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过对物证笔迹与嫌疑人或被告人笔迹的检验,确定书写人,为认定作案人提供根据。
4、证明侦察对象笔迹与可疑信件笔迹是否为一人所写,从中发现和掌握侦察对象的去向和行踪。
笔迹特征的内容:
笔迹特征是个人书写习惯特性表现在笔迹中的各种征象。它主要包括:
1、笔迹的概貌特征。指纵观笔迹的全貌所发现的特征,包括书法水平、字形、字体、字的大小等四类特征。
2、笔迹布局特征。即书写文字在纸面上的安排特点。
3、写法特征。指字的基本构成形式,包括异体、习俗简化、行草、简缩、错别字等。
4、搭配特征。指笔画之间或偏旁部首之间的交接部位。
5、比例特征。指笔画或偏旁之间的大小、长短、宽窄的比例关系。
6、运笔特征。指完成每一个笔画和连笔动作时,从起笔、运行到收笔所表现的形态和力度特点。
7、笔顺特征。用笔画或偏旁组合成字时的书写顺序。
8、笔痕特征。指个人书写运动作用于笔尖反映在笔画中的特殊征象。
笔迹学家认为,不应孤立地对书写特征进行分析,而应把各种特征综合起来,从整体上做出判断。笔迹分析的最好材料是草稿、笔记等自然书写材料,带有签名的信件、信封,同一时期的几份书写及数年中的各种书写材料。为了分析的更准确,还要了解书写者的年龄、性别、职业、习惯用手及文化程度等。笔迹分析所用的工具通常有照明放大镜、透明长尺、角尺、透明方格纸等。
笔迹学认为笔迹中有大概2000种笔迹特征因素。一些特征是不受书写意识控制而改变的,而另一些笔迹特征是容易受条件的变化而改变的。
倾斜度和字体大小是最容易受情绪影响的因素。例如,你非常兴奋或非常生气,你书写的笔迹就会比平时大,字体向右倾斜。如果你很伤心,沮丧或注意力很集中,你的字就会比平时的字体内敛。字体就不再向右倾斜而变的与水平线垂直。
不容易随着情绪变化的笔迹特征,是字体的空间排列和它在书写者纸上的运动。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书写者经历了一次生命中重大事件(如伤残、父母死亡、深爱的人去世),这些事件会给书写者造成人格特征的改变,那么,他所书写的笔迹也会相应的变化。
所以,有的笔迹特征改变是暂时性的(如当时情绪的变化),而有些笔迹特征的改变是永久性的(如经历重大遭遇后)。
等等等。
其实笔迹方面的知识还有很多,今天在这里就先简单介绍这么多。接下来,是毒物的知识,大家看的推理小说中,有不少是被毒杀的,那麽到底要放多少毒药,才能制人于死地呢?
想了解这些,首先得知道一些有关毒物的最基本的知识:
级别
毒性
成人致死量
投毒用量
5级
剧毒
<0.05g
0.1g
4级
高毒
0.05~0.5g
0.3g
3级
中毒
0.5g~5g
30.0g
2级
低毒
5g~15g
250.0g
1级
实际无毒
>15g
1000g
那麽毒物又分多少种呢?毒物,根据鉴定目的不同,分类方法也不尽一致,如在分析中毒症状及病理变化时,常采用按毒理作用分类;在进行毒物分析时,常采用按毒物的化学性质分类;为追溯毒物来源、用途及其对机体的作用时,则多采用混合分类。对于侦探来讲,主要采用的可能就是最后一种分类――混合分类法。
1、按毒物的毒性作用分类:
(1)腐蚀毒。指对机体局部有强烈腐蚀作用的毒物。如强酸、强碱及酚类等;
(2)实质毒。吸收后引进脏器组织病理损害的毒物。如砷、汞重金属毒;
(3)酶系毒。抑制特异性酶的毒物。如有机磷农药、氰化物等;
(4)血液毒。引起血液变化的毒物,如一氧化碳、亚硝酸盐及某些蛇毒等;
(5)神经毒。引起中枢神经障碍的毒物。如醇类、麻醉药、安定催眠药以及士的宁、烟酸、古柯碱、苯丙胺等。
2、按毒物的化学性质分类:
(1)挥发性毒物。可能采用蒸馏法或微量扩散法分离的毒物。如氰化物、醇、酚类等;
(2)非挥发性毒物。采用有机溶剂提取法分离的毒物。如巴比妥催眠药、生物碱、吗啡等;
(3)金属毒。采用破坏有机物的方法分离的毒物。如砷、汞、钡、铬、锌等;
(4)阴离子毒物。采用透析法或离子交换法分离的毒物。如强酸、强碱、亚硝酸盐等;
(5)其他毒物。其他须根据其化学性质采用特殊方法分离的毒物。如箭毒碱、一氧化碳、硫化氢等。
3、混合分类法。即按毒物的来源、用途和毒性作用综合分类:
(1)腐蚀性毒物。包括有腐蚀作用的酸类、碱类,如硫酸、盐酸、硝酸、苯酚、氢氧化钠、氨及氢氧化氨等;
(2)毁坏性毒物。能引起生物体组织损害的毒物。如砷、汞、钡、铅、铬、镁、铊及其他重金属盐类;
(3)障碍功能的毒物。如障碍脑脊髓功能的毒物,如酒精、甲醇、催眠镇静安定药、番木鳖碱、阿托品、异烟肼、阿片、可卡因、苯丙胺、致幻剂等;障碍呼吸功能的毒物,如氰化物、亚硝酸盐和一氧化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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