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在哪里?”
“在大姐的手上,还有一份在二叔的手上,一共有两份遗嘱。”
于是,欧阳平让李文化到后院去找陈梅要遗嘱,在这个案子里面,这样东西是不能少的。“
一分钟以后,李文化走进古董店,手上拿着一张纸——纸已经泛黄。
欧阳平展开遗嘱,纸张长三十公分左右,宽二十公分左右,字是竖着写的,内容从右到左。左下方有三个印章,应该是当事人和公证人的印章
正文 第三十六章 追溯历史
欧阳平让小曹将遗嘱上的内容抄了下来,要是放到现在就省事多了,用复印机复印一下就行了。
遗嘱的内容如下:
遗嘱——这是第一行。
我,陈耀祖,百年之后,东门左所大家323号,324号和325号的房产自动归到女儿陈兰、陈竹和陈菊名下;黄窑岗的陈家老宅——中街186号,归大女儿陈梅所有,大女儿陈梅,自幼残疾,无所依托,故将陈记古董店交给大女儿陈梅打理,盈亏和其他三个女儿无涉。望三个女儿体谅为父苦心,永无争执。
立遗嘱人:陈耀祖。
公证人:陈耀宗,邓大平。
执笔人:邓大平。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这是一份很正规的遗嘱,连写遗嘱人的名字都在上面。
“除了房产、古董店、银元和钱以外,你父亲在过世前,有没有传家宝之类的东西呢?”
“不知道,我们从不打听这些事情,也不会有人跟我们说这些事情。老祖宗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这要问姑妈和二叔,他们或许知道一些情况。”
“你二叔以前是做什么生意的呢?”
“开茶庄。我们陈家从太爷爷开始做两种生意,一个是茶叶生意,一个是古董生意。听我母亲说,我爹和二叔分家的时候,是用扔铜钱的方法分配遗产的。铜钱的正面是茶庄,反面是古董店。当时,茶叶生意好,古董店的生意不好,世道不好吗。我爹先扔,结果是反面,两个人就各安天命。谁知道后来,古董店生意越做越好。”
“我们听说,你父亲和姑妈的感情很深。”
“是这样的。我爹和二叔分家以后,姑妈就和我爹在一起过,爷爷在过世之前将一处房产给了姑妈。”
“在什么地方?”
“在东门左所后街29号。我姑父死得早,孩子又多,我爹经常接济姑妈。”
“在你父亲出事前后,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呢?”
“没有,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但一直没有想明白。”
没有想明白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陈兰能一下子就能想明白,那案子就太简单了。
第二个被请进古董店的是陈竹。陈兰所反映的情况,在陈竹这里得到了证实。
第三个被请进古董店的是陈梅。关于第二份遗嘱的事情,陈梅和陈兰的说法是一致的。欧阳平让陈梅回房间拿来了第二份遗嘱。
第二份遗嘱的内容如下:
这份遗嘱没有抬头。
吾儿陈梅、陈兰、陈竹、陈菊:
积蓄尚有两千块银元,人民币四万,四个女儿平均分配,以作为今后生活的保障,自知即可,不足为他人道也,吾儿也要勤俭持家,细水长流。此钱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用,以备不时之需。这笔钱建议暂由陈梅保管,以策安全。
父,陈耀祖亲笔。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正文 第三十七章 继续追踪
因为是非公开遗嘱,所以,第二份遗嘱没有公证人。
两份遗嘱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两份遗嘱对四个女婿都有所保留,实际上是有所提防,第一份遗嘱,在三个女儿的房产权属上,为女儿留了后路,主要是担心女儿日后遭遇一些生活变故,陈耀祖防患于未然,把未来有可能发生的事情,都考虑到了,第二份遗嘱则干脆把四个女婿踢到一边,为四个女儿以后的生活又加了一道保险。按照现在的时间算,陈耀祖在立这两份遗嘱的时候,四个女儿都已经步入中年,婚姻生活已经相当稳定,关于遗产的问题,应该全部摆到桌面上来才对,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是不是他已经发现了一些不好的苗头,事实证明,事情的发展恐怕已经不能“不好的苗头”来描述了。
虽然第二份遗嘱里面特别强调不足为他人道也,但女儿已经是人家的人,嫁出去的女儿,等于泼出去的水,陈耀祖能保证所有女儿都守口如瓶吗?
陈耀祖可能早已预料到了这一点,所以,没有将自己的老底子和盘托出。陈耀祖的小命很可能就因为他没有端出来的那几盘菜上。
那几盘菜很可能就是陈家的老底子。
“陈梅,关于第二份遗嘱的事情,你丈夫罗开良知道吗?”
“他不知道,我对我爹发过誓。”
“你和罗开良的夫妻关系怎么样?”
“还可以。”
“请你认真回答我们的问题。杀害你父亲陈耀祖的人,很可能是你们身边的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们夫妻感情不怎么好。”
“你能不能说具体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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