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脑筋转的不可能像吊扇灯那般快速,就算再焦急也只是枉然。我拚命吸着其实只剩冰块的杯底的果汁,企图镇静心情,让脑里的思考模式再清楚一点。虽然有个头绪会比较容易整理,但手边碰巧没有任何可书写的白纸,只好拿出塞在钱包里的自己的名片,利用空白部分简单地画个草图。(请参考图1)。淑美留下的脚印可能是A,乙川隆前往别馆的脚印是B,回来的脚印是C。然后一堆杂沓的脚印则是D。
就算足迹D中混有凶手的脚印,但因为是在尸体被发现后才留下的,因此应该只有留下凶手前往别馆时的脚印。就像之前所思考的,凶手是在比雪停更早之前——假设是九点-从本馆走向别馆,然后在那里埋伏等待死者,因此回程的脚印便消失了吧!然后等雪下得最大的时候-也就是十点牛过后-淑美回到别馆时,将其殴打、杀害。然后再躲在别馆的某处,一直等到尸体被发现,这种假设是否能够成立呢?当然乙川隆就是担任发现尸体的角色。当他慌张跑回本馆告知大家凶案发生时,其实凶手还躲在别馆,一直待到从本馆赶来的几个人确认淑美死亡的事实。当那些人返回本馆时,留下了如D般的杂沓脚印,我想这对犯人而言,是个早就能预见的可能性,所以这时犯人才现身依循脚印D返回本馆,我想就理论而书,这样的推论是有可能成立的。
原本看着随手画的图的我,又抬头瞄了一眼吊扇灯。
能够完成这般犯行的人,在昨晚的瑞典馆里只有一个人。
那就是汉斯·约哈森。
只有他符合这样的条件。只有他早在九点左右就回到自己房间,可以不留下前往别馆的脚印,一直埋伏在别馆等待淑美回去,不是吗?而且不仅如此,身体微恙的他,对于隔天早上发现尸体的骚动应该也是最后一个知道,因此拥有对凶手必要的空白时段。也就是说,昨晚汉斯只是假装就寝罢了。当乙川隆发现尸体时,他就藏身于别馆中。等大家赶到命案现场时,他依旧躲在那里。然后等大家返回本馆时,他才赶紧回去。赶在乙川隆敲他房门前钻回床上,假装一直熟睡着。难道这就是真相?
我举起随手画在名片上的图,反复检讨这样的假设有无可议之处。究竟汉斯是否赶在乙川隆敲房门前钻回床上这件事,就是一大重点。但因这项推论需要先询问相关人士求证,只好暂且搁在一旁。除此之外还有什么难解之处呢?那就是薇若妮卡说她十点半过去看父亲时,他正熟睡着的这项证书。老实说,我对于这项证言十分存疑。照理说,女儿应该不会说出不利于父亲的证言,也许薇若妮卡为了保护父亲而说谎,当然之所以这么推论是有证据的,怀疑她作了伪证的另一个理由,就是有可能在根本没有开灯的情况下,就胡诌犯了风寒的父亲正熟睡中一事。如果真是如此,那汉斯就真的没有任何不在场证明。
此外还有两点必须先确认,那就是汉斯真的能够赶在乙川隆敲房门前回到本馆吗?还有汉斯十点半后真的躺在床上吗?如果这两点都能够解开,是否就能断定汉斯是凶手呢?
愈想愈觉得自己花了十分钟所思考出来的推论,还是有些不周到处。首先,犯人为何杀害淑美后非得在别馆待到天亮呢?实在是有违常理。因为凶手在这段时间内,如果被人发现没有待在本馆就惨了。而且也不需要担心警方会由脚印来判断自己就是犯人的事实,因为如果是有计划地犯行,大可找双适当的新鞋——而且要找双尺寸不一样的——都是可以事先准备好的,就算没有作这些准备,只要一步步小心谨惯地踩在已经被破坏的脚印上,就没什么问题了。况且D脚印的出现是可以预期的,如果犯人真的企图将自己的脚印混进脚印D中,也就是说这项假设成立的话,在D脚印还没制造好前警方就已蜂拥而至,这么一来就能查出谁躲在别馆,凶手也就无法再躲下去了。问题是风险实在太大了,而且也要顾虑自己万一赶不及乙川隆敲门前钻回床上,是否会穿帮的问题。就算没有这层顾虑,想要若无其事地离开别馆迅速钻回床上,这等利落手法怎么想都难度很高。
难道我的推论又错了?我边叹息边确信这样的假说还有一线可能性。为什么呢?那就是就算再怎么危险又不合理的行动,也会有超乎想象的事情发生,如此一来凶手,汉斯的推论也许能成立。夏洛克,福尔摩斯会说过——将所有不可能消去后,剩下的就算再怎么不可能也是真相。
然后当我正想找个人来检验我所想的是否能成立时,等等力碰巧从房间走出来。不过我倒也不是抱着谁都能来验证的心态。
“乙川他们还在现场接受侦讯吗?都已经到了下午茶时间啦!”
“好像是吧。对了,等等力先生。”
我想先听听等等力的意见,试试刚刚才出炉的推论是否成立。因为考虑到如果将汉斯就是犯人的假设说得太明,恐怕会招致他的不悦,因此遗诃用字力求小心。我想问的事情有二,乙川隆通报大家发生凶案后,有看到哪些人前往别馆呢?还有当大家回到本馆后,有谁可能依着大家留下的足迹随后从别馆走出来呢?面对我坐下的等等力仔细想想后,这么回答我:
“乙川赶紧叫醒所有人,除了感冒不舒服的汉斯先生之外。”
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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