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灵通缉令_稀饭没【完结】(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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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6章 大毛的诡计1

  更新时间:2012-09-30

  樱子正带着聪聪向石头建筑游过去,冷不丁从眼前蹿出一个金黄的身影。那身影在他们面前虚晃一枪,直朝着石头建筑旁边的一处缝隙钻了进去。

  半晌,就在樱子奇怪刚才钻进去的是谁之时,那身影又从石头缝里蹦了出来,连跳带爬,站在石头建筑上,向樱子招手。

  是大毛!樱子心里一惊,回想起刚才那一幕,自己从大毛嘴里接过紧身衣,穿了之后就跳进了亡灵海。四周的情况除了聪聪和亡灵鱼之外,没有再关注半分,就连大毛什么时候跟在自己身后的,都不得而知。

  见大毛朝自己招手,指着石头下面的缝隙,示意自己过去。樱子便带了聪聪,游到那石头旁边。探了头往里面望了望,那里黑乎乎一片,只容得半个身子进去。大毛见她只在外面观望,并不下去,便兀自钻到缝隙里,从里面探出脑袋,又朝她挤了挤眼睛。

  樱子会了意,明白大毛是让自己钻进去。无奈那洞口容得下大毛,却容不下自己。只好用双手在石头缝儿下面摸索,碰到松软的淤泥,便使出一股劲儿把它往旁边挪。那石头将将挪出二三十公分,一个黑黝黝的洞口便露了出来。樱子拍了拍聪聪抓着自己脖子的小爪儿,小家伙立刻从她背上嗖一下蹿了出去,步了大毛的后尘,向着洞口钻了进去。樱子紧随聪聪也进到洞里。

  原来这洞是一条狭长的隧道,前半截泡在水里,还能扑腾着手臂划两下,后半截全是硬生生的石头,没有半点儿水湿的痕迹。猴子身体不大,倒可以勾着腰走过去,人的话只能匍匐前进。

  没有办法,樱子只好四肢着地,跟着两只猴子往前爬。她忽然想到《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顺着下水道爬出监狱的情景,此时此刻,自己也和安迪一样忍受着艰苦卓绝的考验,如若能从这亡灵海出去,或者重新找到失去的亲人,不论是父亲、母亲还是星儿,那将是一件多么富有戏剧性的事情。自己那几乎已经失去一切羁绊的人生,将重新燃起希望的光芒。

  如是想着,大毛和聪聪先后从自己眼前消失了。樱子以为又出现了什么意外,张皇失措的喊着两个猴儿的名字,伸手朝前不住的乱摸。可是,前方除了四壁是石头之外,依旧空空如也,摸不到任何的东西。半晌,随着几声嚓嚓的打响,一星微弱的火光才从前方照射进来。跟着轰轰几声,就在距离樱子一米开外的地方,亮起了恍如白昼的灯光。

  出口就在前面!樱子长长舒了一口气,暗自嘲笑自己大惊小怪。手脚并用,三两下就爬到了出口上。探头往外面一望,居然是一个石室。一壁的兵器架东歪西倒,一滩黑血印在地上,一把沾着血迹的匕首扔在墙角,似乎不久之前才有人在这儿大动干戈。

  原来,大毛和聪聪赶先一步,钻出隧道。跟樱子在国外生活了不少时间的大毛,对人所使用的那些工具熟门熟路,一出墙根儿就在地上摸到一只打火机,嚓嚓按了两下气门,那打火机闪出了一丝微弱的火星,它借着火星找到插在四个墙角的火把,独自攀岩上去,将火把点燃。于是,我们的樱子便有了恍如白昼的感觉。

  第317章 大毛的诡计2

  当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是一件期待之中和预料之外的事情。用这件事同樱子现在的心情相比,甚是恰当。在亡灵海这段时间,除了原生态的生活之外,樱子尚未体会过探险的刺激。这一刻,樱子在石室里跳着,如打了鸡血一般,左看右看,欣赏着面前这些前人留下的痕迹,更如同福尔摩斯一样,揣测着曾经发生在这里的故事。

  她猜想曾经有一位公主被禁锢在石室中,一群强盗逼迫公主嫁给强盗头目。公主万般无奈之下,拔出匕首当场自刎。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白马王子出现了。王子徒手同强盗格斗,打翻了他们所有的人,弄倒了墙角的那些兵器架,再拔出公主胸口的匕首,将奄奄一息的公主送入亡灵海中,让神奇的死亡之海赋予她新的生命。

  这么一番胡猜乱想,虽不切中明晓宇、王珏和侯大勇那日在石室中的遭遇,情节却有几分相似。如若把美人鱼比作公主的话,这公主着实阴险和蛮横了一点。而且美人鱼那么强大的族群,也不需要什么白马王子出手相救,她们只要对着男人眨眨眼,不管来人骑的是白马还是黑马,统统都会被魅惑。所以说,英雄救美这种传说,最可能出现在弱小的女人身上,对于女权主义者只是一个玩笑而已。

  樱子正望着满石室乱七八糟的东西发呆,突然横亘在面前的那堵墙如磨盘一样,吱嘎嘎向两旁磨开了,石室套着石室,又一件奇怪的屋子出现在面前。不,那件屋子不奇怪,除了四壁燃烧着火把之外,单单在正中央放着一张石桌,石桌上便是那件与读者久违了的血亲罗盘。

  此刻,摇动兵器架触动玄机的不是别人,正是大毛。大毛对这里好似熟门熟路,似乎来过多次。樱子用那双福尔摩斯的眼睛瞟了大毛一眼,它立刻缩到身后,像犯了错的小兵一样,小心翼翼的跟着樱子。樱子暗自思腹这只猴子与其他猴儿有很大不同,所做之事无不透出被人教化的痕迹。难道说,小豪在自己与它相处之际,悄悄教化着大毛?不能,那样的话,自己不可能看不出蛛丝马迹。再不然就是大毛在出现在樱子生活中之前已经被教化过?也不然,自己与它相处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那时候的大毛也就是一只稍微聪明一点儿的猴子,和现在的聪聪一样,喜欢贴近人,却依旧摆脱不了猴子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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