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约坦大教堂
圣约翰大教堂的大门紧锁着,但四周并没有警察和保安巡逻,虽然里边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这是历史的见证,是希望宗教界最圣洁的殿堂,其意义绝不亚于中国人心目中的人民大会堂。我必须要赞扬一下欧美人的素质,就是这样的一个重要场所历史上从未遭过小偷,如果在中国,没有保安和警卫恐怕连瓦片现在都不会给你剩下。不过什么事都有个例外,今天圣约翰大教堂的第一次遭贼经历恐怕就要葬送在杰西卡手里了。
她不在乎里边的任何一样东西,目的只有一个“耶稣圣剑”。据说1900多年前罗马人抓住了这位神一样的救世主——耶稣,他被钉在十字架之前曾被一个士兵用利剑刺穿了腋下,那把利剑留下了耶稣的圣血,时候被基督教徒们封为圣剑,而这把圣剑随着历史的变革被殖民者挣来抢去,最后才落户于纽约的圣约翰大教堂。
杰西卡也不知道为什么父亲说只有这把圣剑才能消灭活尸,父亲也不知道,没有什么科学依据,只是在一次与英国莱恩家族的研究中得来的答案。
事情是这样的,英国莱恩家族是全世界最出名的吸血鬼僵尸家族,这个家族的人在世界医学史上一直是一个谜,曾经有无数个人想解开这个谜但都未果,唯一知道的只是这个家族的人长生不老,体魄健壮用不可摧,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吸一次血,就像瘾君子们对毒品的渴望一样。
巴特曼教授受莱恩家族邀请,深入他们的城堡与这个神秘的家族生活了一年之久,目的只是想早日揭开这个谜底。其实莱恩家族并不像所有人想象中的那么血腥,大多数时间他们和正常人一模一样,甚至需要出去找工作,社交,吃饭,找情人,做爱……可只要到了某一个特殊循环的时期他们嗜血的暴性便会苏醒,必须服食新鲜血液才可以得到释放。家族里有的成员勉强以动物学为生,而也有一小部分继承着这恐怖的血统,吃人血。随着社会的变迁,他们的生活也愈加稳定了,政府决定按时期从血库给他们调集新鲜血液供应。从那以后英国类似的血案就再没有发生过。
巴特曼算得上是医学界的天才了,他没用多久这个研究就有了新的进展。莱恩家族的成员之所以需要血液为生是因为他们身体里有着一种特殊的细胞,这种细胞每一个阶段就会需要新鲜血液里边的某种成分来供养,否则就会把这个信息传递给他们的大脑,用来刺激他们做出某种行动来满足对鲜血的需求。而人血提供了这细胞的生命,它们的生命要持续下去,那么它们也同样给予了寄生主莱恩家族成员的永生,后来这种细胞被以巴特曼教授的名字命名为:巴特曼细胞。
实验还在继续,莱恩家族的所有成员最年轻的也已经活到了几百岁,对于他们来说,经常看着身边的朋友,恋人的亡故和这个世界的变迁,早已身心疲惫了,死亡早已是一种解脱,他们宁愿过着一个普通人的生活,生老病死。最后决定让教授尝试看能不能杀死他们体内的巴特曼细胞。
巴特曼教授最早的研究
这个细胞最终只持续了一天,第一次巴特曼只是用红外线激光杀死了几十个细胞,可就是这样,实验者身体已经开始有了反应,全身奇痛无比,而且各种机能也在迅速的萎靡。但实验者选择了坚持。第二次巴特曼开始从他的血液着手,直接在他体内输进了一种抗敏性药物,这种药物对那细胞有着独特的效果互相排斥。实验者在巴特曼教授的针头插入自己体内的片刻间竟然浑身着起了火焰,教授赶紧停手,可那人却出现了异样,体内的巴特曼细胞被全部激活,一时间开始剧烈的刺激着他那嗜血的本性,张开血盆大口就冲向了教授,幸好被一旁看守的家族其他成员及时制止了下来。虽然巴特曼教授免去灾祸,可他的这个实验却害死了100多条无辜的生命。那人冲出城堡奔向了城市,用他那血腥的尖牙刺穿了所有能看到人的颈部大动脉。
实验被迫只好终止了下来,莱恩家族并没有埋怨巴特曼伤害了其成员,最起码他们了解了自己身体内的秘密。
在一次聊天中无意中巴特曼问到了一个问题:“我可怜的史威尔,你们家族是从什么时候发现自己长生不老而且开始嗜血的?”
史威尔是当时莱恩家族的长老级人物,年岁已近1500岁,虽然已经可以做巴特曼的祖宗了,可他的样子却一直停留在20多岁时的样子,丝毫没有衰老的迹象。他答道:“大约在1800年前,那时候我们莱恩家族还没有现在的繁盛,我们的祖先需要赚钱,吃饭,养家,他们的工作一直是我们家族里的秘密,也是耻辱。”
巴特曼喝了口咖啡:“哦?秘密?耻辱?”
“是的,他们盗墓,不过他们不选择盗本地的墓,那时候整个英吉利除了王族墓室稍微奢华些以外并没有其他可值得考虑的对象,而王室的墓地通常守卫森严。他们去了埃及,历代的法老都被埃及人奉为神灵,所以基本没有什么守卫也不会被盗,而金字塔里却有着数不尽的金银财宝。”
巴特曼对这些很感兴趣:“看来你的祖先还真是一群亡命之徒,后来呢?”
“是的,他们疯了,就是他们这个疯狂的举动以至于世代的子孙都受到了诅咒,永远活在痛苦之中得到了永生。他们在金字塔里遭遇了法老的诅咒,之后就变成了我们现在的样子。”史威尔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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