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捕王_萨苏【第一部完结】(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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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年代前期,还有很多骗子思路依旧十分江湖,让他们去玩炒作,线下,贿赂,贴息之类的玩意儿,估计他宁可去坐牢。

  记得我有个朋友讲政治经济学,说世界上的政治家无非是骗子或者土匪。骗子是开赌场的,方法是设立一套规矩,让人把自己的东西按规矩交给他,不交就是违法,要被以法律的名义关起来;土匪是劫道的,理论依据是你的钱放我这儿就不会被骗子骗走了。这样的好事你要是不合作肯定是和骗子一伙的,所以抢你是以人民的名义替天行道。

  这套道理听来令人惊心动魄,但还有没讲到的 –骗子是骗子,土匪是土匪,各有各的管界,如果骗子和土匪合二为一结合起来,又会如何呢

  大球子在这案子里就是作了一次这种积极的尝试。

  据推测,这案子的始作俑者,既不是大球子也不是狐狸,而是京城里一个不入流的小贼。

  说他不入流,因为他是从外地流窜进京的,偷都不知道该上哪儿偷去。要说此人还是有些头脑的,作案前进行了分析,选择目标也动了些脑筋 – 考虑到京城房地产的升值倾向,他第一次作案就选择了某房管所作为偷盗目标。可是,房子是值钱,房管所的钱却都是上账进户头的,根本不像他想象的那样满抽屉都是钱。所以,这贼撬开房管所以后翻来翻去,除了失望还是失望。其实房管所的比他还明白这一点,要不也不会让他轻易撬了进去。

  扫扫各个抽屉里谁都没注意的毛票零蹦,这贼辛苦一晚上拢共偷出来十几块钱,简直不知道该向谁骂娘去。

  不甘心的贼撬开一个抽屉以后,发现里面有一大摞本本,他也不知道这东西值不值钱,但贼不走空,闲着也是闲着,随手就给揣出来了。

  这东西,其实就是房产证。在我国,买卖空白证件并不犯法– 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是上头盖的章。问题是我国传统当官的习惯搞一些减少自己劳动量的事情。古代要是某个官员到不太富裕或者盗贼较多的地方上任,通常都会带一批盖了公章的“空白告身”,到时候一填名字就可以变成委任状,这才是真正居家旅行(可以用来卖钱),杀人越货(可以用来洗白黑社会收小弟打手)的必备佳品,与之相比,瑞士军刀之流实在是小儿科。房管所这批房产证就是他们自作聪明搞的“空白告身”。那时候房地产市场没有现在规范,对工作人员来说,该盖的章都盖了,办手续的时候只要填上该填的项目就可以生效,省得劳动领导,也省得劳动自己,可以节省大量的工作时间。

  这能省多少事儿呢?要知道人类想偷懒的欲望是无穷的。

  房管所的也想不到有人会来偷这个东西 – 有哪个贼能这么神,推算出他们会做如此不合常理的事情,把章盖好了的证放在自己抽屉里呢?但是,丢了几十份“空白告身”也就丢了,小偷并没有因为这起案子给自己惹麻烦。对房管所而言,丢的钱不够立案麻烦的,丢了“空白告身”只能闷声大发财,谁会跟自己过不去?当然他们也不认为这会惹出什么事情 -- 小偷是冲着钱来的,看看这东西没法用,一气之下没准儿就扔垃圾桶了。

  这小偷的确有此想法 – 他一个贼要这些用不上又烫手的玩意儿有啥用呢?

  但是,还没等他动手,自己先吃人拿了。拿他的不是警察,而是当地道上的老大。他一个外地流窜过来的,没拜码头就在北京异地作案,刚干两起就让地头蛇盯上了。人家一瞅这就是一新手,也不说话,等看这贼真的偷出点儿油水来,带几个小兄弟上去就把他给“洗”了,然后留下五块钱一张站台票,一脚踢上火车,任其自生自灭。这哥们儿就算是在江湖中被“遣返”了。

  这种非官方的遣返只是表明“此路是我开”的势力范围意识,震慑一下道上不懂规矩的同行,当然不会记录这哥们儿的姓名,住址,职业,家庭状况,宗教信仰……

  这位老大不知道,他这一脚等于是把一段编译好的程序最前边一百个字符删除了,找不到最初的作案人,任何想彻底整明白这个案子的努力都没了头绪。

  这个倒霉的家伙在北京有限的作案生涯中收获不大,但是“洗”了他的那位老大看到了这一叠子房产证,问出来历以后觉得是个稀罕玩意儿。

  稀罕是稀罕了,可是没有用处。古代大食王哈里发存了很多金银珠宝,蒙古人俘虏了这个守财的家伙以后把他和这些稀罕玩意儿放在一块儿,让他看个够,结果哈里发守着这些不能吃的东西饿死。这位老大比哈里发头脑聪颖 – 废话,头脑不聪颖能当上老大吗?想了一下,决定拿这东西孝敬从前的大哥“狐狸”。“狐狸”这时开了房地产公司,他想着大哥可以拿这玩意儿骗俩钱花。

  结果是“狐狸”也用不上。估计“狐狸”当时很想语重心长地跟小弟说 – 哥现在洗白了,哥不玩这样低水平的游戏了。

  就像日本的山口组,人早就不在街上打人,改给路人发月饼了。赖昌星完蛋之前,也早改成穿西装的成功人士形象了,还干着养足球队这样慈善家都干不出来的“傻”事儿。黑社会的老大们越玩得大,他们的案子越不需要狙击手来对付,他们都很注意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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