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神探_[美] 约翰·道格拉斯【完结】(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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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查德·斯佩克因1966年在南芝加哥的一处城区住宅楼谋杀了八名护士学校学生而被重复判处了无期徒刑,正在服刑。他明确表示不愿意把自己与我们研究的其他杀人犯混为一谈。“我可不想与他们列在一个名单上,’’他告诉我,“那些家伙都是疯子。我可不是什么系列杀人犯。”他并不否认自己的罪行。他只是想让我们知道,他与他们不是一回事。

  ① 在英语中,“墨曼”的拼写为Murman,“杀手”的拼写为murder maJl。

  在一个关键层面上,斯佩克说的并没有错。他不属于系列杀人犯,系列杀人犯频频作案,某些情绪往往周期性发作,或者在几次作案之问伴有冷却期。我把他归属于规模杀人犯,这种人在同一行动中会杀害两人以上。就斯佩克的案子来说,他潜入住宅楼的动机是偷窃,是想法子搞些钱带出城去。当23岁的科拉松·阿穆劳前来开门时,他亮出手枪和匕首,强行闯入房间,声称他只是要把她和五名室友绑起来图谋钱财而已。他把她们统统赶进了一间卧室。在后来的一个小时里,另有三名室友在约会或者在图书馆学习结束后陆续返回。一俟她们处于他的控制之下,斯佩克显然改变了主意,开始了疯狂的强暴、勒死、刺戳和砍杀。只有阿穆劳一人惊恐地蜷缩在墙角,才大难不死。斯佩克把她数漏了。

  他离去之后,她走上阳台向外大声呼救。她告诉警方,凶手左前臂刺有“生来就要大闹一场”的字样。一个星期后,斯佩克因笨手笨脚自杀未遂,来到当地一家医院求诊时,手臂上的刺字被人认了出来。

  由于斯佩克作案手段令人发指,医疗界和心理学界对他做了各种各样的推测。起初有人声称,斯佩克的遗传基因失衡,多了一个阳性(Y)染色体,因此更可能做出攻击性和反社会的举动。此类时髦的分析呈规律性地昙花一现。一百多年以前,一位行为主义者运用过颅相学,即通过对头颅形状的研究,来预测人的性格和智力水平。人们最近认为,脑电扫描器读数所显示的一种不断重复出现的14Hz和16Hz阳性棘波图,就是个性严重混乱的证据。法庭至今还在为xYY染色体一说争执不休,但是不容争辩的事实是,许许多多的男人都具有这种基因构成,却并没有显露出任何异常的攻击性或者反社会行为的迹象。理查德·斯佩克接受了一次彻底检查,结果发现他的基因构成完全正常,根本没有多余的Y染色体。

  斯佩克并不想与我们交谈,后来因心脏病发作死于狱中。访谈他前我们与典狱长联系了一下,我们并不经常这么做。他同意让我们进去,但并不认为让斯佩克事先知道我们要来访谈是个好主意。我们抵达后,表示赞同他的看法。他在从一个围栏中声嘶力竭地叫骂着。他被关进了围栏,好让我们看一眼他的囚室,而其他囚犯也发疯般地叫喊着,以示对他的同情。典狱长想让我们看一下斯佩克收藏的色情刊物,可斯佩克愤怒地抗议这一侵犯他隐私的行为。犯人们都讨厌任何类似的彻底搜查。他们的囚室是仅存的、具有类似隐私权的地方。我们在乔利埃特的监狱走过三层楼的牢房时,只见有的窗户被打破,鸟儿在天花板附近飞扑,典狱长警告我们不要靠边走,以防囚犯们将屎尿撒到我们身上。

  我意识到这样一来我们不会取得任何进展,便低声对典狱长说,我们索性沿着走廊一直走下去,不要在斯佩克的囚室前停留。按照目前通行的案犯访谈准则,也许未经事先通知,我们都不得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事实上,整个罪犯个性研究放到今天来进行要难上加难。

  与肯珀或海伦斯不同的是,斯佩克根本不是模范犯人。他曾经制作了一个简陋的微型蒸馏器,把它藏在监狱分区看守的木制办公桌的一只假抽屉背面。它几乎生产不出什么酒精,只是散发出一股酒味,足以让看守因找不出酒味来源而气急败坏。还有一次,他发现有一只受伤的麻雀从被打破的窗户外飞了进来,于是悉心照料它,使它恢复了健康。当麻雀可以站立起来时,他在脚爪处系上了一根细绳,让它立在他的肩上。有位看守对他说,牢房里是不准养宠物的。

  “我不能养它吗?”斯佩克问,随后走向一个开着的电风扇,把小鸟塞了进去。

  看守一时给吓坏了,说:“我还以为你喜欢那只小鸟呢。”

  “我确实喜欢它,”斯佩克答道,“但是如果我不能拥有它,谁也不要想得到它。”

  我和鲍勃·雷斯勒在乔利埃特监狱的一间探视室里见到了他,陪同他的是监狱督导员,类似于高中的辅导员。斯佩克像曼森那样选择了会议桌的上首,坐在餐具柜上面,这样他就可以坐得比我们高。我开门见山地告诉斯佩克我们的目的是什么,但是他不愿意与我们对话,只是一个劲儿地臭骂“操他妈的联邦调查局”想要搜查他的囚室。

  当我注视着这些家伙,当我坐在监狱的会议室里从桌子对面望着他们时,我试图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象一下他们在犯罪之际的一言一行。我事先查阅过所有有关本案的档案,因而晓得他们每个人都做过什么,都能够做什么,而我要做的就是将这些投射到面对我坐的着那个人身上。

  任何警察式的审讯都是一种诱供,各方都在试图引诱对方讲出他的意图。而我们必须先对被访谈者做出评估,之后才能考虑如何去接近他。表示愤怒抑或做出道德评判是无济于事的。(“什么,你这个变态的畜生!你吃掉了一个胳膊吗?”)你必须确定说什么才会触及他的要害。对于某些人,诸如肯珀,你可以直截了当和就事论事,只要你向他表明你已掌握了全部犯罪事实,他们就甭想蒙骗你。对付理查德·斯佩克一类的人,我学会了采取更具进攻性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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