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顺着原路往回走。突然间,停下了脚步。
循着手电筒的光芒看去,只见地道的墙角处,赫然有一个白乎乎的东西。
罗宾弯下身子把它捡起来一看,竟然是一朵枯萎了的洁白的秋牡丹!
“原来是这样!”
罗宾默默颔首,把花儿轻轻用手帕包起来,放入衣袋中。
第三章 渐渐出现了曙光
罗宾返回家中以后,发现他的手下麦里绍已经在客厅里等着他归来了。
“老大,你回来了!你刚才到什么地方去了?”
“哦,我到女伯爵塞茜尔·玛利斯的家中去了一下。”
“恰好,我搜集到的这些资料也是与女伯爵有关的。”
“真的吗?辛苦了!”
罗宾坐在壁炉的前面,喝了一口比克娣娃奶妈为他送来的热咖啡,悠然自得地点燃了一支雪茄。
“你说说吧!”
“有些事情怪极了!”
“什么事?”
“女伯爵塞茜尔·玛利斯平均每两天外出一次,而且必定是在凌晨两点钟之前离开家门,一直到傍晚时分才返回家中。虽然她有一辆十分豪华富丽的高级轿车,但是她却从不乘车出门。”
“这实在是太古怪了!以后呢?又有什么古怪?”
“每次,她都是徒步走到车水马龙的大街上,然后招手拦一辆计程车搭坐。回家的时候,她也同样搭计程车,但是一到大街口就徒步向家里走去。”
“我明白了。”
反应敏捷的罗宾立刻联想到,那天晚上,班思小姐独身一人走在空无一人的长街上,而自己从那两个拦路抢劫的歹徒手中救出她的那件事。
“那她到底去什么地方了?”
“事情就古怪在这儿了。每隔两天,她都要到女子精神病医院去。
“那个地方并不是用来检测或治疗一般轻度精神疾病的场所,而是专门为病情较重的患者服务的。换句话说,那是疯子们住院的地方,她们一旦被送到那个医院中,出去的希望就渺茫了!”
“那是什么地方?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医院?”
“位于哥勒斯街的路口处,院长是蒙杰博士。”
“每次她到医院里去,都要待上好长时间吗?”
“对,从凌晨两点钟一直待到次日傍晚时分。”
“今天,你知道她去过女子精神病医院了吗?”
“是的,去了,和平常一样,直到傍晚才离开。”
“太好了!太感谢你了。日后,我还要劳驾你呢!”
“不成问题!老大。”
麦里绍离开了以后,罗宾走进了他起居室隔壁的小房子里面,这是他的一间秘密的化装室。
屋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假发、假胡须,还有蓝色、棕色等各种隐形眼镜(戴上这些眼镜,可以将蓝色眼珠掩饰成棕色等不同的颜色)。另外,在他的衣橱里,分门别类地悬挂着丝绒制的礼帽、鸭舌帽、以及在不同场合佩带的帽子。除了这些东西,赴宴会穿的绅士礼服,甚至连破破烂烂的乞丐服,在这儿也可以找到。它们井井有条地分别挂在衣橱里,而梳妆台上总是摆放着各种颜色的用于不同装扮的粉脂和腮红。
罗宾经过一番高超巧妙的化装之后,由原来那个神采飞扬的俄国青年公爵,摇身变为一位70多岁高龄的鹤发童颜、气质优雅的老绅士了。
他有着花白的头发和胡须,夹鼻眼镜的背后隐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不断地有温柔而理智的光芒从他那眼睛里面散发出来。
罗宾的化装技巧简直是出神入化、浑然天成。乔装打扮后的他看上去多像一位体面而且有修养的老绅士啊!
罗宾搭乘汽车来到了哥勒斯街路口的女子精神病医院,他叮嘱保克哈布把汽车停在医院门口的停车场上。
“保克哈布,你就在这儿等我出来。”
说完,罗宾昂首挺胸地向医院走去。
他把自己的名片递交给服务台上的侍者,要求拜见院长。只见他的名片上面清清楚楚地印着:
博昂大学精神病理学教授
医学博士 坎尔·休布兰哥
博昂位于德国西部地区,在它的东岸,流淌着古老的莱茵河。在那个地区有十分卓越的大学,又是音乐大师贝多芬的故乡,因此闻名于世。
罗宾被领进了会客厅里等候,与院长办公室只有一墙之隔。
没过多长时间,蒙杰博士推开门进来了。他大约50岁上下的年纪,鼻梁上佩带着一副厚厚的眼镜。也许是身为精神病院院长的缘故,他观察外人的目光也是十分审慎而且犀利的,仿佛要在初次相会时,就要将别人的心理活动看穿。
他们俩人握了握手。因为同是精神病理的研究者,所以很快他们就谈得十分融洽了。
罗宾操着一口流利、地道的德语与他交谈,不得不让蒙杰院长深信他就是德国人。而且,由于罗宾丰富而渊博的关于精神疾病方面的知识积累,使得蒙杰院长对他的博昂大学的博士身份深信不疑。
俩人畅谈了一会儿,突然,桌上的电铃响了。
“哦,我该参加会诊了。我要去重症病房里探视患者的病情了,差不多要一个小时的时间。真是不好意思!不能好好地款待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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