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继续说:“她戴在模特儿上的帽子分散了那一击的力量。读片机也碎了。”
莱姆说:“好吧,将他打坏的东西带一些碎片回来,也许会告诉我们点什么。”
“当然。”
莱姆那头出现了一些声音。他以一种奇怪、带着烦恼的声调说:“萨克斯,赶快结束,尽快回来。”
“我快结束了,”她告诉他,“我还要去逃脱的路线走一遍格子……莱姆,你那里怎么了?”
一阵寂静。当他再开口说话时,听起来似乎更烦恼:“我必须走了,萨克斯,我似乎有一些访客。”
“是谁——?”
但是他已经关机了。
那个专家,那个一身白衣的女人,现在她的身影从图书馆的窗户里消失了。
但是汤普森·博伊德却不再对她感兴趣了。从他那六十英尺高的藏身处注视着街上一个年纪较大的警察径直走向几位证人。这个男人已届中年,身材肥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外套。汤普森也了解这类警察:他们并不聪明,但却像牛头犬一样,没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止他们追查到探索到案子的核心。
当这名胖警察对着另一名从博物馆走出来、穿着褐色外套的高个子黑人点头时,汤普森离开了这个位于对街建筑物六楼的有利位置,匆匆下楼。他在一楼停留了一会儿,从口袋里掏出手枪检查了一下,确定枪管和弹匣都没有被卡住。他在想,在图书馆时,是否就是这种弹匣开关的声音让那个女孩警觉到他是个威胁。
现在,即使周围似乎都没有人,他仍然毫无声响地检查着手枪。
从错误中学习。
按书上说的做。 棒槌学堂·出品
枪放好了,藏在外套下,汤普森走下光线暗淡的楼梯,穿过建筑物的大厅,从另一头的出口上了五十六街,然后拐进可以让他回到博物馆的巷子。
这条巷子的另一头和第五十五街交会,入口处没有任何人在警戒。为了避免被发现,汤普森躲在一个破破烂烂的绿色垃圾箱后面,闻着腐败食物的臭味。他小心地观察着。街道已经重新开放,让人车通过,但人行道上仍聚集了几十个来自附近办公室和商店的人,他们希望能看到一些刺激的东西,可以回去告诉办公室的同事或家人。大部分警察都已经离开了。那位一身白的女人——嘶嘶作响的响尾蛇——还在楼上。外面有两辆巡逻车及犯罪现场鉴定厢型车,还有三名穿制服的警察、两名便衣警探,其中包括那个穿着皱巴巴外套的。
汤普森紧紧抓着枪。射击是非常低效的杀人手法,但有的时候——比如现在——并没有选择的余地。标准程序教导你,射击时要瞄准心脏,而不是头部。在许多情况下,头颅的坚硬程度足以使一颗子弹偏离,再加上头盖骨的范围比较小,相对难以射中。
总是对准胸部。
汤普森锐利的蓝眼睛注视着穿着皱巴巴外套的大个子警探,他正在看着一张纸。
冷静如枯木,汤普森将枪放在左前臂上,小心地瞄准,用稳定的手,射出了最后四发子弹。
第一颗子弹射进了人行道上一名女子的大腿。
其他三颗子弹击中了他的目标。那人的胸膛中央冒出三个小小的点,而当他摔倒在地时,那已经变成了三朵血蔷薇。
两个女孩子站在他面前,虽然她们的身材完全相反,但林肯·莱姆第一眼注意到的,却是她们双眼中的不同。
丰满的这一位——身穿艳俗的服装,戴着闪闪发光的首饰,长长的指甲涂成橘色——有一双像受惊昆虫般跳动的眼睛,无法在莱姆或任何东西上停留超过一秒钟。她充满疑惑的眼神扫视着他的实验室:那些科学仪器、烧杯、化学药剂、电脑、显示器以及满地的电线。当然,还有莱姆的腿和轮椅。她大声地嚼着口香糖。
另一名女孩,又矮又瘦,像个男孩,但却有一股沉静的气质。她沉稳地注视着莱姆,仅快速瞥了一眼轮椅,眼光就回到莱姆身上。实验室一点都没有吸引她的注意力。
“这是吉纳瓦·塞特尔。”冷静的女巡警詹妮弗·罗宾逊向莱姆介绍说,同时朝那个眼神坚定沉稳的瘦女孩点点头。罗宾逊是阿米莉亚·萨克斯的一个朋友,在萨克斯的安排下她驾车将这两名女孩从中城北区分局送到这里。
“这是她的朋友,”罗宾逊继续说道,“拉基莎·斯科特。把口香糖吐掉,拉基莎。”
那女孩露出一副不耐烦的表情,但还是将那一小块口香糖从嘴里拿出来,塞进她的大皮包里,甚至没有想到要先将它用什么东西包起来。女巡警说:“她和吉纳瓦今天早上一起去的博物馆。”
“只是我什么也没看到。”拉基莎抢着说话。这个大女孩是因为见到攻击而紧张,还是因为他是个残废而不自在?两者都有可能。
吉纳瓦穿着一件灰色T恤和黑色宽松裤子,脚上是一双跑步鞋,莱姆猜想这就是目前高中生的流行装束。塞林托说过这女孩十六岁,但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小。拉基莎的头发是一大把黑金两色的小辫子,由于扎得太紧,头皮都露了出来;吉纳瓦的头发则剪得短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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