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话连篇_liuqiang【完结】(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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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那家火锅店捡到的。”

  “捡到的?这么多钱!”高保国虽然见多识广,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真的是捡到的,不过,这些钱是否属于我们,还不一定。要过一段时间才能知道。”

  她讲了事情经过后,本以为妈妈会很激动和欢喜,但妈妈听后却只是担心和不安。到底在担心什么,她自己都不清楚。

  高保国道:“一共36000元吧,你数过没有?”

  “没有数过,但应该是这个数吧。”

  “这件事要小心一些,如果有人打电话来认领,你们不要马上给人家,一定给我打个电话,我帮你们把个关。”

  “嗯。”

  高保国又拿起那个牛皮纸信封,看了一会那个神秘的名字,又去看信封的背面。

  “怎么了?”叶娉见舅舅神色有点奇怪,问道。

  “没什么,只是没有想到这个信封居然来自那么远的地方。”

  “是哪儿的信封?”叶娉坐到舅舅身边,也好奇地观看信封的背面。

  高保国念道:“印量1万枚,2008年7月出品,贵州省邮政局监制,贵阳市东风纸张印刷厂。”

  “贵州省贵阳市?”叶娉吃了一惊,“我还没想到要查看信封背后的这些信息!”

  高保国出神一会,奇怪道:“难道那个梅芳华是贵州省贵阳市的人?”

  叶娉将信将疑道:“是吗?只凭一个信封就能确定?”

  “当然不能肯定,但这个信封明显没有邮寄过,而我们省跟贵州省相隔十万八千里,那么远的信封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会不会是那家印刷厂在我们省有业务?所以我们这儿能买到那个印刷厂生产的信封?”

  “这种可能性极小。信封一般不可能卖得这么远,大都是在本地或者邻近的城镇销售。你看:这批印量才1万枚,这点量要运到我们这么远的地方来卖,怎么能赚到钱?”

  叶娉虽然不太懂这些事情,但也觉得舅舅分析得很有道理。喃喃道:“这个人也真怪,哪儿没有信封卖,怎么把一个信封带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了?”

  两人猜想一会后,因为没有其他线索,也就懒得猜了。

  叶娉见两人都没有预想的那样高兴,有点扫兴。也懒得细数钱的张数了,拿起电视的遥控板,开始搜寻自己爱看的节目。

  高保国和高学琴商量几句后,决定明天先将钱存进银行再说。

  高保国默默地观察了一会叶娉,忽然问道:“你们学校那个大沟里发现了一个人头骷髅,学校里有没有同学风言风语什么?”

  叶娉微微一惊,“舅舅你也听说了?”

  高保国苦笑道:“你舅舅什么事不知道?我不但听说了,而且听说的情况一定比你们学生还要多!”

  叶娉虽然知道舅舅一向爱说大话,但也知他这话一定不假。

  舅舅虽然文化不高,又不上网,又不天天看报纸,但却是一个消息灵通人士。城市里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他总能听到。大到官场沉浮,小到青皮斗殴,几乎各个阶层的新闻,无远弗届。

  “舅舅你听说了些什么?是不是公安局……破案有进展了?”

  高保国不动声色地看着外侄女,说道:“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

  叶娉纳闷道:“舅舅你打什么哑迷!”

  高保国看叶娉神色很紧张,心里微微一沉。顿了一下才说道:“听说XX区有家人听到消息后,第二天就跑去公安局报案,他们怀疑那是他们失踪了五年的儿子……”

  “哦,那……是不是呢?”

  “结果不是。”

  “怎么知道不是?”

  “因为两点不相符。一是时间上不吻合,他们的儿子是五年前失踪的,但那个被害人却是二十年前遇害的。二是性别不吻合,那个被害人是个女性。”

  ☆、第四章 神秘的失主(4)

  “天哪,那个女人真可怜,被坏人杀害后,过了二十年才被人发现她的头骨……”

  叶娉发呆半晌,才又问道:“都过了这么多年了,公安局还能破案吗?”

  高保国叹息一声,“我估计公安局不会立案。”

  “不会立案?!为……为什么?这可是命案呀!”

  “是呀,人命关天,怎能因为时间太久就不查了?”高学琴也很奇怪哥哥为何会那样想。

  高保国抽了最后一口烟,将烟蒂用力扔到地上,又用脚踩灭烟头后,说道:“你们不懂。对于犯罪追诉时效,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后就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过了5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过了10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过了15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过了20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母女俩听了,都很吃惊。叶娉道:“舅舅,你是听别人讲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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