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陵美女士一口气读着那封家书,她的表情就像六月的天,天上的云,女人的心,戏子的脸,时刻不停地发生着变化,而窗外的好事者一会儿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一会儿又长长地吐一口气,一会儿微笑,一会儿皱眉,一会儿侧耳倾听,一会儿屏气凝神,一会儿捶胸顿足,一会儿泪流不止,一会儿喃喃自语,一会儿泣不成声,一会儿怔怔地发呆,一会儿又拍案而起......
窗外的月光给大地镀了一层白银,时而远处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和零零碎碎的狗叫声,时而又好像有一个什么人在信陵美的屋子里走来走去,而她本人却浑然不觉,此时此刻,她只属于那封家书,屋子塌了有人顶着,天掉下来也与她无关,此时此刻,她是一个纯粹的人,她没有名也没有姓,她没有国籍也没有所谓的居所,她是上帝的宠儿,是大自然的产儿,她不单单是她,她超然一切,高于一切,她没有身份,也没有地位,她没有面具甚至没有所谓的衣衫,她腾着云,架着雾,她俯瞰芸芸众生......世界离她越来越远,魔鬼离她越来越近......
夜深人静,不知是何处的魔鬼潜入她的居所,,把那家书盗了出来,展露在我们这些有心人眼前。
据说,现在那封家书还封存在未来国家博物馆里,隔着厚厚的窗玻璃,眼尖眼拙的人仍然能看见那几个硬币大小的黑体字,不错,正是“一封写给陌生女人的来信”和“一封来自天国的家书”,至于它背后的故事,有人知道,有人传说,现存在世的有好几个版本,至于味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自个儿品尝。
第一章序幕曲9神秘面纱
现如今,且让我们撕开那个人的神秘面纱,看一看那封要人命的家书,当然,这只是一个版本,至于其他的,就像那艘沉没在海底的泰坦尼克号航船一样,总有重见天日的时候。
以下,就是那封家书的音容笑貌。
第二章1事出有因出此下策
亲爱的妈妈: 您在他乡还好吗?您睡得好吗?胃口怎么样?心情可好?饿吗?渴吗?冷吗?想我吗?
妈妈,您害怕吗?您恐惧吗?我也知道,或者说我可以预料到,收到这样一封家书,一纸家书,您会方寸大乱,觉得好生奇怪,简直邪门儿了,既而害怕,既而恐惧,浑身瑟瑟发抖,因为写信人,您的儿子,他明明已经死去很多年了,怎么会又怎么可能给一个活人子写信呢,难道他从坟墓里爬出来了,抖抖身上热气腾腾的泥土,然后伏在墓碑上写信?那他哪儿来的笔,又哪儿来的纸呢?假如他变成了鬼,难道鬼也认字识字,而且还会写信?荒唐,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嘛,您若说出去,打死谁谁也不会相信,人家还会说您肯定是老糊涂了,要不就是疯了,等等,我得告诉您,事出有因,孩儿迫不得已,方才出此下策,母亲大人您,大可不必惊慌失措。
妈妈,您的想法,儿子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除了害怕和恐惧,再就是疑惑和奇怪,单说奇怪,这年头,拇指时代,信息爆炸,有事儿没事儿发个短信打个电话,再或者发个伊妹儿,聊个QQ,方便快捷,省时省力,这不就完了嘛,还写信,多老土呀,浪费墨水纸张,这哪儿符合时代的要求,也不是低碳生活允许的呀,诚然是这样的,可是我没有您的手机号码电话号码,也没有您的QQ号和伊妹儿地址呀,这些高科技玩意儿英雄无用武之地呀,话说回来了,就是现在这封家书,我还不知道您收得到收不到呢,因为我也不大知道您在北京的详细地址,但是,无论怎么样,我还是把这封家书写出来了,我不想留下终身遗憾,就是在天堂里荡秋千,我心里也不踏实不是。
妈妈,其实呀,在拇指时代写封家书也蛮好的,我还指望着有人给我写封亲笔书信呢,返璞归真嘛,感觉还真是不一样,要当真有人给我写封信,我还指不定有多高兴呢,也许一蹦就把老天捅个大窟窿了呢,您不是常说嘛,物以稀为贵,这就对了嘛,如此这般说来,人说一封家书值千金,一纸家书敌万金,那么,这封家书可就千金不兑万金不换了,就是无价之宝了,可以略微夸张地说,这是本世纪最后的一封家书,一封手写家书,一封泛着油墨香的家书,也将成为华夏历史上最长的一封家书,若干年以后,您老得不成样子了,腰弯得不能再弯了,背驼得不能再驼了,却耳聪目明,有一也夏天,雨过天晴,天边架着一座彩虹桥,您心血来潮了,翻箱倒柜找东西,拂去岁月的尘埃,冷不丁地,在某个犄角旮旯,突然找到了一个蓝色信封,然后抖搂出一个牛皮纸袋,得到了这么样一封家书,展开阅读,淡淡的油墨香扑面而来,泛黄的纸张抖搂出一条岁月的小河,您独坐轻舟,顺流而下,往年的风景一处处溜过,陈年的岁月一点点划过,往事如烟,袅袅升起,往事如水,潺潺流淌,心里好一通翻江倒海,眼睛湿润了,心灵也湿润了,真不知道,真不知道您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恍如隔世吗?还是感叹岁月不饶人呢?这些,孩儿无从知道,我单单知道,我们已经十多年没见了,四千多个日日夜夜没有叨叨了,我想对您说的话太多太多,航空母舰也未必载得动,又怎敢指望细细一根电话线来承载呢?
妈妈,索性告诉您,不错,这封家书的标题的确是用血写成的,本来,一开始,我是这样想的,您生了我,养了我十三年,然后抛弃了我,您给了我血肉之躯和新鲜灵魂,我的心情万般复杂,既然我就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不如干脆把那血肉之躯还给您,有借有还嘛,我也知道,血肉之躯是还不了的,那就还了鲜血吧,我不是要给您写一封家书吗?那我干脆用我的血来写吧,所以我割破了手腕,让血滴落在一个晶莹剔透的饭碗里,再拿手指蘸了写字,可是,没写几个字,我就撑不下去了,所以我赶紧找来纱布包扎伤口,扎住动脉血血管,放弃了那个愚蠢的念头,因为我要对您说的话太多,太多,十三年没见面了,十三年没在一起说话了,十三年的风雨征程风云变幻,一旦唠起来,写起来,那还不得是滚滚长江东流水啊,假如写血书,那得多少血呀,我不怕死,也不怕疼,问题的关键是,我恐怕还没写上几百个字就一命呜呼了,多冤啦,我心有不甘,我就是死了也闭不上眼睛,到了那边,也无法交差,您说是不是?这么着,所以也就家书的标题是血写的,其余的字是笔墨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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