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又在乎,不过是一副臭皮囊,等我实现了目标,我将抛下这一切,回归宁静,那将是人生的终点,没有烦恼的永恒。
我不再住店,困了累了还是躺在草丛里,仰望星空,嗅着草香。
这种生活很惬意,如果不是那难以化解的仇恨在心头,我真想永远这样下去,睡在荒野里,享受这份自由的时光。
某个刹那,我甚至觉得周大柱的媳妇是幸福的,她高兴了笑,不开心哭,缠着路人索取也不觉得羞涩,失足落水的时候,也带着殷殷的期盼。
又打了一针后,我遇到了一名露宿路边的流浪汉,三十出头,长相憨厚,是他主动招呼我。
“奇迹啊,你瘦成这样,居然也能骑摩托。”
“我有动力,身体就发挥了最大潜能。”我停下摩托,给他一个微笑。
“要去哪里啊?”
“不知道,行者无疆,哪里都是家。”
“你这境界,还真是无敌了。”流浪汉向我竖起了大拇指。
我也累了,就坐在他搬来的小凳子上,问:“你一直住在这里?”
“有什么不好?看车赏美女,空气清新,环境怡人,又不用花钱住宿。”流浪汉道。
“怎么吃饭啊?”
“简单啊,我白天到附近村子里干零活,吃饭不花钱,还有些小钱赚。”流浪汉说得很自豪。
“家人呢?”
流浪汉的脸色变了,半晌才说道:“媳妇跟人家跑了,卷走了所有的钱,却留下负债,咱人穷志不穷,好几年,总算还清了。”
“你这才是境界高。”我不禁赞道。
“兄弟,你怎么也跑出来了?医院没保安?”他把我当成了病人。
“咱们的情况差不多,实际上比你还惨。”我说。
“快说来听听,萍水相逢,也是缘分。”流浪汉乐了,可能等了好久,才碰到比他更惨的人。
“我病了,媳妇趁着我迷糊,骗走了所有财产,嫁给了我最好的朋友。”
“一样,拐跑我媳妇的,也是我的朋友,越是近的人,越不可信。”流浪汉道。
“新婚之夜,我喝醉了,朋友代替我,睡在我媳妇的身边。”
“太可恶了,换做我,一定杀了他们,这是侮辱人格。”流浪汉替我打抱不平。
我沉默不语,虽然很想对他倾诉,却又怕他告密,影响了尚未完成计划。
天色渐暗,流浪汉邀请我免费住下,我没有推辞,就跟他住在了路边的板房里。
说了半宿的话,流浪汉嘴上说得潇洒,内心很期盼能有人陪伴,哪怕像我这样快要油尽灯枯的男人也好。
除了他对妻子的怨恨,我还听到了他对妻子的赞美,身体丰满,浑身雪白,将家打理的一尘不染,回家总有热饭吃。
流浪汉将自己婚姻的失败,归结于太相信朋友,喂出的白眼狼。
“人啊,能一起战胜贫穷,却无法共享富贵,尤其是女人。”
流浪汉感慨完毕,酣然入睡,而我却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如果不是公司发展了,有了钱,我也许就不会买什么宝马车,也就不会出事故。如果奚伟不告诉我新婚之夜的秘密,也许,我还会一辈子爱着莫小倩。
说到底,金钱才是万恶之源,可每个人都离不开。
板房内并无异味,流浪汉很干净,不知道是否受到妻子的感染。我是彻底的干净,从内到外,却因为一场突如而来的车祸。
一早,我告别流浪汉,继续向西。他恋恋不舍,不停的挥手。
我不禁感叹,如果奚伟能像这个平凡的路人一样,我可能愿意将妻子送给他,托给他照顾。
时光流逝,我不断做着标记,5月20号,用完了最后一针营养液,我如愿以偿的进入了沙源镇。
我高兴成功,却又担心,如果莫小倩和奚伟不来这里,我又该何去何从?
人生就是一场豪赌,我用尽我最后的生命,赌他们会来!
沙源镇很是冷清,西面就是茫茫戈壁滩,我在小镇里骑了一圈,发现唯一的旅店,就在最西侧,是个二层小楼。
一颗不知名的大树,在沙丘上跟旅店遥遥相望,我习惯了野外生活,就把摩托车停在树后。
我如同一名耐心的猎人,蹲在树后,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下方旅店的门口,如果莫小倩和奚伟赶来,他们一定会住在这里。
夕阳落下,冷风嗖嗖,我能够听到戈壁滩传来的呜咽之声,仿佛是哀怨的哭泣。
失去了一切,我不知道恐惧,只想把男人最后的尊严找回来,莫小倩、奚伟,你们一定要来。
半夜了,我的眼睛依然如狼般雪亮,终于,一辆轿车开了过来,停在了旅店门前。
车门打开,我首先看见了劳力士手表,接着,一名魁梧的男子走出来,伸展着胳膊。
另一侧,一名女子也推开车门走了下来,她穿着醒目的红色连衣裙,不停整理着裙子的皱褶,口中发出埋怨。
正是奚伟和莫小倩,我热血上涌,激动的泪光盈盈。
“大伟,都一个月了,雨来到底跑哪里去了?”妻子问。
“可能是我们逼迫的太紧,他受不了,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吧!”奚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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