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现象:赃车没有遮挡,也不靠近停车场出口。
·车内有玉米片、薯片、脆饼和巧克力饼干碎屑。花生酱饼干粉末。苏打水渍,属于普通的含糖型饮料。
·一盒雷明顿.32口径自动手枪子弹,少了七颗。手枪可能是奥陶加MK II型。
·一本书——《终极审讯技巧》。这是他杀人手法的蓝本吗?出版商没有提供任何有用信息。
·一根灰白色和黑色相间的头发,可能是女人的。
·整个车上都不留指纹。
·肉色棉质纤维来自手套。
·沙粒与小巷里发现的沙子相吻合。
·十三号软底鞋印。
犯罪现场四
地点:
·格林威治村,巴洛街。
受害人:
·露西·里克特。
罪犯:
·钟表匠。
·帮凶。
作案手法:
·杀人未遂,手法不明。
·不确定进入/逃离路线。
证据:
·钟。
·和其他的钟一样。
·放在浴室。
·无炸药。
·有甲醇痕迹,没有其他痕迹。
·无字条或诗歌。
·未发现近期用沥青修复屋顶。
·无指纹或鞋印。
·无明显痕迹。
·剪毛大衣或外套的羊毛纤维。
教堂(钟表匠的藏身处)
地点:
·第十大道和第二十四大街交叉处。
罪犯:
钟表匠
·全名杰拉德·邓肯。
·“中西部”来的商人,具体不详。
·妻子在纽约去世;他为报复而杀人。
·有手枪和切割钳。
·无法追踪到他的电话。
·收藏旧钟表。
·搜寻钟表匠和钟表组织。
·目前没有任何突破。
·国际刑警组织或者犯罪信息资料库都没有任何记录。
帮凶
·文森特·雷诺兹。
·临时雇员。
·住在新泽西。
·有性骚扰犯罪记录。
证据:
·还有五只相同的钟,另有一只下落不明。
在文森特房间里发现如下物品:
·垃圾食品,汽水。
·安全套。
·胶带。
·破布。(是用来堵住受害人嘴巴的吗?)
在邓肯的房间里发现如下物品:
·钟表杂志。
·工具。
·衣物。
·波士顿和坦帕博物馆的展览目录。
·更多的胶带。
·一把沾有灰尘、细沙和盐粒的扫帚。
·三支比克牌钢笔。
·硬币。
·市中心停车场的收据。
·中区某家药店的收据。
·从上东区一家餐馆里拿来的一包火柴。
·沾有亮绿色油漆的鞋。
·盛过酒精的一加仑容积玻璃瓶。
·宠物毛发滚刷。
·浅黄色手套。
·无指纹。
·灭火器残留物。
·装灭火器的空纸盒。
·用灭火器来制作燃烧装置吗?
其他信息:
·在教堂附近杀死一名学生,该学生是一名目击者。
·地区分局正在调查。
·汽车是偷来的,深蓝色别克车。
·原车主被杀。
·搜查下列记录——劫车、凶杀、失踪人口。
·发出紧急车辆追踪请求,仍没有任何发现。
***
莎拉·斯坦顿在冰冻的人行道上快步走回位于中区的办公大楼。她就在那儿上班。手里拿着星巴克拿铁咖啡和一块巧克力饼干——好吃,但其中的高热量会让人后悔。不过,她得在办公室里度过漫长的一天,这些美食也算是种奖赏了。
倒不是因为她需要美食的刺激才能回到电脑工作站上去重新工作;她自己热爱工作。莎拉是一家大型地板和室内装潢设计公司的预算经理,有一个六岁的儿子。因为离婚了,所以比预期时间早几年出来重新开始工作。她一开始是做接待员,然后很快升任这家公司的预算主管。
工作很平凡,全是跟数字打交道——但公司还不错,她喜欢周围的同事(嗯,大多数同事还不错)。因为她经常去施工现场会见客户,所以她的工作时间比较灵活。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她必须给孩子穿好衣服、准备好上学的物品,在上午九点大老远地把他送到第九十五大街,然后回到她位于中区的办公室。她的上班时间经常因为纽约市交通局的突发事件而有所改变。今天,她得工作十几个小时;明天,她可以休息一整天,陪儿子去为圣诞节购物。
莎拉在大楼入口处刷卡,从后门进入办公楼,然后开始她一下午的例行健身活动——爬楼梯去办公室,而不是乘电梯。整个三楼都是这家公司的,但她的工作站位于一个小房间里,而且是在二楼的一小块区域里。这个办公室很安静,只有四个员工,但是莎拉喜欢这里。老板很少会下楼来,所以她可以不受干扰地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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