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解释说,他要找的凶手是不会跟警方联系的。他应该是个行踪诡秘的独居者,年龄在二十八九到三十一二岁之间,对女性怀着一种病态的仇恨,上中学时辍过学,说不定是个卡车司机,因为他似乎常常往来各地。他杀害妓女的目的是企图以此惩罚全体女性。
尽管他们在这盘录音带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财力,多马尔还是承认说:“你知道,我也担心这一点。”后来,他改变了调查的方向。在一次偶然的场合,35岁的卡车司机彼得·萨克利夫于1981年1月2日被抓获——正值亚特兰大陷入一片恐慌之际——并被证明就是碎尸者。他根本不是录制并寄出那盘录音带的人。录音带上的那个冒骗货原来是个退休警察,与奥德菲尔德局长有隙,想借此进行报复。
听完那盘录音带后,我跟科尼尔斯及亚特兰大警方谈了我的看法,并且当场提出了一套行动方案,我认为可以找出那个冒骗货。像碎尸案中的那个冒骗货一样,这个家伙的口气傲慢,语带讥讽。“从他的口气和讲话内容来看,他认为你们都是傻瓜,”我说,“所以我们不妨就利用这一点。”
我建议他们索性就装傻。去西格蒙路,但要搞错方向,装出扑空的样子。他会在一旁观看,而且运气好的话,你们也许能当场逮住他。即使没有这么幸运,至少他也会打电话来,说你们有多么愚蠢,没有找对地方。帕克·迪茨很喜欢这一招,这种实战方案充实了他的学术知识。
警方将此次搜寻尸体的行动中做得很公开,并且弄错了搜寻方向,果然,那个家伙又打来电话,奚落他们有多么笨。警方早已做好了追踪电话的准备,抓获了正在家中打电话的这个年岁较大的“红脖人”。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警方还是搜查了西格蒙路的正确地段,当然没有发现什么尸体。
科尼尔斯事件并不是分散办案人注意力的惟一插曲。大案要案的侦破过程中时常出现这类插曲,亚特兰大一案也不例外。在最早发现被害儿童尸体的树林不远处,警探们在紧挨道路的地方发现了一本色情杂志,其中有几页上还有精液。联邦调查局化验室设法取得了隐约指纹,并据此掌握了此人的身份。这是一个白人男子,驾驶一辆厢式货车,以杀灭害虫为职业。当然,这一点在心理学上具有象征意义。对于这种反社会者来说,从杀灭害虫到杀灭黑人儿童只有一步之遥。我们早已知道许多系列杀手会重返犯罪现场和弃尸地点。警方因此推测他会把车停在路边,坐在车里观看被他征服的猎物,一边重温猎杀行动的刺激,一边手淫自慰。
这一破案进展被一路上报到联邦调查局长、司法部长,直至白宫。他们都急着要宣布,我们已经抓获了亚特兰大残杀儿童的凶手。有关的新闻发布稿正在起草之中。但是有几点情况令我感到困扰。首先,他是白人。其次,他的婚姻美满。我估计这家伙去那里一定另有原因。
警方提审了他。他矢口否认了一切。他们向他出示了粘有精液的杂志。他们告诉他,他们已从上面提取了他的指纹。好吧,他承认说,我当时正在驾车,随手把杂志扔出了车外。这种解释也站不住脚。他当时在开车,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放在自己身上。他能在这种时候把这东西扔出车外,让它落在树林里吗?他非得长着约翰尼·尤尼塔斯那样的手臂才行。
在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严重困境的情况下,他终于说了实话。他妻子有孕在身,随时可能分娩,而他已有几个月没过性生活了。他不愿做出对不起即将出世的孩子和他钟爱的女人的事。于是他来到便利店买了这本杂志,利用午餐的空隙到这片僻静的树林里宣泄了一F。
我真同情这个家伙。他的隐私给触犯了!他本来想到一个不会被人打扰的去处,解决一下自己的问题,现在可好,连美国总统都知道他在树林里自慰了!
警方抓到了科尼尔斯一案的冒牌货之后,我认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至少我们搬掉了那个种族主义家伙设的绊脚石,警方又可专注于他们的调查工作了。但是,有一个因素我没有适当加以考虑,那就是新闻媒体所起的促动作用。我在以后的办案中没有再犯这种疏忽性的错误。
我早已认识到这一点,即到了一定的阶段,谋杀儿童案会被媒体广泛报道,其本身就让凶手感到满足。但是我没有料到,他竟然会对媒体的报道做出针对性的反应。
事情是这样的,新闻界非常渴望案子会有突破,因此对警方搜寻西格蒙路的行动进行了密集报道,结果这次行动毫无收获。但是此后不久,又有一具尸体出现在罗克代尔县的西格蒙路上,一眼就能望见。死者是15岁的特里·皮尤。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新动向,是制定捉拿凶手的策略的契机。这件事说明,他在密切跟踪媒体的报道,并且根据报道内容做出了反应。他很清楚警方不会在西格蒙路找到尸体,因为他没有在那里弃尸。可是现在,他却要展示自己的过人之处,展示他能够将新闻界和警方玩弄于股掌之间。他要显示出他的傲慢和轻蔑。只要愿意,他就能够在西格蒙路上弃置尸体!他打破了原有的作案模式,驱车二三十英里来玩这个游戏。我们知道他正在关注事态的发展,那么就让我们利用这一点来操纵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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