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人活千年_老家阁楼【完结】(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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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红红庄重的事情并非天气,到底是什么,她自然没有必要去给每一个侧目的路人解释,那会让她看起来更加的“不正常”。总不至于拉着路人诚恳地说:我今天有很重要的人要见,我必须遮住三分之二的脸才能和他见面,你们的明白?你们的理解?

  到了那个重要人物楼下,一幢不出三年必拆的旧式唐楼下,小虫子红红复又戴帽戴眼镜,不紧不慢走上三楼,楼梯昏暗得紧,两边破墙上贴满了“通渠修家电”之类的便民广告,还有些寻人寻狗的启事,杂乱中显得人气十足,红红心想,这地方虽暗,却总不至于闹鬼的,生活气息带来的阳气浓浓。

  三楼的那间房门口挂了一个白色长条木牌,白色底漆上有几个方方正正的字“私家侦探黄一虎”。

  黄一虎等她的到来有一会了,即使是白天,他也喜欢时不时抿点威士忌酒,那是年轻时养成的习惯,他认为,一个男人如果嘴上不时带出点烈酒的气味,会让他徒增许多刚阳气。带着这个“男人味秘方”,他用二锅头漱了十年的口,这两年宽松了些,鸟枪换炮,换成了威士忌酒。

  你要的全在这里,

  黄一虎看起来象个坏人,长相凶狠,眉粗嘴宽,非常对得起他的名字。他扔到桌子上的是一叠照片及几张打印纸。

  红红很认真仔细地看了一遍,抽出几张照片和打印纸,小心地塞进公文袋子,又掏出一叠钱放到桌子上,隔着墨镜看着黄一虎说,这是一万块,下午最后办完那事,剩下的两万我明天转到你帐上。还有,请把灯开一下,你交电费了吗?

  黄一虎看了一眼桌上的钱,也不数,说,你可以摘下眼镜,我这里并不暗。

  红红犹豫了一下,并没摘下眼镜,虽然黄一虎这段时间跟踪并拍了许多她和金明约会的照片,早对她的样子烂熟于胸,但这种气氛还是这种装束比较贴切。

  红红起身要走,又有点不太放心地回头叮嘱,见到她,该说什么,你都记住了吗?

  黄一虎鄙夷这种对他职业操守的不信任,没理她,懒洋洋地捡起钱慢吞吞数着。

  3

  老虫子金明一边系着衬衣扣子,一边大声嚷,虫子兰(他可能不是这么称呼的),我那条圆点领带放哪儿?

  左边第三个格子第六条,虫子兰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

  自从结婚后,金明就发生虫子兰原来有个怪癖,如果她一天中在家的时间是十个小时的话,至少八个小时躲在厨房里,金明开始比较粗心,后来慢慢变成好奇,于是每当老婆不在家的时候,他就会偷偷溜到厨房去观察一番,几次下来,他终于发现了老婆的秘密,原来她整天耗在厨房是在秘密修炼“移形换影”大法。证据是他发现厨房每隔一周左右就会被重新摆设一番,有时是洗衣机和冰柜换位,有时是微波炉的电饭锅对调,甚至有一次,他翻遍整个厨房也找不到果汁机的去向,直令他怀疑老婆的“化骨绵掌”已经修炼成功(后来发现在阳台被拆洗了晾干)。

  关于他老婆背着他秘密修炼绝世武功这一点,金明相当的不能够释怀。当年能歌善舞的小蜜蜂原来竟然是个深藏不露的绿林女侠,身为丈夫,对妻子不能了然于胸,成何体统,况且他并无江湖盟主的大志,不需要一个绿林女侠助他一臂之力,他只想娶个小蜜蜂,工作之余一起嗡嗡嗡。

  不过,对于习武之人的超常记忆力他还是大为叹服的,这大概是经常要熟记武功秘笈的缘故吧,虫子兰能记住他每一条领带或袜子的颜色、摆放位置、甚至购买时间及地点。三五年的实践下来,他不得不承认,他这个凡夫不小心娶了个神女。

  金明系好领带,套上外衣,抛下一句我走啦,然后就真的走啦。

  4

  他们约好了在这里见面。

  “这里”的含义是指某一个地方,这个地方湖光山色,有蓝天白云倒映在水面上的湖,有青翠浓密的树丛,有形状怪异的石头,准确地来说,是一个郊区天然水库,周末总会有一些人来钓鱼或幽会,幽会的人也带着鱼杆来顺带钓鱼。

  小虫子红红习惯了老虫子系着领带来钓鱼,她知道这让他老婆看起来他是去见客户或参加什么会议。女人总是相信见到的现象以及此现象而展开的联想。需要补充的一点是,这个联想必须要由她们自己心生,切记不能自作聪明地引导。比方说,你穿戴整齐出去幽会,过程一声不哼,她会以为你去开会或见客户。如果你穿戴整齐去见客户,同时又和蔼地告诉她,我要去见个客户,那么,她会认定你去了幽会。算了,这有点复杂,如果展开了说,我需要另外写一个超长篇出来。

  小虫子红红心不在焉,一会向他要根烟,一会又使劲往他怀里钻。金明今天带的是手杆,所以很难空出手来应付她。鱼一直没咬线,空气有点凝。不过据说等待鱼咬线的过程才是钓鱼的最高乐趣所在。鱼儿咬线了,只是兴奋,是高潮,而不是乐趣。萨特认为乐趣是长时间的,兴奋是即兴的。他举的是干蠢事的例子,而我现在可以举出钓鱼的例子,从这一方面来比较,我比萨特要雅了、文明了许多层次。

  钓鱼本来是件简单的事情,干蠢事也是简单的事情,越简单越容易产生兴趣。然而如果简单化的过程太长了,时间太久了,总会有意外的一些事情浮出来破坏它。睡觉很有趣,恶梦就很败兴了;吃饭也很有趣,刺到鱼骨就扫兴了。钓鱼加幽会很有趣,红红掏出些证物就令金明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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