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我的角度,从我的遭遇里你们一定知道我是彻底的相信世上有鬼,但是我肯请你们也要相信科学。
就像何伟说的,科学和鬼神其实本身并不矛盾,只是使用他们的人容不得对方的存在而编织出来的对立。
有矛就有盾,有对就有错,有善也有恶……
虽然我还没想通过阴师说我身体里原本就有的三个鬼是谁,也不知道那些鬼为什么来找自己,但是我有一点可以肯定,鬼,总会去找那些心地恶劣或者是做过坏事的人。
谢雨珊看见鬼是因为她内心对她的两个同学有着强大的愧疚;张思同看见鬼是因为他想害我;林雪自然也是因为做了亏心事;所以我想,其实只有当一个人的心里先有鬼以后才能看的到鬼,就算当时没看到,也会慢慢的感受到心里的鬼在跳出来。
可能会有人问我自己为什么经常看到鬼,是不是自己心里也有鬼?说实话,面对这样的问题我真的回答不了,也无从回答。如果一定要回答的话,我只能说,你看,至少我还活着,也就是说我心里没有鬼,所以那些鬼虽然出现在我的眼里,但是不会真正的害我。
可能又会有人问,那么小玲呢?你有没有杀了小玲?
我很高兴的告诉大家,到这里的第一天我就问过莫院长,莫院长说,就是小玲把我送到这里的。
我想她把我送到这里的最好理由就是为了让我避开那些鬼。
不管你信还是不信,鬼就在那里。你不去招惹,它也不会跟上你。
亲爱的朋友们,我们平时尽量少谈鬼,最好不说,因为谁也不能保证你的一句甚至是开玩笑的话都有可能把鬼招来。
想想故事里的这些事情,大部分不可思议的场景都出现在午夜,所以我就为把这个故事取名为《午夜勿语鬼》。
回忆录是萧扬写的(1)
这个故事当然还没有完,至少还没有讲完。
相信大家可以看出上面的故事无论是从第一人称上还是主要内容看上去确实像是回忆录。而事实上又不是。如果你曾仔细的去看或者去体会,那么你应该可以发现,上面的故事并非完全是用回忆录式的结构去叙写的。
是的我承认,我缺德的在回忆录里插入了大量回忆录的当事人不可能写出也不可能知道的内容。
但是我保证所有的内容都与当事人发生的故事有关。
其实当我看到这部由一个精神病人写的回忆录时,就深深的被里面的情节所吸引。我甚至不敢相信这件事情是真实存在的。
请原谅我,我不得不把回忆录完全打散扯进更多的事与物。因为单独的回忆录里的故事实在太写实根本不能算是一篇恐怖故事,如果不加入一些东西,在内容上就会显得太单一。
不知道是幻听还是真的听到了,我感觉此刻好像有很多人的声音在问,“这臭屁轰轰的鸟人他妈的是谁?”
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听到,我都会告诉你我是谁,可是不是现在,至少在故事没讲完以前我会保持神秘的微笑……
“哎哟喂——是哪个杂皮扔的鸡蛋?还是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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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吗?”
“臭啊。”
“那就对了,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你几天没洗脚?都他妈有臭鸡蛋的味道了,快点拿开啊。”年轻警察狂吼着想把鼻孔从韦一凡连鞋都没穿的臭脚上挪开。他实在没有想到这个平时看上去身形如猪的队长在经过一个星期不到的擒拿格斗训练当中居然自己发明一套锁脚功。
这套锁脚功在成功的状态下,是韦一凡双手紧紧搂着年轻警察的右脚后膝关节,使他的脚像歪了一样的扭曲动弹不了,这时韦一凡会伸出右腿死顶年轻警察的另一只腿的膝关节让他的那只脚用不了力。最重要也最厉害的一招就是,他会飞常迅速的踢掉自己左脚的鞋,并一下塞进年轻警察的鼻孔中。
这才是杀招。使用这一招一定要在具备香港脚或者几个月不洗脚的前提下才能做到。
从警队的训练室里出来走到刑侦科的这段路程里,韦一凡不仅感受到局里其他同事羡慕崇拜的眼神,还高兴的听着年轻警察的歌声:“太阳天空照,花儿对你笑,小鸟说草草草,你为什么变得这么刁?”
韦一凡侥有兴趣的用他五音不全的嗓子接歌:“嘿嘿,我去炸学校,天天不迟到,一点火我就跑,砰的一声学校不见了。”
是的,我们亲爱的韦一凡同志相当于翻身农奴把歌唱,现在已经是警队的红人。
回忆录是萧扬写的(2)
其实,光是侦破了去年的六件命案就已足够他无耻的臭屁很长一段时间,何况所有人都清楚他手头上的这件案子也即将划上句号。所以他现在很扬眉很吐气,还很牛逼。
他至所以还没有将案子完全的侦结是因为他还不想这么早下结论,他还在等……
接了年轻警察的歌以后他心里爽到甚至比憋了两个月才放的一个屁都通气顺畅。
“队长。”年轻警察边走边开玩笑的说:“你现在是名人了,以后能不能不用锁脚功的招数?”
韦一凡:“怎么了?怕了吧?”
年轻警察:“不是怕,是太下三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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