒙想带她去——”可那也说不通啊。忽然,一个想法从爸爸的头脑里冒了出来,让他紧张起来。但他很快忽略了这个想法,“法庭上,不会使用这个人不属实的证词吧?”
“我想不会。警察只是有义务通知我们,但不会提起诉讼。你已经服罪了,只能这样了。至于辩护那部分——”
“我不需要什么辩护,我都跟你说了,是我杀了那个孩子,因为他对我女儿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我不需要任何辩护。”
律师回应:“辩护的目的是给你减刑,不是要给你开脱罪名。我们只是把损失降到最低。”如果证实了被枪杀的西蒙完全无辜,恐怕连减刑的机会都没了。
律师离开后,爸爸忍不住再次回想西蒙的话,那句他当时完全没听进去的呼喊,“约翰叔叔,那不是我的错!是戴菲让我带她去的!”哦,天啊!若西蒙当真无辜的话,那该如何是好!
哦,不是吧,法庭外面还有摄影师来拍!还真有点像是电影明星出场的派头。戴菲今天当然去佛瑞沙做过头发了,佛瑞沙的人看到了她,很是激动,给她做了一次特别造型,看来非常漂亮。戴菲脸上的淤青都消退了,只恨没空化个漂亮的妆,但现在这模样也蛮好,至少别人会说她看起来是如何年幼单纯、天真无邪,而不会说她呆头呆脑。这样一来,人们就不会对爸爸的行径多加指责了。进了法庭,坐在证人席上的戴菲像是一朵含苞欲绽的花朵,金发头顶仿佛笼罩着一层美丽的光环,自上面倾泻直下,楚楚动人。果然是如同金色的水仙花一般呢。
律师开始发问:“你的名字是戴菲·琼斯?你住在这个地址?你只有十六岁?”
只有十六岁……
只有十六岁,就跟校内几乎所有拉风的男孩子有过这样那样不同程度的寻欢作乐和暖昧不清了。
“是的,过了十六岁生日了。”
“好的,先别难过,琼斯小姐——戴菲,我可以这么叫你吗?我只需要你简单地跟我们说说当晚的经过,就是你堂哥被杀的那晚。”
(不是我的错,约翰叔叔,是戴菲让我带她去的。)
我必须谨慎一些,不要露出破绽。戴菲心下暗忖。现在,她很清楚,法庭是不会考虑西蒙死前说过的话的。她只要掩饰掉所有线索。谁知道这个男人会不会把我说的透露给媒体呢!
“他想带我去一个地方跳舞,他以前曾带别的女孩去过。可那里听来就不像是正经地方,所以我不愿意去。”
“所以你们去的是——”
“我们去的是民歌咖啡厅,然后,我们走河边那条路回家——”
“那条路是你平常直接回家的路?”
“不是,是他想走另一条路的。是他非让我跟着他走的。”
话音刚落,她就用余光看到被告席上的爸爸忽然双手抓紧桌沿,她一下子就意识到她说错话了。爸爸再清楚不过了,西蒙长那么大,从未忤逆过她的意思,只要她想做,他没有不答应的——所以,实际情况是反过来的,通常都是她逼他去做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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