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旅行谋杀案_[日]斋藤荣【完结】(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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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知道的是:有关单位从未核发过藤本志磨代名义的护照,而当事人也未曾向户籍所在地的菲崎市请领过户籍誊本。

  “报告长官,这不是太奇了吗?侦查人员在这件事情的调查上特别慎重,相信绝不会有所遗漏才对。看情形,藤本志磨代没有出国过哩。”

  近藤刑事主任有些意气消沉地向前来的水田报告。

  水田听完报告后,以锲而不舍的精神说了——

  “这应该是我的侦查方针错了。以志磨代名义出国,而这个志磨代却被杀害,这样,诡计不是会立刻被识破吗?到香港去的人,尸体却在神户被发现,这就会前后矛盾……出国时的名义应该是杉山才子,劳驾大家再调查一次好不好?”

  水田又说有必要时,调查应以照片为主,可将护照申请书上所贴的照片一一详细核对。

  近藤刑事主任立刻命令所属人员就杉山才子再做一次同样的调查。

  这次的结果又如出一辙。有关单位同样全然没有核发杉山才子名义护照的记录,市政府更没有为业已死去的人发给过户籍誊本。

  “这么一来……”

  水田感到一头雾水了。自己辛辛苦苦想出来的推理,一下子成为断了线的风筝。

  “申请护照的时候,是不是—定需要本人亲自前往?”

  中井警员问道。他这一发问,一方面似乎也有为水田打气的意图。

  “规定上如此。即使参加SNAP之类观光旅行团,所有的手续,旅行社会替你办理,而唯独申请护照是非由本人亲自前往县厅办理不可的……这个时候的代理,于法所不准许。”

  “不准代理的理由是要把护照上的照片和本人核对,是不是这样?”

  “对。”

  “如果一开始就冒用别人的名义,而由要出国的人持着自己的照片到县厅去办理手续——有没有这样的可能呢?”

  “这……”

  水田歪着头想了一下。

  “目的是能够出国,使用别人的名义又有什么关系呢?“

  “说的也是……”

  其实,核发护照时的照片并不怎么严格,县厅的柜台职员只会瞄你—眼而已。这个情形无异于火车站的剪票员,因此,冒充别人实际上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假冒志磨代名字的才子,申请护照时又冒充另外一个人的名义——这样的可能性应该不是没有。何况一切都在藤本的安排之下,她只要唯唯诺诺就可以了。

  思维发展到这个阶段时,水田的脑际突然闪过一名女性的名字——

  小室绫子!

  对!小室绫子的年龄和杉山才子同样为26岁——这件事情曾经从她父亲小室和郎的口里听说过。第一次和小室会面时,记得他叙述过一些家庭状况以及绫子的个性有些倔强等等事情。

  (如果绫子已经死亡?)

  在这个情形之下,藤本不是会安心使用她的名义吗?绫子已死的事实,藤本应该知道,因此他才敢叫才子冒用绫子的名义吧?

  藤本对才子说的时候,很有可能用这样的言辞,巧妙地铺下伏线了——

  “我让你出去旅行的事情,不方便让太大知道。所以你就趁我们夫妻俩不在的时候,用别人的名义去旅行吧。”

  “中井,我由你刚才的话得到启示,所以又想到了一个可能性。劳驾你们再调查,看看有没有以小室绫子名义的出国申请?”

  第三次的调查于是开始。而这一次的调查结果果然证明了水田的推理的确没错。

  有关单位确实曾经为小室绫子核发过普通护照,而使用过的护照迄今尚未送回。

  最令侦查人员欣喜雀跃的是:为申请这份护照而提出的正是杉山才子的照片!

  “长官,您的推理这一下确实中了要害了。”

  中井警员神色飞扬地说。

  “不行,不行!我们还不能因此沾沾自喜。才子虽然冒名到香港去了,可是却身死异乡,我们现在有什么方法追查她的下落呢?”

  水田的态度倒是相当慎重的。

  “长官,我们该怎么办?”

  “才子一定是在香港的某处被杀害的,如此一来,缺少左手手腕和部分右脚的女性尸体,应该是被丢在香港才对……”

  “我们立刻照会香港的警察总局,看看有没有发现这样的女尸?”

  香港警察总局位于香港岛维多利市夏柯道的一处街角上。各地警察局皆在这个警察总局的统辖之下。

  香港方面的回答于18日星期六传到。

  左手腕和右脚丫子被切断而只着亵衣的年轻女性尸体曾经在荃湾和青衣岛间的海面上被发现——时间是11月27日清晨。

  显然的,这是遇害后被投弃海中的尸体。尸体脸部由于受到严重毁伤,所以无从判别相貌,而身上更没有任何可以判断国籍、姓名的物品。

  荃湾是将海填埋而成的香港最大的工厂地带,而周边还在进行中的海埔新生地呈现的是遍地荒芜和凄凉。

  一方面这又是观光巴士前往青山湾龙阁(有名的观光地)的必经之地。

  “一定是这个!绝对错不了的!各一边的手脚被切断的女人尸体,除了杉山才子,还会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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