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_程琳【完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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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侦探推理] 《人民警察》作者:程琳【完结】

  程琳,男,人民警察。毕业于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曾在公安局技术科、刑警大队、严打办等部门工作。业余时间搞文学创作。在《当代》、《收获》、《十月》等杂志发表《警察与流氓》、《香水》、《拘留》、《犯罪嫌疑人》等五部长篇小说。连续两届获公安部金盾文学一等奖。另有电视剧《一针见血》等多部。

  解决刑事犯罪问题,是长期的斗争,需要从各方面做工作。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搞得不疼不痒,不得人心。我们说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要讲人道主义,我们保护最大多数人的安全,这就是最大的人道主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摘自《邓小平文选》

  第一章

  1

  陈文领到枪的这天,很兴奋。当警察没枪像男人没老二一样,总感觉少点什么。有了枪完全不一样了,浑身上下都有了力量。陈文领到的是一支五四式手枪,样子很憨厚,握在手里沉甸甸的。

  陈文想找个地方放几枪试试,但他舍不得。他只有六发子弹,打一发少一发。陈文决定就打一枪听听响吧。试枪应该到郊外找个没人的地方,但陈文等不及。他来到了公安局的后院。后院有一个很大的仓库。平时仓库的门只用一个铁钩牵着。陈文拿开铁钩推门走了进来。这个仓库属于总务科,里面堆放着扫帚、铁锹之类的工具。靠近窗户的下面,有一条破旧的警用棉被。陈文接了几盆水泼在了棉被上。陈文把枪裹在了棉被里。对于枪,陈文不陌生。在警校时,他就是校里射击队的骨干。他知道被水浸湿的棉被不仅能阻挡声音传播还能阻挡子弹前进的速度。所以,他觉得这么试枪是很保险的,不会出什么问题。但陈文太兴奋了,没注意开枪时距离窗户太近了,结果沉闷的枪声竟然把玻璃震碎了一块。

  哗啦一声。

  陈文的头发立了起来。在公安局的院子里开枪,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玻璃碎裂时,技术科科长刘长水正好路过。他好奇地站住向仓库里张望着。陈文吓得大气都不敢出。

  刘长水向里面喊了一声:“谁在里面呢?”

  怕刘长水进来,陈文只好硬着头皮走了出来。

  刘长水问他:“你在里面干鸡巴毛呢?”

  陈文说:“我找把铁锹,不小心把玻璃弄碎了。”

  刘长水向仓库走来,“我怎么好像听到了一声枪响!你听到了吗?”

  陈文说:“没有啊!”

  刘长水来到了门前。

  陈文急忙站在刘长水的面前,“刘科长,今天没出现场啊?”

  刘长水说:“没案子出什么现场!”

  陈文说:“我听说西区不是杀人了吗?”

  刘长水没接茬,狐疑地瞅着陈文。陈文心里很紧张,随便放枪是严重违纪行为,搞不好得没收枪支。

  刘长水指着陈文的脑袋,“小兔崽子,淘气了吧!”

  陈文小声地说:“没有。”

  刘长水扇了一下陈文的脑袋,骂了句:“完蛋操!”

  2

  单位只配给陈文枪,不配给他枪套。要的话得花钱买,陈文没买。单位里的五四式手枪的枪套是那种全包的,样子很蠢。陈文喜欢裸露式的,枪管和枪柄都露出的那种。没有枪套,陈文直接把枪别在了腰上。

  腰里别着枪,走路的姿势都和往常不太一样了。陈文见到马刚时,故意抬起胳膊假装挠头发。衣服的下摆被牵了起来,手枪的枪把露了出来。

  马刚看到了陈文腰里的枪,没什么反应。警察有枪天经地义。他以为陈文早就有呢!这些天,马刚一直想请陈文,陈文始终委婉地拒绝,现在见到陈文雄赳赳的样子,就说:“老弟,中午一块吃顿饭吧!”

  陈文爽快地说:“好吧。”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林河市饭店的规模从门外的装饰能看出来。门上挂着串鲜艳的灯笼,称作幌。幌越多饭店规模越大。最多的是四个幌。马刚请陈文下的饭店只有两个幌。

  马刚说:“饭店太小了,要不咱们换一个吧!”

  陈文说:“不用了。”

  两个幌对陈文来说也不错了。平时陈文请父母吃饭,只去一个幌的饭店。

  两个幌的饭店里没有雅间,只有六七张小桌。马刚认识很多人,其他桌吃饭的不少人都和马刚打招呼。一个长得肥头大耳的家伙特地走了过来。

  马刚为陈文介绍说:“这片的老六。”

  老六眯缝着眼睛看了陈文一眼。

  马刚又为老六介绍:“这是市局大队的小陈!”

  老六立刻睁圆了眼睛,“你好你好你好!”他热情地伸过手来,但陈文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就把手收了回去。老六想要坐下来。陈文说:“你先过去吧,我和马刚说几句话。”

  老六尴尬地站起身说:“好好好!今天,我请客。”

  马刚把菜谱递给陈文。陈文说:“你点吧,简单点儿!”

  马刚点了几个菜,要了几碗啤酒。两个人开始吃喝起来。陈文喝酒上脸,喝了不到半碗酒,脸就红了。马刚夸奖陈文说:“老弟,喝酒脸红的人好交啊!来,咱们哥俩干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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