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此时并没有说拉塞尔就是凶手。我们所要说的就是,其中一案的凶手即是全部三案的凶手。
被告方打算聘请一位专家对我的说法进行反驳,并作证说我对识别标志的看法是错误的,这三件案子不是同一人干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聘请的那个人竟然是我在局里的老同事以及研究系列杀人犯的搭档罗伯特·雷斯勒,他已从局里退休,但仍然在该领域从事咨询工作。
我认为对于任何像我和鲍勃这样在侧写和犯罪现场分析方面富有经验的人来说,这些案子都相当棘手,但为一人所为的迹象是很明显的,因此我感到极其惊讶,他居然会愿意站出来替对方作证,要求把案子分开审理。直言不讳地说,我觉得他大错特错。但正如我们多次承认过的,我们所从事的工作远非一门精确的科学,因此他当然有权发表自己的观点。我和鲍勃在这以后在不少问题上意见相左,其中最显著的或许莫过于杰弗里·达默是否精神失常这一问题。鲍勃站在被告一方,认为他精神失常。我则赞同为起诉方作证的帕克·迪茨的看法,他没有精神失常。
而后我更为吃惊的是,鲍勃声称他有其他事务缠身,根本就未出席拉塞尔一案的审判前听证会,而是派了另一位已退休的特工拉斯·沃佩格尔替代他。拉斯是个聪明的家伙,曾是国际象棋冠军,可以与10名对手进行车轮大战。但侧写不是他的主要专长,而且我认为事实对他也不利。所以,在他反驳我的观点之后,丽贝卡·罗对他进行了盘诘,让他好一阵子下不了台。听证会结束时,艾特肯做出了裁决:基于我和凯佩尔就三案凶手为同一个人的可能性提出了识别标志证据,准予一并审理三起案子。
我在庭审时再度利用识别标志的证据,对被告方提出的多重凶手作案这一观点予以反驳。在卡罗尔·比瑟被杀一案中,辩护律师施瓦茨认为,她的男友既有作案机会,也有作案动机。我们在查办强奸凶杀案时,总是把配偶或情人作为调查对象,但我坚信这是一起“陌生人”出于性动机作下的凶杀案。
由六男六女组成的陪审团经过四天审议最终做出了裁决,小乔治·沃特菲尔德·拉塞尔犯有一项一级谋杀罪和两项恶性一级谋杀罪。他被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被送往该州防备措施最严格的沃拉沃拉监狱服刑。
自从在西雅图虚脱昏迷以后,这是我第一次回到那里。在经历了格林河杀手案的重挫之后,能重返那里并协助侦破一起案子,我感到非常愉快。我回到了瑞典医院,很高兴地看到他们仍然挂着我送去的感谢匾。.我也回到了希尔顿饭店,想看看我能否回想起什么,结果什么也不记得了。我想大概是因为大脑受到的创伤太重,对所发生的事难以留下清晰的记忆。不管怎么说,由于多年来经常在外颠簸,住过的旅馆房间在我的记忆中已混做一团。
我们对识别标志的研究现在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我们在系列谋杀案审判过程中出庭作证已成为常规。不仅是我,还有其他对此感兴趣的侧写人员都可出庭作证,其中以拉里·安克罗姆和格雷格·库珀最为出名。
1993年,法庭裁定格雷戈里·莫斯利犯有两项一级谋杀罪,格雷格·库珀起到了主要作用。莫斯利在北卡罗来纳州两个不同司法管辖区内强奸、殴打并刺死了两名女子。如同审判拉塞尔时三起案件是相互关联的那样,两个管辖区各自都很难顺利地给他定罪。两方都需要利用对方的证据。经分析犯罪现场照片和案情档案之后,格雷格觉得他能将两案联系起来。
格雷格认定,对莫斯利所作案件进行识别标志分析的关键找出过度杀戮行为这个共性。两名受害者皆是轻度残疾的独身女子,年约二十出头,同去一家乡村音乐与西部音乐夜总会,在前后相隔几个月的时间内在那里被人绑架。两人都曾遭到毒打,你甚至可以说都是被殴打致死,只不过她们也被人用手掐过和用带子勒过。其中一人还被捅了12刀,阴道和肛门也有被刺戳的痕迹。其中一案中提取到的法医证据,包括从精液中提取的DNA,可以将案件与莫斯利联系起来。两起强奸摧残谋杀案都发生在隐蔽的地方,尸体都抛弃在人迹罕至的偏远地点。
格雷格在审理第一件案子时作证说,作为识别标志的行为证据表明,凶手有人格缺陷,是个性虐待狂。他的缺陷可以从作案对象的选择上明显地看出。他的虐待欲则更明显地表现在他对她们的所作所为上。与许多有缺陷且缺乏条理性的罪犯不同的是,凶手并不是在杀人之后才分尸的。他要完全控制她们的肉体和情绪。他要让她们痛苦,要欣赏由他的残忍行为引起的反应。
通过在第一起案子中的证词,格雷格协助起诉方引出第二起谋杀案。莫斯利被定了罪,判处了死刑。在九个月后审理第二起案子时,格雷格再度使莫斯利被定了罪并判处死刑。
第一次作证时,在格雷格向座无虚席的法庭描述莫斯利的个性之际,他与莫斯利锁定了彼此的目光。格雷格从莫斯利没有表情的脸上看出,他正在纳闷:“见鬼,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事的?”格雷格承受的压力是巨大的。如果他的作证不成功,案子审理就会搁浅,第二起案子可能因此蒙受不可挽回的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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