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密室,我倒是觉得我们能突破。”
“嗯?这么说你也觉得是她亲自给凶手开的门?他们果然很熟?”
“抱歉,我压根不这么想,因为我觉得杀人犯根本不可能敲遇害者的门吧。”
“对啊,”D君被一语惊醒,“我一直在按照自己的思路胡思乱想,这么简单的道理却从来没考虑过,太幼稚了。不过你的突破从何而来?”
“突破谈不上,只是常识。不管是小说里,还是真实的案例中,密室再完美,也一定有供人,或者供凶器,或者供尸体出入的进出通道,只是在案件一开始没有人想到罢了。换句话说,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密室。”
“你的意思是?”
“这个密室根本不是什么密室。我们都忘了一样重要的东西。”
“什么?”
“A君自杀那天,身上肯定带着他们家的大门钥匙。”
26.
警所。
凌晨三点。
B君凭着自己的记忆把前一晚D君关于第四起案件的非官方证词落实在了书面上。以他的脑力和对信息的筛查能力,巨细无遗虽不敢讲,但明显应该关注的细节绝对不会出任何纰漏。结束了这项工作之后,已经接近上班时间,B君点燃了一支烟。透过青蓝色的淡淡烟雾,他仿佛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工作时的他要全身心的投入到连环命案的侦破当中,哪怕希望如此的渺茫;而一旦把大脑从噩梦般的饺子中拽出来,他就不由自主的又沉浸在作家和可怜的女人的梦魇中。他现在最苦恼的就是,他并不确定这两个自己是同时在两条平行线上缓慢地行走,还是在一条线的两端拼命挣扎着妄图与另一个自己会面。昨晚和D君关于这些事情的长谈令他很有启发,老朋友说的没错,自己之所以还在强行地把两件案子放在一起考虑,唯一不堪一击的脆弱前提就是第四起案件的目击者恰恰是记者本人。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或者根本不意味着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昨晚的他是不可能和当事人过多讨论的。如果说D君是他在作家夫妇事件中的知己,他同样知道在流浪汉的案子中,他这样的知己是谁。B君喝了一口浓浓的黑咖啡,拿着自己刚刚组织好的材料奔向了局长办公室。
局长已经到了,一目十行的翻着当天的晨报,看到B君直接坐在相对的转椅上,他扔过去一支烟,就好像等了他许久一样。
“不抽了,再抽就送医院了。”
“又一夜没睡?”
“算是吧,打了半小时瞌睡。”
“看来应该有进展啊,找我干嘛。”
“昨晚我去找他了。”
“早该去了,缓和了吗,关系。”
“挺顺利,喏。”B君把材料扔到桌子上。“应该比R区的材料详细,有他自己的做料。”
“我不看,你念吧。我就知道他得给朋友留点独家新闻,当记者的怪癖。我是不是得告他故意隐瞒证据?”
“您先听听他是不是在作伪证比较好。情况是这样的,我挑重点的说。案发当天晚上,他是二十一点十五分左右从报社出来的,然后开车回家。他一般把车放在距他的住所两条街外的R区第九大街和第七大道交口的公共停车场,然后步行回他位于十一大街的住所。当天他自然没有改变习惯。他记得自己在把车停好,然后熄火之前,看了一眼仪表盘上的时间,当时是二十一点五十七分。然后他沿第七大道向十一大街家的方向走。在第七大道和第十大街交口向东一百五十米左右,即与第九大街交口向西五百米左右,靠路南,也就是与他住所相对的马路一端,他发现有一位衣衫褴褛的男性,面部朝马路方向俯卧在路边一路灯下。他起初感觉此人是一个醉汉,就穿过马路想过去帮忙。当他走近以后发现异常,此人右手压在胸部以下,左手向前伸出,左手旁有一啤酒酒瓶,倾倒,里边还有残酒,酒瓶旁边有一食品塑料袋,内有饺子三粒。因为对之前三宗案件的了解,他马上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就拨通了报警电话,此时是二十二点三分。在等待警察的过程当中,D君觉得不应该破坏现场,所以就回到了马路对面,直到二十二点十三分警察到来。然后就是正常的问询,笔录。D君到家是凌晨零点五十五分。
“下边是几个细节,当然包括D君自己的想法。首先,R区出事地点附近是大片的住宅区,而且因为离市中心较远,居民大多是中年老年人,少有年轻人租住或者购买。在晚间二十一点之后,鲜有行人路过。包括D君自己,也是偶然加班到二十点以后。所以他觉得,自己应该是第一目击者。
“其次,您也知道他对这个案件的了解,以及他和A君的关系,所以当他发现倒下的流浪汉和饺子以后,按照他的说法,当时整个人就蒙了,停顿了片刻马上拨通了电话,并远远的躲到了马路对面。这时候,他忘了一个最大的问题,他并没有确认这个人当时到底是死是活。
“然后,这次D君发现的案件有一个变化,那就是他作为目击者,并不知道是否只是饺子的问题。也就是说,那瓶啤酒到底有没有被下毒,这个他不确定。插一句,如果有可能,我也想请您帮我确认一下酒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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