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负责马路,”卢卡斯对凯奇说,“帕克,巷子由你掩护,以防他有援兵。”
“我——”
“嘘……”
“我数到三。一……二……”
“可是我——”帕克开口要说。
“三。”
三人当即一跃散开。凯奇跳上马路,阻住车流。
卢卡斯转过身,飞奔起来。“联邦探员!”她大喊,“你。就是你!不许动,双手放在头上!”
帕克朝巷子看了一眼,他想假如真的看见共犯,自己该怎么处理才好。他取出手机,按下九一一,拇指放在“拨出”键上。他只能想出这个办法。
他看着背后,望着卢卡斯。在她前方,那个男子陡然停住脚步,然后转身拼命向马路中间奔去。
“站住!”
卢卡斯在人行道上狂奔。男子右拐,消失在车流中。她想追过去,却有辆车疾驶转过拐角,司机没有看见她,差点一头撞上。卢卡斯赶紧跳回人行道,离挡泥板只有几英寸。
她再次拔腿想追过去时,那名男子已经不见踪影。帕克看见她取出手机说了些什么。片刻之后,来了三辆没有标志的警车,红灯在仪表板上方闪烁。车子开到十字路口处急刹车停下,她与其中一名驾驶员简单交代了几句之后,三辆车一起加速离去。
她朝帕克的地方慢跑过来。凯奇也跟着过来。卢卡斯愤愤地双手一挥。
凯奇耸耸肩:“有没有看见他的长相?”
“没有。”帕克回答。
“我也没看见。”卢卡斯喃喃地说。接着她望向帕克的双手:“你的枪呢?”
“我的什么?”
“你负责掩护巷口。我们刚才准备捉拿歹徒,你却没有拔枪?”
“枪?我哪儿来的枪?刚才就想跟你说这件事的。”
“你没有佩枪?”她难以置信地问。
“我是普通市民,”帕克说,“为什么要佩枪?”
卢卡斯向凯奇抛去一个责怪的表情。凯奇说:“我还以为他有。”
她弯下腰,提起牛仔裤的裤腿,从脚踝处的枪套里拔出一支小型自动手枪,交给帕克。
他摇摇头:“不用了,谢谢。”
“拿着。”她坚持。
帕克看了她手上的枪一眼:“枪在身上会让我浑身不自在。我以前是刑事案件的科学分析人员,又不是突击队的。何况我以前的佩枪是左轮,而不是自动式。我最后一次开枪是在匡提科的靶场,那也是六七年前的事了。”
“瞄准之后扣动扳机就行了,”她说着怒气开始上涌,“保险栓已经关了。第一枪是连续两发,第二枪是单发。瞄准目标时要记住这一点。”帕克对她怎么忽然发起脾气感到十分不解。
他还是没有接枪。
她叹了口气,呼出的气在寒冷的空气中形成一缕长长的白气。她不再多说,只是将手枪再度往前递向帕克。
他觉得没有必要这样僵持下去,便伸手接了下来,匆匆看了一眼后放进口袋。卢卡斯一言不发地转过身,三人继续在街上走。凯奇狐疑地看着他,这次没有做出耸肩的动作就拿出手机打电话。
三人缓缓地走着。帕克觉得口袋里的手枪沉甸甸的,远比十几盎司的实际重量沉重得多。他觉得很奇怪,随身携带这支武器并没有带给他安全感。过了一会儿,他才想明白。不是因为手枪会提醒他刚才掘墓者可能就跟在他们三人身后,一心想解决他们,也不是因为手枪让他联想起四年前与船夫交手的往事,让他想起儿子内心的恐惧。
真正的原因,是这把手枪似乎具有某种阴间的魔力,仿佛托尔金名著里的那只魔戒。这种魔力占据了他的意识,将他拖离孩子们,越拉越远。这种魔力能让他与孩子们永远分离。
掘墓者站在巷子里。
他静静地站着,环顾四周。
这里既没有探员也没有警察。没有人在追捕他。没有人对他开枪。也没人想把他抓回康涅狄格。他喜欢康涅狄格的森林,却讨厌装了铁窗的房间。他们逼他坐在房间里面,一坐就是好几个钟头,什么事也不能做。在那里,有人会偷喝他的浓汤,胡乱地转换电视频道,不让他看汽车和小狗的广告,因为他们想看球赛。
帕米拉对他说:“你真胖啊。身材都变形了。为什么不去跑跑步?去买双耐克……”咔嚓。“……耐克慢跑鞋吧。去嘛去嘛。到购物中心去。我这儿还有些事情要忙。”
此刻,掘墓者认为帕米拉会在眼前出现。他眯起眼睛。不对,不对,这只是巷子里一面没有图案的墙壁。
你发誓挚爱她、尊重她、珍惜她……咔嚓……遵守……
有一次,他陪帕米拉慢跑。当时是秋天,两人跑过红叶和黄叶。他拼命想跟上,喘着粗气,胸口剧痛,就像子弹在头盖骨里反弹后造成的伤害那么疼。帕米拉越跑越远,后来他只好独自慢跑。最后一个人步行回家。
掘墓者为他在剧院里出的差错感到十分焦虑。他担心出现了这么多警察和探员,教导他的人会不高兴,因为他没有按照他的指示尽量去杀人,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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