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晾你也猜不到了。我刚去了机场。”
“机场?你去机场做什么?”
“见王天昊啊。”亨特俏皮的眨着眼睛说到。
“王天昊?!他不是回中国了吗?”马克不解。按照移民法的规定,王天昊算是犯了案被驱逐出境的,所以法官的判决下来后24小时内就得离境。印象中,距离法官判决早已不止24小时了吧?为何王天昊还在美国呢?
“唔。忘了说了,王天昊并没有被判驱逐出境,所以他的F1学生身份允许15天内离境的。他明天坐早班机从芝加哥走。今天特意来圣路易斯跟我说线索的。”
“这么说来,他精神状况好了很多?”
“不错。看上去跟正常人一样了。”
“什么线索?”马克现在关心线索比关心老爸更多,以至于回到圣路易斯后,接到了无数个老爸的抱怨电话——因为他到现在还没回过家。
“唔,”亨特紧锁着眉头犹豫着,“他说的很含糊,一路上我都无法参透他的意思。他说什么‘犹大为了三十块钱背叛了耶稣’,‘我卖了无辜人的血,是有罪的’,唔,还有,‘你们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我必在外邦中被尊崇、在遍地上也被尊崇’。”亨特尽量的模仿着王天昊深重的嗓音复述着这三句话。
“犹大为了三十块钱背叛了耶稣?”马克这下也被这没头没脑的三句话弄得云里雾里了,“这不是圣经中说的吗?‘我卖了无辜人的血,是有罪的’,似乎是马太福音27章中犹大出卖了耶稣后说的话,最后一句,似乎也是圣经中的。”马克虽然从小就每个周日被逼着去教堂做弥撒,却强扭的瓜不甜,圣经中也就对某几个众所周知的章节知道个一二。关于犹大的事情倒是比较熟悉,因为他从小就不明白为何犹大背叛了耶稣还要忏悔最后还上吊自杀了。
“恩,最后一句是诗篇中46章的。”亨特跟马克不同,从小就对圣经倒背如流,虽然现今上了年纪,有些已经模糊了。
“这没头没脑的三句话,亨特先生,你不是说去找线索的吗?”马克有种被捉弄的感觉。
“是啊,这就是王天昊给我的线索。不,是上帝的线索。”亨特显然是听到了马克的呐喊,打趣到。
“你不是说王天昊精神状态很好了吗?”马克不理会亨特的戏谑,反过来嘲弄到,“难道是猜谜?为何要猜谜,什么话不能直说的?”
“唔,王天昊是非常认真的跟我说的这些话,看着不像是玩我们。要知道,他是特意跑到圣路易斯来的,他大可以在洛杉矶直飞中国。”亨特宁愿相信王天昊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所以才出了这个迷题给他们,“对了,他还给了我一本圣经。”亨特说着从公文包里掏出一本黑皮烫金的圣经,马克一看,还是中英文对照的双语。
“嘿嘿,难道他还怕我们找不到圣经吗?”马克依旧不能领会。
“唔,怕我们找不到中文的。”亨特想了半天就想出这么个借口来。
马克随手翻看了一下圣经,是两排对照的,一排中文一排英文:“嘿嘿,学中文到不错啊。”
亨特没有理会马克的冷嘲热讽,接过圣经,通过索引找到了《诗篇》中王天昊说的第三句话,细细品味起来。那句话他虽然没有《创世纪》《马太福音》那样读了不下百遍,但也不少于十遍,却从没想过这句话有朝一日能让他如此头疼。“这个王天昊,说话跟个特务似的。”亨特嘀咕到。
“难道他想让我们看中文?所以特意找了本中英对照的。”马克异想天开道,却让亨特猛点头,可是对于一点中文底子都没有的两人来说,自学圣经中文显然比上天入地还要难点。尤其是亨特,那些方块字就跟鬼画符似的,以往碰到要跟方块字打交道的活儿都借故打发给了助手马克,不过这倒让马克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对方块字的恐惧,现在便皱着眉头用手指着一个字一个字的叽里咕噜的读着,在亨特看来倒也像那么回事,虽然对于马克的斤两,亨特是再清楚不过了:“怎么样,马克,发现什么了吗?”
马克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是一条比没线索更让人头疼的线索。两人同时这么想着。
☆、第十四章
但是两人还是用他们自己方式诠释了王天昊这三句没头没脑的暗示:犹大为了三十块钱背叛了耶稣,谁是犹大?谁是耶稣?三十块钱指代的是什么?第二句话,我卖了无辜人的血,是有罪的。我是谁?无辜人是受害人吗?至于第三句话,“你们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我必在外邦中被尊崇、在遍地上也被尊崇”,让亨特和马克同时在心中打了个冷颤,你们是他们这些警察吗?让警察休息?岂不是在嘲笑他们的无能?我是神?说得是不可一世的凶手吗?外邦?如果凶手是中国人,那么美国对他来说就是外邦,在美国被尊崇?野心不小啊。
“如果说凶手是神,那么是否说明了第一句话中的耶稣是凶手?这样,犹大是指代王天昊自己吗?王天昊为了某样东西背叛了凶手?,指的是他决定跟警方合作吗?这样第二句似乎是王天昊的忏悔,他杀了无辜的马雨荷,所以他是有罪的?”马克自语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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