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载着他们沿着一条森林小路来到了另一个交叉路口。他们在这个交叉路口下了车,顺着马车轮子留下的深深的轮迹,走了进去。斧头的声音停了下来,他们又走了一刻钟以后,碰上了十几个男人,这些人干完了一天的活计,正要回附近的村子里去。
“请问,我们走这条路能到鲁托特吗?”为了和那些人说上话,雷莱恩问。
“不行,你们要原路返回去。”其中一个男人粗声粗气地说。
这个男人在伙伴的陪同下继续往前走。
霍赖丝和雷莱恩站在原地不动。他们已经认出来了,这个人就是那个佣人领班。
他的面颊和下巴已经刮得干干净净,但是,他的上嘴唇蓄上了一小撮黑胡须,胡子上了,眉毛已经不再交叉,连成一线,一切都还原到了以前的模样。
因此,在不到20个小时的时间里,他们一直根据一个电影演员表现出来的态度,不明不白地在暗示中行动;现在,雷莱恩只是根据心理学的观点,就摸透了这场悲剧的实质。
“罗斯·安德烈还活着,”他说,“不然的话,达尔布雷凯早就离开了乡下。
那可怜的东西一定是被捆绑了起来,监禁在什么地方,到了晚上他再给她送一些吃的东西。”
“我们要去救她,是吗?”
“当然。注意监视着他,如果有必要的话,就用武力强迫他说出他的秘密,但是,这是最后一着。”
他们尾随着那个代木者,和他保持一段距离,而且托辞说,汽车需要大修了。
汽车在鲁托特的一个主要客栈停了下来。
这家客栈有一个小咖啡馆,通往院子的人口处正好把他们和咖啡馆分开,在咖啡馆的上面有两个房间,从外边一侧的木楼梯径直上去,就可以通往这两个房间。
达尔布雷凯占了其中的一个房间,雷莱恩给自己的司机占了另外一间。
第二天早晨,他找阿道夫了解达尔布雷凯的情况。头天晚上,熄灯以后,达尔布雷凯从自己的房间里扛着一辆自行车下了楼,骑着走了,直到刚才太阳升起之前,才返回来。
自行车的痕迹把雷莱恩引到了离这个村子5里开外的无人居住的朗德城堡,接着,痕迹又消失在朱米纪半岛对面的猎场旁边一条通往塞纳河的岩石路上。
第二天晚上,雷莱恩在那儿藏了起来。11点钟的时候,达尔布雷凯爬到了河堤上,爬过了一道铁丝篱笆,把自行车藏在树枝下,然后就走了。看来,在这漆黑的夜晚要想跟踪他是绝对不可能的,在布满青苔的地上,脚步声完全消失了。雷莱恩没有再继续追踪;但是,在破晓的时候,他和他的司机一起又来到了这里,整个早晨他们把猎场彻底搜索厂一遍。尽管猎场只占据了那座小山的一边,而且下边还被一条河围着,面积并不大,可是,他却没有发现任何线索,也找不到任何理由来说明罗斯·安德烈被囚禁在那里。
于是,他又回到那个村子里去,决心在那天晚上采取行动。
“不能让事态再发展下去了,”他对霍赖丝说,“我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把罗斯·安德烈营救出来,把她从那个无耻的恶棍手里救出来。我说到就一定做到,一定能做到。不然的话,我们动手大晚了,她就会有危险。”
那天正好是星期天,达尔布雷凯没去做工。除了上楼去吃午饭,后来又马上回来以外,他没有离开过他自己的房间。但是,3点钟的时候,正在客栈里监视着他的雷莱恩和霍赖丝看见他从木楼梯上走下来,肩上扛着他的那辆自行车。他把自行车靠在楼梯最下边的一层台阶上,就开始给轮胎打气,接着,他把用报纸包着的一大包东西固定在车把上。
“啊!”雷莱恩暗自低语。
“怎么了?”
咖啡馆前面有一个小阳台,阳台以种在花盆里的欧卫矛为界,分成左右两部分,花盆和栅栏连接。为了能看见从树林里穿过的达尔布雷凯,有4个男人正猫着腰蹲在灌木丛后的河岸边。
“警察!”雷莱恩说,“运气真不好!如果这些家伙插手,一切就都会被他们搞糟。”
“怎么会呢?相反,我认为——”
“会的,他们会把事情弄糟的。他们会杀掉达尔布雷凯,然后呢?这样做会给我们,会给罗斯·安德烈带来什么呢?”
达尔布雷凯已经完成了他的准备工作。就在他刚骑上自行车的时候,几个警员中的一个站了起来,准备朝他猛冲过去。尽管达尔布雷凯还没意识到这些警员的存在,他改变了主意,好像忘记了什么东西,又返问自己的房间里去。
“现在正是时候!”雷莱恩说,“我要去冒一冒险了。但是,这种情况处理起来并不容易,我不抱什么希望。”
他走了出去,到了院子里,趁那些警员不注意的时候,他瞅个空子爬上了楼梯。
如果他想让自己的司机做这件事也是很正常的。但是,他刚一到达已经住了人的两间卧室后边的阳台,就停了下来。达尔布雷凯的房门是开着的,雷莱恩走了进去。
达尔布雷凯后退了一步,马上就采取了防卫的措施。
“你想干什么?”
“别出声!”雷莱恩低声说着,话语里流露出傲慢的表情,“你干的这一切也该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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