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看到他和叶梓敏时我都会想起那个散着头发的女人的记忆呢?为什么记忆中的女人,要么很甜蜜,要么很悲伤。为什么那些人要把她活活的烧死呢?太多太多的疑问。
整个下午,我都沉浸在这些记忆和猜想中。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下午五点。当我在公司楼下看到余世伟和阿彩两个人站在那里等我。
“怎么了?”我看着他们问道。
余世伟指着阿彩说:“她想去酒吧喝酒。”
阿彩冲我点了点头。
“喝酒?”我愣住了,因为阿彩一直都是滴酒不沾的。
“其实我自己也想喝。刚才在电梯里碰到她,她提议去酒吧喝个不醉不归。我也很烦,我需要去调节下心情。”余世伟继续说道。
“好吧,去哪个酒吧呢?”
“时间简史吧。”余世伟回答说。
时间简史是N市最有名气的酒吧,在A省省内小有名气。酒吧的装修设计非常有特色,人进去之后,会有一种忘记时间的感觉。
我和阿彩坐着余世伟的车子去的酒吧,在去的路上我给叶梓敏发了个信息,让他下班后到时间简史去找我们。
下午五点半钟,酒吧里还没有什么人。我们三个围着吧台坐下,点了三杯伏特加
。
“这酒味道好呛。”我喝了一小口说道。
阿彩苦笑着说:“哼,还不错啊。原来这就是酒啊。”
余世伟没有说话,他用力摇着吧台上的骰子。
大概十分钟之后,叶梓敏就赶了过来。此时,阿彩和余世伟都已经喝了好几杯白酒,余世伟的脸上微微泛着酒色,阿彩则开始说胡话。
“天呐……你们怎么已经喝了这么多。”叶梓敏看着桌上的酒杯说道。
“开心,喝酒……不开心,喝酒。哈哈……”阿彩转过脸看着叶梓敏说道。
我本想却阿彩少喝点,但是我觉得酒真的可以解忧愁,至少可以解暂时的忧愁。
至少现在阿彩是在笑着说话的。
☆、第十七节 酒吧歌手
快到七点钟的时候,时间简史的狂欢就要开始了。
舞台上,一个不知名的乐队正在预热气氛。节奏感很强的架子鼓配上电吉他的solo,再配上闪烁的灯光,整个酒吧都沉浸在一种开心的气氛之中。
离七点整还差五秒钟的时候,所有的人围着舞台举起左手喊道:“五……四……三……二……一!”
“嘿!男人!”
“嘿!女人!”
在痛快的喊叫声之后,乐队就开始演奏疯狂的摇滚乐。
只见一个染着淡黄色的头发的吉他手边弹吉他边走到话筒边,开始唱到:
穿起一身金衣装
取消今天的工作
挤身缤纷的色彩
来让我去告诉你
派对永无真意义
不管相识不相识
尽管多DSayHello
不需诸多的挑剔
无谓太过有性格
派对你要不缺席
你话唔俾面佢话唔赏面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
……
“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只听见余世伟也跟着唱到。
“这是什么歌?”我大声问道。
他们三个转过脸来看着一头雾水的我,都笑了。
“Beyond乐队的《俾面派对》啊!”叶梓敏大声说道。
“这个主唱唱的真的挺不错的,很少听到有人能模仿家驹的声音模仿到这个境界。”余世伟看着叶梓敏说。
“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阿彩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也跟着人群一起唱到。
叶梓敏盯着台上的主唱,突然跑到舞台边大声喊道:“嘿!乔森!”
只见吉他手愣了一下,然后冲叶梓敏做了一个和平与爱的手势。
我们看着叶梓敏的举动,感到有些奇怪。
叶梓敏笑着从人群中挤了出来然后又回到吧台边坐下。
“熟人?”我问道。
叶梓敏笑了笑说:“是啊,我的好朋友。”
“嗯?怎么没提你提起过。好久没见的么?”我喝了口酒问道。
叶梓敏就开始和我们讲起他和乔森的过去。
1997年的夏末,叶梓敏因父母工作关系,全家从A省的H市搬到A省的省会城市N市。
那一年,叶梓敏刚刚升入高一。开学不久之后,他和乔森就认识了。他们虽然同为高一学生,但却不在一个班级,叶梓敏说和乔森认识是一个巧合。
一天放学后,叶梓敏拿着数学试卷跑到教室去问老师题目。因为已经放学,办公室已经没有什么学生,叶梓敏进去的时候,只看到墙角边站着一个穿着十分个性的男同学站在那里。
那时候的乔森是中分齐耳的卷发,穿着嘻哈的大文化衫和大号的喇叭裤。
他们所读的N市第一中学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学校,是由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两所中学合并而来。学校的学习氛围浓厚,校规也很严格。
叶梓敏心想,这个男生肯定是因为头发和那身衣服所以被老师罚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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