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十五疑案_冯玉荣 【完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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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打击不仅使沈家失去了沈万三这个当家人,而且财富也减去了大半。现在看来,即使沈万三不主动捐款劳军,他也逃脱不了被处罚的命运。在朱元璋眼中,沈万三富可敌国就是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总之要将他的财产全部归“公”。沈万三在明初因富致祸的事迹流传非常广,言之凿凿,似乎不容置疑。

  史家考证

  明史专家顾诚先生曾作专文《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详细考证了沈万三的身世,否定了他是明初人的说法,认为他生在元代也死在元代,史籍中有关沈万三在明初的一切“事迹”均是讹传。

  沈富(沈万三)的确切生卒年虽然难以考知,但他在明朝建立以前即已去世是可以确定的。《吴江县志》说:“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二子茂、旺密从海道运米至燕京。”张士诚的军队攻占平江路(苏州)是在元至正十六年(1356)二月,这就是说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的时候,沈万三已死去十二年以上。既然他已经在元朝末年去世,当然不可能遭到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打击。

  《吴江县志》的记载是否可靠,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察:一是就沈万三子孙的生活年代来推算;二是从同沈氏家族有密切关系的人士的记叙中来论证;三是从可信文献中看沈万三本人的活动年代。据元末明初人王行所撰的《沈荣甫墓志铭》、《沈茂卿墓志铭》来看,明洪武元年(1368)时,沈万三(沈富)的儿子沈荣已经六十二岁,孙子沈森三十九岁,上距沈万三的出生至少在八十年以上。在元明易代之际,沈万三的儿子已进入暮年,他本人尚在人世的可能性是极小的。我们虽不能断定沈万三绝对活不到八十多岁,亲眼看到大明帝国的建立,但是,明军在大将傅友德、蓝玉、沐英率领下,进兵云南是洪武十四年(1381)开始的,至十五年(1382)平定该地,即便沈万三还活着,而且在平定云南之年立即把他充军该地,沈万三也当在百岁上下。他能够如此长寿吗?如此看来,明代野史笔记和《明史》关于沈万三的记载,有的很可能是把民间传说记录下来,有的是不了解真相,误把沈万三子孙的事情附会成了沈万三本人。

  沈万三在元朝已很富有,至于聚宝盘、点金术等说法,在今天看来过于荒诞,不足为信。那么他真正致富的原因是什么呢?

  根据有关史料记载,沈万三的祖籍在浙江湖州,祖上迁居长洲(今江苏苏州)东蔡村,到他父亲沈祐时迁至湖州南浔镇。元至正二年(1342)南浔一带大水,贫民纷纷逃往他乡,沈祐也在此时迁往周庄。

  沈万三应当是由躬耕起家,再通过经商致富的。明中期苏州人黄省曾《吴风录》记:“自沈万三秀好广辟田宅,富累金玉,沿至于今,竟以求富为务。”沈万三(富)的父亲从湖州南浔镇迁居到长洲县东蔡村以后,辛勤耕作,充分开发了当地大片抛荒的肥沃田土。

  由于经营得法,占田日广,沈家转为招集佃户、出租田地、雇佣长短工和发放高利贷的大地主,到沈万三兄弟主持家业时就已经拥有地跨数县的良田。传至沈达卿一辈时,沈家“产益广、赀益饶”,有史籍称其田产多达数千顷。明人孔迩还记载沈万三很注重兴修水利,“万三有田近湖者,沿湖筑成石岸以障田”。另外,秀南村的沈氏墓地,建于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墓主为沈庄,是沈万三的孙儿,当地百姓都称之为“安山坟”。其墓志铭中记载,“其先世以躬稼起家,大父富(沈万三),尝身帅其子弟力穑事”,等等。这是沈万三最先由“躬耕起家”的一大铁证。

  沈万三积累了一定资财后,从事贸易,才一跃而成为巨富的。元朝时海运发达,外贸畅通,来中国贸易的外国人不少。另一方面,江南经济发达,在宋元之际未受到什么破坏,到元朝后期已为全国之冠。苏州和杭嘉湖地区历来是闻名全国的“粮仓”,素有“苏湖熟、天下足”之说。沈万三拥有田产数千顷,自然有大量的稻米作为商品出售。而当时的北方,包括元大都(北京)在内所需食粮,主要靠南方供给,沈万三一定也是“售粮大户”。由此,沈万三积累了大量资本。富起来的沈万三转而“通番”,将当地产的纺织品、瓷器等输往亚非各国,而回船进口大量的珍宝、香料和药材,一去一回从中赚取巨额差价。凭借这些有利条件,加上外贸能获得丰厚的利润,沈万三迅速致富并不奇怪。孔迩在《云焦馆纪谈》中写道,沈万三成为海商,来往于徽州、池州(今贵池)、太平府(今当涂)、常州之间,辗转贸易,获金数百万,所以显富。著名历史学家吴晗先生也说:“苏州沈万三之所以发财,是由于作海外贸易。”这也可以与《吴江县志》相印证,“沈万三有宅在吴江二十九都周庄,富甲天下,相传由通番而得”。明史研究专家南京大学教授潘群认为,沈万三的财富积累在元代便已完成,他的财富起于“农”,而繁于“商”,是一个地道的大地主兼商人。

  既然沈万三在元朝末年已经去世,他本人当然不可能遭到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打击。噩运降临在沈万三的后裔身上,是在洪武二十六年蓝玉“谋反案”发生以后。此前,沈家也曾牵连了一些祸事,洪武十九年沈万三子沈旺的两个儿子沈至、沈庄曾经一度下狱,不久释放。大约在同年,沈万三的女婿,任苏州府吴江县粮长的陆仲和却在劫难逃,被扣上“胡党”的罪名满门抄斩。从总体来看,“蓝党”案发以前作为江南首富的沈家还没有受到皇权和官府的沉重打击,洪武十五年马皇后去世以前沈家被籍没充军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而且直到洪武二十四年沈家的巨富地位仍然保持着。这可以从下列事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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