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宝兰说:“如慧,咱们还应该订立一个契约。”
“订立这个干什么哪?”
“这是非常必要的。将来罪犯们被抓住,咱们把契约拿出来,会有一个极大的好处,那就是证实我确实不是精神病,是为了抓住罪犯而采取的一种特殊方法,不会使人怀疑我有过精神病史。因为光凭警察替我辨解,是远远不够的。”
“嘿!好哇,好哇。”江如慧兴高采烈,“宁老师,你太神了,这个主意出得好!”
两人立刻开始想契约的内容,想好之后,江如慧动手,用笔记本电脑,将契约写下来。宁宝兰把家里的钥匙给了江如慧,江如慧连夜把打印机取来,将文本打印出来。
精神病契约
立契约人:宁宝兰江如慧
立契约目的:本契约是为抓住罪犯而订立的。宁宝兰伪装成精神病人,江如慧帮助宁宝兰实施伪装精神病的行为。
立契约缘由:宁宝兰家突然遭遇不幸,儿子念念被拐走,母亲被罪犯绑架,家里被搜查,母亲的好朋友被杀死。母亲在被绑架的途中,死于脑溢血。此案件极为特殊,因为在母亲被绑架前,宁宝兰曾与同事小芬及男友唐明洋一起去了度假村,却发生了奇怪的事情:早晨窗外出现鬼脸,短信引导,竟把宁宝兰引进市里的前进宾馆。而在宾馆里,“巧遇”同学胡金标,后出门,又与唐明洋同吃早餐,回家后便出现疯癫的状态,疑为被人下药所至。而唐明洋又由于公司钱款被被骗,据称得了精神病,住进精神病院。这是极为蹊跷的。为破案,抓住罪犯,替母亲报仇,宁宝兰决定将计就计,伪装成精神病人,住进精神病院,靠近唐明洋,弄清相关事实,查清罪犯。
契约遵守的保证措施:伪装精神病人,必须不露任何痕迹,才能骗取罪犯的信任。宁宝兰作为主要行使人,必然遭到身心两方面的折磨。但宁宝兰下定决心,坚定意志,一装到底,愿意忍受各类包括不可预料的偶然出现的非人折磨。即使这种伪装得不偿失,没有任何收获,也愿意以身相试,决不后悔。江如慧是宁宝兰的学生,正是读书的紧张时期,不应该参与到这种事情里。但她自觉自愿地执行契约的约定,坚决与宁宝兰站在一起,为彻底揭露罪犯而战斗。
契约的意外责任:宁宝兰作为主使者,即使出现了危险的情况,或者身体遭受到了某些损失,也要坚持下去。因此,身体因而致残,与任何人都没关系,全系个人所为。
此契约一式两份,藏于两处。罪犯被抓获之日起,即是契约解约之日。
立契约人:宁宝兰(签字,画押)
江如慧(签字、画押)
契约写完,两人均签字。江如慧吃吃笑了。
宁宝兰说:“如慧,你只承担保证作用、知情作用、证明作用。以后,你不要再来看护我了,让小芬她们来吧!你还要好好念书。你只有考上清华大学,老师心才安。”
“是!”江如慧嘻嘻笑着打了个立正。
宁宝兰知道,她不会听自己安排的。
第二天,江如慧向所有人都宣传宁宝兰病重的消息。学校来了几个人,还弄来了车,带着宁宝兰,到省里大医院去检查。到了省里,来到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宁宝兰两次发病,竟然把替她检查的医生给打了。宁宝兰被采取了强制措施,检查完后送回安城市。过了一天,检查结果出现了,宁宝兰的行为表现出了精神病人的症像。医生的诊断为:疑似紧张型精神分裂症,建议送市精神病院进行观察式的治疗。如有必要,可以送权威部门,再次进行检查。
一百二十、深度测试
宁宝兰没想到,单位把她送进精神病院,进的是开放病房。宁宝兰起先不知道病房的类别,不知道病房还分开放病房与封闭病房两种,不知道各病房都有什么功能。她病了以后,一直在医院呆着,又忙着装病,没时间上网去查资料。这是缺陷,可没办法,时间太紧。
刚进病房的时候,小芬等人很关切地扶着她,先是进了一条大走廊,走廊一侧是一间间病室,另一侧是窗户,能看见外面的大院子。她挺奇怪:病室咋这么大,住的人很少,有的病室里只有一个人?精神病人住的地方不都是很恐怖的吗,咋会如此安静呢?
进了病室,才发现,自己住的这间,与其他病室一样,像旅馆的标准间,两张大床,有电视,还带卫生间,很干净。
“宝兰,”小芬贴近她,悄悄地说:“你就住里面那张靠窗户的床。我先留下来照顾你。单位里会把我们排列成值班表,换着来看护你的。”
宁宝兰不以为意,坐在床上。她应该疯癫,可此时却疯癫不起来了。因为环境太好了。小芬又凑到她跟前,说:“宝兰,你知道吗?市精神病院实行了人性化管理,特地设了这套带有人文关怀的病区。还允许设专人看护。咱们校长与病院签订了合同,愿意配合治疗。你就放心吧,这里像呆在家里一样的。出了顶头的走廊,门外面是一个小花园,修得可漂亮了,可以时常去走走的。”
宁宝兰不作声,心里很失望。显然,唐明洋不在这种病房里,她没机会接触到他。如此一来,她的计划不就白费了吗?不行,她必须等江如慧来,再商量对策,她一定要挨近唐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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