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机目前正在调查中。”
“在深町的宅邸搜出什么呢?在公司那边是否又发现什么有力物证?我想,应该什么也没有吧!正因为没有该项事实,当然找不出任何证物。人见若是凶手,应该会有某种动机,何况他若拿到两千三百万圆,深町也马上会知道。我认为,只要追查钱的去向,就可明白人见和命案无关。而银行方面应该不会对此事有所隐瞒,希望你能尽快完成调查,将人见释放。”
山室的语气里充满自信,但,那只是一种虚张声势吧?律师和检察官交涉时的态度有多种不同类型:若能肯定事件属实时,会使用拖延战术,主动协助检察官调查,提示嫌犯的家族关系或经历,热切的叙述各种涉案因素;而若事件很明显偏向和涉嫌人无关,有时会采取强迫姿态,甚至在和承办检察官谈不拢时,会和上司直接交涉,证明涉嫌人的清白。
也有些律师明知事件涉嫌人无辜,对检察官的态度仍很郑重诚恳者。但,像山室这种可称之为极端诚恳的无礼狡猾态度,又该如何解释呢?
“希望能尽快获得结论。”山室说。
城户很生气,冶冶回答:“不管如何,我都不会释放人见。”
“是吗?那么我也会证明人见的清白。”说完,山室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城户本想侦讯人见,抓起话筒,但,马上又搁回了。他已能预料到讯问人见的答案也和上次相同,何况又经过辩护律师的教导,绝对会是又叫又闹。
“城户,山室龙平的态度与众不同,属于特例的律师。千叶这边大概没有像那样的律师,我光是在一旁听着,怒气都忍不住涌上来,只因是你承办此案才压抑住,若是我,可能会和他大吵一场。当然,检察官一旦发脾气就表示已败给对方,所以你的耐性还不错。”
草间说的没错,城户是咬紧牙根在忍耐着。
山室的话很明显具有挑战意味,但,城户若当场发脾气,就等于坠入山室彀中。因为若在激怒的情况下责备山室的举动,山室一定会直接冲向首席检察官的办公室,报告城户的行为,在律师公会引发烦人的问题!
律师当然要保护涉嫌人权益,但不得妨碍侦查的进行。山室的行动中有许多疑点,他在中里常子逃走后随即拜访检察官,又私下和柿本美雪会谈,都超出律师的正当行使职权。话虽如此,城户也拿对方莫可奈何!
“正面争执的话,我算是失败了,毕竟我的头脑和口才无法与律师正面对抗,只会耐心的默默侦查。”
城户苦笑,站起身,抱着记录出席公开审判。
4
津田至MB银行京桥分行调查第一商事的票款支付情况,结果查明是九月三日付款一千万圆,四日付款一千三百万圆,皆以现金支付。分为两次的理由是,柿本无论如何希望拿现钞,所以才分成两天。
城户接获报告后:心想:要查明那笔款项的去向几乎已告绝望。
在动机的调查上碰到障壁,城户只好直接向人见试探。但,人见只是不停叫嚷着他无辜,命案当晚他人在东京,不可能杀人,也未至柿本宅邸,赶快将他释放……根本无法作成调查报告。
十月八日——
城户申请延长拘留十天。
又过了五天。
这段期间内,城户调查美雪和片冈绫子的指纹,并委托千叶大学监定其和附着于青铜花瓶上的十三枚指纹之异同。
监定的结果如下:
㈠花瓶中心附着八个突起弓状纹,这是片冈绫子的指纹,应该是以左右双手碰触。
㈡瓶口下方附着四个乙种蹄状纹,这是柿本美雪的指纹。以左手拇指以外的其他四指碰触所留。
城户传唤片冈绫子,制作和指纹有关的调查报告。主要内容是——命案发生当晚七时过后,绫子带了十几株白菊花至柿本宅邸,将花插入瓶内时所留。当时,瓶中已插有三枝石蒜花。
接着传讯柿本美雪,侦讯有关石蒜花之事,制作成如下的调查报告。
——我是九月十七日早上八时许,和外子一起察看台风过后的受损状况,同时外出散步。过了江户川的水门,到达里见公园时,见到堤防草丛中有石蒜花。我摘下三株带回家,挥在客厅花瓶里。我想,指纹是当时留下的。你问说江户川水门附近堆满漂流的杂物,无法通行,但当时是早上,尚未有任何杂物堆积。
似此,已能说明附着于花瓶上的三种指纹。只不过,关于人见的指纹,却从人见口中问不出名堂。城户认为,等到掌握了动机证据后再追问。
中里常子的消息还杳然。津田也传达负责监视的刑事之报告,却总是“尚无法发现常子之行踪” 。
城户几乎每晚和津田碰面,似是随着彼此累积的焦虑和不安更严重,变成非碰面不可!
下班时刻津田一来访,城户不是带津田至小酒馆,就是回自己住处喝酒,一方面是希望因彼此的碰面能掌握一些灵感,另一方面则藉以转换焦躁的心情。
“检察官先生,如何?照目前的搜证能够起诉吗?”
“也不是不可能,我目前正进行整理。首先是目击者,富美夫的陈述应该可靠,只是,中野的目击多少带有不确定性。中野回家途中进去喝酒的‘高砂’酒馆,你也设法去查证看看。九月十八日是命案发生当晚,‘高砂’里面的人应该也记得才对。中野说十一时过后在国府台车站见到人见,你想办法从女服务生或老板娘口中问出时刻,然后,只要能作成中里常子伪证的调查报告即可,所以,在起诉前我希望能找到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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