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神探_[美] 约翰·道格拉斯【完结】(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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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里·布鲁多斯有恋鞋癖。如果事情仅仅停留在这一步,还不会闹出什么大乱子。可是由于诸多因素,其中包括他母亲的专横跋扈和他本人好冲动的个性,恋物癖从有几分怪异演变到致人死地的地步。

  杰罗姆·亨利·布鲁多斯1939年出生于南达科他州,成长于加州。还是个五岁小男孩时,他在当地一处垃圾场发现了一双亮锃锃的高跟鞋。当他拿回家试穿时,被母亲看见了,十分生气,要他把高跟鞋扔掉。可是他把鞋子收了起来,直到后来被母亲发现,拿去烧掉了,还为此惩罚了他。长到16岁时,他住在俄勒冈州,常常定期潜入邻居家中专偷女鞋,后来又偷女式内衣,收藏起来,并加以试穿。到了第二年,他因骚扰女孩子而被捕,他当时哄骗她上了他的车子,企图一睹她的裸体。他在塞勒姆州立医院接受了为期几个月的治疗,后被诊断为不具有危险性。高中毕业后,他到陆军服了一段时间兵役,后因有心理问题而退伍。他依然旧习不改,闯入别人的住宅偷窃女鞋和女式内衣,碰上女主人时就将她们勒昏过去。不久在一次行窃过程中,他与一位年轻女子发生了性行为,后出于责任感同她结了婚。他上了职业学校,成为一名电工技师。

  到了六年之后的1968年,身为两个孩子之父的布鲁多斯仍然作恶多端,专在晚问袭击女性并抢劫纪念物。有一天,一位名叫琳达·斯劳森的19岁姑娘根据预约上门推销百科全书时敲错了门,结果是他开了门。他不愿错过这个机会,把她拖进了地下室,用棍棒连击她,再将她勒死。她断气之后,他脱下了她的衣服,把他收藏的各式衣物穿在她的身上。他剁下了她的左脚,把它塞入他珍藏的高跟鞋,又妥藏于电冰箱内,然后将尸体连同一辆破旧汽车的传送装置一起沉人了威拉米特河。其后几个月里,他三度滥杀无辜。有好几位女大学生指认出他曾经用雷同的花招接近她们,提出过约会的要求,后来警察在约会地点打了埋伏,才将他缉拿归案。最后,当精神错乱这一辩护理由显然无法成立时,他只好低头认罪。

  我和鲍勃·雷斯勒去设在塞勒姆的俄勒冈州立监狱对他做了访谈。他长着一张圆脸,身材敦实,有礼貌,且愿意合作。但是当我们问及犯罪具体细节时,他声称因为低血糖症发作而失去了记忆,回想不起可能做过的那些事。

  “你晓得吗,约翰,我患有低血糖症,一旦发作起来,我从房顶上走下去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十分有趣的是,当布鲁多斯向警方认罪时,他当时记得很清楚,提供了各次犯罪的生动细节,包括在何处可以找到尸体和罪证。他还无意中把自己牵连了进去。他曾将一位受害者的尸体挂在车库的吊钩上,给她穿上他最喜欢的衣服和鞋子,然后又在她身下的地面放了一面镜子,好观察她穿上衣服的效果。在拍照过程中,他浑然不知地把自己也拍了进去。

  尽管布鲁多斯口口声声说因低血糖症发作而丧失了记忆,他倒是显示了一个有周密安排的凶犯的特征。这与他早年的幻想是有联系的。他十几岁住在家庭农庄时,就幻想过在隧道里抓住女孩子,强迫她们服从他的意志。有一回,他设法将一个女孩子骗人了谷仓,强令她脱下衣服供他拍照。我们发现,这类行为一直延续到他成年,只是年仅十几岁时他还太天真单纯,一心只想拍下受害者的裸照而已。谷仓拍照后,他把女孩子关进了玉米穗仓库,不久又返回时,穿上了不同的服装,梳理成不同的发型,装扮成自己的孪生兄弟埃德。他释放了这个惊恐万状的女孩子,对她解释说,杰里正在接受强化治疗,同时央求她不要告诉任何人,免得让他惹上麻烦,再次蒙受“不白之冤”。

  我们在杰罗姆·布鲁多斯身上清楚地看出,随着他的活动像教科书里所描述的那样不断升级,他的幻想也在不断完善。这一发现比他可能会当面告诉我们的任何事情都要重要得多。虽然肯珀式的人物与布鲁多斯式的人物在作案目的和惯用手法方面差别极大,我们从两个人身上以及其他许多人身上都发现,从一次犯罪进展到另一次犯罪,从一个犯罪层次提高到另一个犯罪层次,他们都着迷于细节并不断加以“改进”。肯珀选择的受害者尽是些漂亮的女大学生,在他的眼里,她们是和他母亲连在一起的。不够世故聪明的布鲁多斯则对萍水相遇的受害者感到更为满足。然而他们对于犯罪细节的着迷是相同的,这主导了两个人的生活。

  成年以后的布鲁多斯迫使他的妻子达西穿上他因恋物癖而收藏的衣物,接受他的拍照仪式。他妻子是个正统的、生性保守的女子,对于这种行为很不自在,但她害怕她的丈夫。他想入非非地要建造一套房间专供施虐,然而又不得不满足于他的车库。车库里摆放着一台上锁的电冰箱,他可以用它来储存他珍爱的人体部位。每当达西要烧肉做饭时,不得不告诉杰里她需要取什么东西,然后由他取给她。她常常向朋友抱怨说,要是她自己能打开冰箱进行挑选,事情就会容易得多。然而,尽管有诸多不便,她却没有想过这事很蹊跷,应当去报警。假如她确实想过,也会因害怕而不敢报警。

  布鲁多斯几乎堪称是凶犯的经典范例,他以无害的恋物癖行为起步,不断加以升级,先是收藏捡到的鞋子,接着是收藏他妹妹的衣服,直至占有其他女人。他起初只是从晒衣绳上偷衣服,后来又悄悄跟踪穿有高跟鞋的女人,闯入没有人的房间,进而胆量越来越大,敢于面对房子的女主人。刚开始时,只要穿一穿女式服装,他就会很满足。到了后来,他想寻觅的刺激越来越强烈。在与女孩子交往的过程中,他会要求女孩子同意让他拍裸照。后来,当有的女孩子拒绝为他脱衣服时,他就会用刀子威逼她。直到在偶然的场合,有个女孩子碰巧刺激了他,他才开了杀戒。一旦他杀了人并感到满足,就会再三作案而愈发不可收拾,分尸方式一次比一次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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