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
“我找到了两处指纹。”
“指纹?”
男爵万分紧张。
“对,其中一个指纹留在了借书簿上,指纹上满是墨迹,而另一处是在死去的佳斯敦的衬衣上,沾满了血渍,也许是凶手抱起死尸,将他放在椅子上而遗留下来的。这两处指纹一模一样,确系一人的;这个人正是仿造塞鲁尔手迹的人,也是佳斯敦·塞鲁尔凶杀案的杀人元凶。”
男爵捧起了桌上的葡萄酒,一气喝完,而后盯着罗宾,冷冷地说:
“你要多少?”
“什么?”
“你要多少钞票?”
“你的话意思是你承认你是杀人凶手而想拿金钱收买我喽?”
“不,并不是这样。我只是想让你马上离开这里,我太忙了。”
“如果我举报你是杀人元凶,警局就会采看你的指纹,然后与借书记录上的指纹相对比,然后就要收审你。”
“哦?你要挟迫我?”
男爵按了按餐桌上的小铃,片刻之后,那个身高体壮的仆人走进来了。男爵用眼睛暗示,他立刻将根子打开,戴着洁白皮手套的手立刻抽出了一支手枪。
“格雷哥华,用枪对准那个人的脑袋!”
男爵大声吼着,紧接着又按了按叫铃,一个弓背弯腰的矮个子走了进来。
罗宾立刻认出了男爵是那三个强盗的其中之一,现在,这曾经出现在小船上的三个人都站在面前了。
“不要动!不然自动手枪会冒火的。”
男爵压低声音恐吓他。
罗宾抬腕看了看手表,露出了焦躁不安的神情,他说:
“现在已经12点一刻了,……我和别人约好了12点钟见面。”
“是个女人吗?”
“不,是个男人,我不愿意让他久等,如若我12点钟见不到他,他就会把一个小袋子送到另一个地方去。那个袋子里面盛的是什么,男爵想听听吗?”
“我不清楚!”
“男爵真是想象力贫乏,那是封皮,那本借书簿的封皮,上面留着一处指纹。这个封皮有多么重要,我想男爵您也应该比我更清楚吧!”
罗宾双手搭在椅子的靠背上,笑眯眯地盯着男爵的面庞,男爵几乎情难自控。罗宾又接下去说:
“男爵,你真是愚蠢,你以为我只身独闯龙潭虎穴,会连一点起码的提防都没有吗?’”
闻听此言,男爵突然大吼道:
“你们这群蠢货,滚下去!”
于是,格雷哥华将枪搁在桌子上,与那个矮个子一道走出门去。
“好,这样才好!男爵,我不想听你讲述杀人的经过,因为那件事对我一点价值都没有,我想要得到的是尤那毕尔子爵的记事本,快交给我吧!”
男爵沉默不语,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放在桌上的自动手枪。突然之间,他把叉子扔在地上,意欲拿手枪,但是,罗宾闪电般地伸出手去抓住了他的手腕。
“你不要碰那个可怕的东西,小心出了危险!”
罗宾收起了枪,查看了一下弹匣(装子弹的地方),发现少了一颗子弹。
此时此刻的男爵口中嘟囔着,开了身后的柜子,翻了一会儿,取出了用摩洛哥皮革包着的一包东西,丢在桌上。
罗宾飞快地将上面的带子解开,发现了上面的子爵家族的标地。
“哦,原来这就是尤那毕尔子爵所写的史实记录!”
他快速地浏览着,只见上面密密麻麻的小字整整齐齐,有些字还写在了本子的边缘部分了!
“啊,真的是尤那毕尔子爵的记事本。惨遭毒手的图书保管员终于能死而瞑目了!但是,男爵,我劝你快点离开诺曼底地区,因为这儿气候潮湿,对你的风湿疾病极为不利。”
说着,他注视了一下男爵。男爵正在紧咬着唇,不甘示弱地对罗宾怒目而视。
罗宾紧紧握着子爵的记事本,飞快地走出了餐厅,穿过大厅时,那壮硕汉子和矮个子男人都消失不见了。
他走上了玄关的台阶,扭过头来大声喊道:
“男爵,关于作案现场的指纹,你似乎十分惊诧,但那是我信口胡诌的,目的是为了让你把记事本交给我,你上当了!你为了偷走那本记事本,不顾惜杀人灭口,你真是个笨蛋!哈哈!”
罗宾大笑着向自己的车子走去。
刹那间,餐厅里的窗子一下子被推开了,男爵忿忿不平的面孔伸了出来,但罗宾已然走远了,男爵仍然不甘失败地恶毒诅咒着怪盗罗宾。
罗宾返回了巴黎市的借利艾尔街,他的藏身之所,立即翻开了记事本仔细看着。正如公证人伏尔里苏所说的那样,记事本上有许多闪烁其辞或字迹潦草的记载,到了最后一页时,出现了一行文字:
路易·腓利浦国王的手谕……6.24—6.25……德尔德齐的剑……
“也许这是子爵收到路易·脓利浦国王的信件,但那些数目字又是什么意思?德尔德齐的剑又是什么?”
德尔德齐是法国大文学家亚历山大·仲马(1802—1870)的小说《三剑客》中的主人公,他是一位英勇善战、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骑士豪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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