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云谜殇_云渡琉璃【完结】(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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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还不至于,但相应的试探和威逼却是十分可能的。”景庭啜了口清茶,稍稍理顺了下思路接着说道:

  “我想,最可能的情况是曲子咎与冒常林都不太确定对方掌握的情况。但是出于安全起见,曲子咎应该会对冒常林通过电话进行试探。而当无法得到确切的信息之后,按照曲子咎的一贯风格他极有可能利用手头的资源对冒常林进行威胁。”

  “嗯,这是合理的推测。做保险的人,累积的怨念和问题一定是多如牛毛。对曲子咎这样厉害的记者来说,要掌控这些负面消息实在是轻而易举。不过光是依靠这些理由,就认定曲子咎对冒常林动了杀机还是显得有些单薄啊。”霍邱平依然存有怀疑。而此时莫天成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或许加上这个,就能补全曲子咎的动机了吧。”他边说边将一个文件袋递给了霍邱平,接着说道:

  “这是冒常林死后信息科的同事转来的他最近半年的基本情况,经过同事们的筛选后,我注意到这样第一个细节:在大约5个月前,冒常林签了一笔投保金额达到50万的大单。”

  “50万?哪个傻子扔这么多钱去买保险啊!”景庭露出无比痛苦的表情,那摸样似乎有人从他手中抢夺了这笔财富一般。

  “被保险人是殷国维?”霍邱平意外地看着保险单上的名字。

  “嗯,不过更奇怪的是投保人与受益人。”莫天成指了指合同的落款。

  “曲子咎?这……这是怎么回事?投保人和受益人竟然是曲子咎?”霍邱平惊诧得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嗯,就是如此。只是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居然也受理了,真是难以置信。”莫天成看了看景庭,后者轻咬着嘴唇,沉默许久才开口道:

  “严格来说,保险法或者合同法上都没有明确的限制这种情况。但是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肯定会有所保留。当投保人以他人为被保险人时,不论指定自己为受益人或指定第三人为受益人时,大多国家法律均规定须得到被保险人的口头同意或书面同意才行。”

  “也就是说,如果殷国维首肯了此事,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成立的咯?”

  “严格意义上讲,是这样的。”

  “切!殷国维又不是疯子,怎么可能答应这种事情呢?”很久没有做声的朱瑾昙忽然开口说道。莫天成用手敲了敲玻璃茶几答道:

  “这就是事情的关键了,按道理这样的保单是不可能通过备案的,但是它却顺利的完成了所有程序,这是为什么?”

  “因为冒常林贪图曲子咎的业务?”

  “哼,更可能的原因是双方利益的一场博弈。”

  “原来如此,看来谋害殷国维确实是曲子咎有预谋的行为了。”霍邱平拿着资料,有了如释重负的感觉。莫天成转头看了看景庭,问到:

  “虽然这份保单确实透露了相当的讯息,但是它也反过来印证了曲子咎没有理由杀害冒常林。因为这样一来,就会直接导致现在的结果。警方肯定会注意到这份奇怪的保单,从而对曲子咎产生怀疑。这对他来说,实在不是明智地选择啊。”莫天成摸着下颚问到。

  “没错,因为这份保单的缘故,曲子咎对冒常林的立场是十分微妙而矛盾的。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冒常林的死应该是在超出凶手意料之外的结果。而实际的情况,可能是这样的。”景庭略路思索了一下,开始说道:

  “殷国维的死亡,以及可能被冒常林看见的,曲子咎假扮董教授的画面,都刺激到了冒常林的神经。他很有可能通过保单的事情,而联想到曲子咎杀人的可能性。并且由此,开始对曲子咎进行了反制。”

  “呵!这就叫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了吧。”朱瑾昙兴趣盎然地听着。景庭点点头,接着说道:

  “曲子咎擅长此道,当然不会轻易就范。但是顾忌到对方所掌握的讯息,他一定会多方试探。于是,双方很有可能因为彼此要探寻的都是暧昧不明,又十分危险的事情,所以来回拉锯式的谈判、威逼便会冗长不断。而如此长时间的通话、充电或者操作不当就可能使得电池过热而导致短路,引起轻微的爆炸。由此迸散出的电火花,可能与冒常林使用过度的发胶产生突发式的猝燃,并最终酿成了悲剧。”景庭一口气阐述了自己逻辑上的理论。莫天成仔细地聆听着,最后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问到:

  “我还有一个疑问,如果凶手真是曲子咎,那么观光缆车的机房爆炸是怎么回事呢?当时所有人都在会议室,他是如何做到的?”

  “我想那应该是预先设定好的定时炸弹吧。”

  “理由呢?为什么要炸毁缆车设备?”

  “很简单,因为他需要制造恐慌。当大量的猜疑、争吵出现后,警方的注意力就会被分散。同时,还能将北川集团压制消息的力量逼至极限,从而更容易向他妥协。”

  “原来如此……”莫天成静静地听着,双手握住红木椅背,看着景庭以低沉的声音冷冷地问道:“最后一点,关于证据呢?”

  景庭偏了偏头道:“这个嘛,我想既然要制造新闻,并用来威胁北川集团。那么,他一定拍摄了整个凶案现场的第一手相片、录音或其他视听资料。这些东西,恐怕只有凶手才能拥有吧。另外查询下冒常林的通话记录,应该也会有所收获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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