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当我享受完那些白发苍苍的鞠躬,卷着我的小铺盖卷走出学校的时候,我面临的第一件大事,是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一路沿着大街看地产铺的广告,我一路打寒颤,原来口袋里没钱所带来的生理痛苦,比最强烈的疟疾不遑多让,看完一遍,我回过头再看一遍,然后紧了紧我的荷包,决心到某一个天桥下去展开一场床位争霸战。
我来到离我最近的天桥下,发现那里熙熙攘攘,其人口密集度,超过了这个城市平均水平的十五倍,而这个城市本身的人口密度,已经在全世界排到了前三的位置,多年来都被联合国人居组织划定为最恶劣居住地之一,要在叠成三到五层的手手脚脚里找到一个地方放铺盖,简直是mission impossible。
我站在好像超市仓库那样的人堆前发了一阵子愣,正在想何去何从,这时候我发现有一个明显也不属于这里的家伙,正趴在地上,从叠成一团团的身体里,翻人。
一边翻一边问:“去不去公寓住?免费的?热水暖气,还有停车位,去不去,去不去?”
听起来是莫大诱惑,应当激起广大群众热烈响应,打破头上来争才对,但是不噢,所有人但凡被缠上,头摇得跟波浪鼓也似,就算身处人之金字塔最下一层,也甘心继续呼吸减缓,肌肉酸痛的垫子命运,拒绝态度之坚决,为我平生仅见。
我当时的意见是,讨饭三年,皇帝懒做,原来这句话是真的。免费提供的公寓,当然是慈善机构提供,在自由度上难免有些限制,而作为经历过全世界最刁钻舍监的我来说,这完全不是问题。
因此我不等人来问我,踊跃上前,大喊大叫:“我去我去。”
那人直起身来,惊奇地看着我,一边上下打量,我生恐他绝对我样子不够流浪,赶紧声明:“我刚才洗了澡来的,平时跟他们差不多。”
那人点点头,反问一句:“你真的要去?”
我欢欣鼓舞应和:“那是那是……”
那人似乎和我一样欢欣鼓舞:“那太好了,我们走吧。”
他真是个好人,还帮我拿行李,肩并肩走过天桥的时候,我听到人堆里有人暗中叹息:“哎,又疯掉一个……”
我向来觉得自己不是一个people person,这里的意思是,我很少把别人说的话放在心上。无论惊悚还是危险,都难以使我震撼,这种品质的好处是,资讯爆炸不会耗费我太多的能量,坏处是,如果爆炸的是一个真的炸弹,我就会死得非常之惨。
以上这段话,可以解释为什么我终于去到了那座位于相当郊外的公寓楼,并且惘顾过程的不合理,坦然住进了三楼C座,那位把我从天桥下捡回去的仁兄,自我介绍姓小名二,帮我开了门,放了行李之后,顺便告诉我,晚上九点,在一楼D座有个欢迎派对,务必准时参加。
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一个派对是为我而开,说明every dog has it's day绝不是虚构的谚语。在公寓里溜达了一圈,发现一切生活所需或所不需都无端端已经存在之后,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穿上最拉风的衣服,提前三十分钟来到了一楼D座,在门口走来走去,不停整理我的领带。
走来走去,大概走了半个小时,按理派对应该即将开始,但是来者别无他人。我的眼前始终静悄悄的,想像中新邻居们络绎不绝经过,和我亲切招呼的场景,悲惨地被扼杀着一直延续至九点正。
然后,一楼D座的大门轰然打开,音乐声大作,灯红酒绿中许多人在里面穿来穿去,面带微笑,热情聊天,我在门口张大嘴巴,摸着后脑勺思考半天,想起世上有一种叫做suprise party的玩意,于是精神一振,冲进去大喊一声:“啊啊啊啊啊。”
满座为之一静,无数眼光射到我脸上,大致神色都木然,大约二分之一秒之后,音乐继续,交谈继续,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小二挤过来,打量我一下,说:“你干吗。”
我兴奋地随着音乐摇摆身体,提醒他:“你没有喊suprise,但是我有喊啊啊啊。”
他想了想:“我为什么要喊surprise?”
这个家伙真可爱,为了让我感觉没那么突兀,他竟然装傻,我大力拍他的肩膀:“兄弟,谢谢你,谢谢你……”
这时候我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喃喃诅咒道:“他妈的,拍得老子好痛。”
但小二的嘴一动都没动,只是直勾勾地看着我,观望一下四周,也没有任何人凑过来发表意见的可能性,我因此归结于兴奋过度下的幻听——在我修习心理学的时候,专门研究过会产生幻听和幻觉反应的人类情绪,大喜或大悲,大怒或大惊,举例其实毫无意义,因为那个研究最后的结论是,其实有些人在任何情绪下都会产生这样的反应,俗称精神病。而有些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产生这种反应,俗称DEAD INSIDE。倘若这样都可以拿博士学位,你说我有什么理由不以读书为生?
直到十年后,我才明白过来,对我母亲致以亲切问候的那位,是藏在小二左边肩膀位置的那个头。
拍完小二,我兴致勃勃冲去吧台,吧台里站一个长得很像蛤蟆的酒吧,矮矮小小,大嘴巴紧闭,满面是闪闪发亮的红色疙瘩,显示青春期时极为旺盛的荷尔蒙分泌至今贼心不死,我敲着台面招呼他:“嘿,哥们,我新来的,有黑俄罗斯没,来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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