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骇客_[美]杰佛瑞·迪弗/杰夫里·迪弗【完结】(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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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德森再次注意到毕晓普在心不在焉地环视办公室,他的心思不在这里。他考虑着是否应该打个电话给总部,商量另派一名警探前来支援,让毕晓普去追查梅林凶杀案——如果那个该死的案子对他那么重要——我们至少可以要来一个专心点的人。

  他转向吉勒特:“所以结论就是,他侵入死者的电脑,利用的是某种不明的新程序或病毒。”

  “基本上是这样。”

  “你还找出了其他有关凶手的情况吗?”莫特问。

  “只找到你们已经知道的东西——他学过Unix。”

  Unix与MS-DOS或Windows一样,是一种电脑操作系统,只不过它在比个人电脑规模更大、功能更强的电脑上运行。

  “等等,”安德森插话,“我们已经知道的东西,这是什么意思?”

  “他犯的那个错误啊。”

  “什么错误?”

  吉勒特皱着眉头。“凶手进入她的系统后,输入几个指令想打开她的文档,结果他输入的是Unix的指令。他一定是弄错了,然后才想到死者的电脑用的是Windows。你们该不会没看见那几个指令吧?”

  安德森用质疑的目光看着斯蒂芬·米勒,最初负责分析死者电脑的人显然是他。米勒不安地说:“对,我是注意到了几行Unix的指令,不过我推测是她输入的。”

  “她是个平民呢,”吉勒特说,骇客称呼一般的电脑使用者为平民,“我甚至怀疑她都没有听说过Unix,更别提输入Unix指令了。”在Windows和苹果的操作系统中,使用者只需点击电脑屏幕上的图标,或是键入普通的英文字母,就可以输入指令;Unix的使用者则必须学会数百种复杂的代码。

  “一时没想到,对不起。”敦实的米勒以自我防卫的口气说。他显然对吉勒特的批评不高兴,认为这不过是个小问题,不值得横加指责。

  安德森心想,看来斯蒂芬·米勒又犯了一个错误。最近加入计算机犯罪调查组的米勒接连犯错。一九七〇年代,米勒曾开过一家前景不错的电脑公司,也开发软件。可惜他的产品总是落后于IBM、数字设备公司、微软一步,最后破产了。米勒抱怨说,他经常比别人先行一步,正要开发出“下一个重大成果”——硅谷的术语,意为能给计算机工业带来革新进展的成果——却暗中被大公司破坏了。

  公司倒闭后,米勒也离婚了,离开了计算机行业。几年后他又重返这一行,担任自由程序设计师。他不知怎么进入了计算机安全领域,最后到州警署应聘。他不是安德森心目中理想的计算机犯罪调查警察,但话说回来,可供他选择的合乎要求的人选少得可怜。做这种差事,年薪只有六万美元,而且还有中弹的风险,为什么不去年薪多出十倍的硅谷大公司工作呢?

  除此之外,一直没有再婚的米勒似乎没有多少私生活,工作时间比同部门的任何人都长。大家下班后,他还待在恐龙窝里。他也习惯把工作带回“家”。这里所谓的家,是指附近的大学计算机系——有朋友肯让他免费使用最先进的超级电脑,运行计算机犯罪调查组的程序。

  “他懂Unix这种东西,”谢尔顿问,“对我们又有什么意义?”

  安德森说:“对我们来说是坏消息,这就是它的意义。使用Windows或苹果系统的骇客通常是小角色,厉害的骇客用的是Unix或数字设备公司的VMS。”

  吉勒特表示赞同,他补充道:“Unix也是在网络上使用的操作系统。任何骇客如果想侵入网络上的大型服务器和路由器,必须懂得Unix。”

  毕晓普的手机响了,他接了电话,然后四下看看,在附近的一台工作站电脑前坐下,边听边做记录。安德森注意到,毕晓普坐得端正,不像骇客那样驼背。毕晓普挂掉电话后说:“有几条线索了,一个州警接到几个CI提供的信息。”

  想了一会儿,安德森才记起CI代表秘密线人,也就是告密者。

  毕晓普以不带感情色彩的语气轻声说:“这个人叫做彼得·弗勒,白人男性,大约二十五岁,贝克斯菲尔德人。有人看见他在这一带卖枪支,兼卖卡巴军刀。”他朝白板点点头,“就是那种凶器。一个小时前,有人在斯坦福大学的帕洛阿尔托校区附近看到他。靠近佩吉米尔路的一个公园,在二八〇公路以北四分之一英里处。”

  “头儿,是骇客丘,”琳达·桑切兹说,“在密里肯公园里。”

  安德森点点头。他对那地方很熟悉,而当吉勒特说他也很熟悉那个地方时,他并不惊讶。骇客丘靠近校园,杂草丛生,人烟稀少,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骇客、电脑从业人员喜欢出没此地,交换偷来的软件,聊聊天,吸吸大麻烟。

  “那边的人我认识几个,”安德森说,“这里的事一解决,我就过去看看。”

  毕晓普又查看了一下刚做的记录,说:“鉴定室的报告说,啤酒瓶上的黏着剂果然是剧场化装用的粘胶。我们派的两个人通过电话簿查找这类商店,在附近只找到一家——奥里剧场用品店,在山景城的艾尔卡米诺雷尔商业街上。店员说,他们卖的东西很多,但没有逐一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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