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河_[美]丹尼斯·勒翰【完结】(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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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醒来了,梦的滋味却仍在他头盖骨底下盘桓,像棉絮,像绒毛,牢牢地粘附在他眼皮下与舌头上。闹钟铃声大作,他却迟迟不肯睁开眼睛,一心希望这铃声只是另一场梦、希望自己不曾醒来、希望这铃声只是他的幻觉。  终于,他还是睁开了眼睛,陌生女人胴体的坚实触感与萝伦皮肤的海的味道,却依然弥漫在他的脑细胞间;然后他便明白了,这不是一场梦,不是一场电影,甚至不是一首悲歌。  是这些被单,是这间卧室,是这张床。是被遗留在窗台上的啤酒空罐,是直射他双眼的阳光,是床头柜上那个铃铃响个不停的闹钟。是那个水滴个不停、而他却始终忘了修理的水龙头。是他的生活,是这一切。  他关掉闹钟,却还不肯下床。他甚至不愿移动他的头,因为他不想知道自己是否得为昨晚灌下的那些酒精付出代价。宿醉会让他回去上班的第一天有如两天那般漫长,而受到停职处分后回去上班的第一天本来就够难挨了——那堆不得不吃的屎,那些开在他身上、不好笑却又不得不笑的玩笑。  他动也不动地躺在那里,聆听街上传来的喧哗声,聆听隔壁那个电视从半夜开到清晨的哔哔声,聆听天花板吊扇、微波炉、烟雾测试器,还有冰箱传来的哔哔声嗡嗡声。使用中的计算机嘤嘤作响。手机、掌上电子记事本。从厨房到客厅、从外头的大街到总局办公室、从范尼尔丘的廉价公寓到东白金汉的平顶区,无时无刻都有东西在哔哔哔嗡嗡嗡响个不停。  这年头所有东西都会叫都会响。所有东西都求迅速灵活求动求变。所有人都加快脚步跟着时代脉搏变化前进。  这他妈的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事?  他就想知道这个。这世界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加快脚步往前冲、独留他在后头遥望着众人渐行渐远的背影?这到底他妈的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事?  他闭上眼睛。  萝伦离开的时候。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布兰登·哈里斯瞪着电话,仿佛想用意志力命令它响起。他瞄了一眼手表。迟了两个小时了。这其实也不算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凯蒂向来不守时,他其实也早习惯了,但为什么连今天也不能例外?布兰登都快等不及了。不在店里,那她到底在哪里呢?说好的计划,是凯蒂早上还是去木屋超市上班,从那里打通电话给他,然后去参加她异母妹妹的初领圣体仪式,之后才来和他碰头。但她没去上班,也没打电话。  他不能打电话给她。打从他俩正式交往以来,这大概是最让他扫兴的一点了。凯蒂通常就会在三个地方出没——刚开始交往时她还常得往巴比·奥唐诺的住处跑,或者是在她和她父亲、继母和两个异母妹妹共住的那间位于白金汉大道上的公寓里,再不然就是在楼上她那群脑袋严重异于常人的舅舅家里。她那群恶名昭彰的舅舅里头就属尼克和威尔最疯,疯得没人管得了压得住;还有就是她父亲吉米·马可斯。他和凯蒂怎么也猜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原因,但他总之就是对布兰登恨之入骨。凯蒂稍微懂事以来他就一直把话说得很清楚:“离哈里斯一家人远一点;你要是敢带其中任何一个回家,我就和你断绝父女关系!”

  据凯蒂的说法,她父亲通常是个讲理的人;但有一晚,她曾倚在布兰登胸前,豆大的泪珠滚滚而下,喃喃控诉道:“他一说到你就抓狂,像个疯子似的。我记得有一次,他喝醉了回家,醉得都口齿不清了,却还一直在那边跟我念,说我妈的事,说她有多爱我什么什么的;然后他就说了:‘该死的哈里斯那一家子,全是些人渣。’”

  人渣!这两个字像一口浓痰似的哽在布兰登胸口。  “‘你离他们愈远愈好,听到了没有,凯蒂,我就要求你这一件事。求求你。’”

  “所以呢?现在又是怎么回事?”布兰登问道,“你怎么会跟我在一起呢?”   她翻过身子,枕着布兰登的手臂,惨惨地对他一笑。“你真的不知道?”

  这是实话。布兰登确实不知道。凯蒂是一切。是至高无上的女神。而布兰登却只是,嗯,布兰登。  “我真的不知道。”   “因为你很善良。”   “我是吗?”

  她点点头。“我看过你对待雷伊和你妈妈的样子,甚至还有街上随便什么人都一样,你对他们都那么好,布兰登。”   “很多人都对人都很好。”

  她摇摇头。“对人好和善良是两回事。”

  听凯蒂这么一说,布兰登也不得不承认,他确实还没遇到过不喜欢他的人——不是人缘超好超受欢迎那种喜欢,而是“布兰登那小子还算不错”那种喜欢。他从不曾树敌,小学毕业后就不曾再打过架,甚至没听过人家跟他说过一句重话。也许这真是因为他很善良;也许,正如凯蒂所说,这并不常见。或者,这也许只是因为他天生就不是那种会把人惹毛的人。  除了凯蒂的父亲。那是一个谜,但那情绪却货真价实不容否认:恨。  半小时前,布兰登刚刚在木屋超市中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仇恨——那股从吉米·马可斯身上散发出来的,压抑而沉默的仇恨,像是某种具有强烈感染力的病毒。他几乎无力招架,连一句话都没法好好说出口。回家的路上他甚至不敢直视雷伊的眼睛;那仇恨叫他不觉地自惭形秽起来,仿佛他头上爬满虱子、牙齿上全是齿垢似的。虽然,就他的理解,这仇恨来得毫无理由——布兰登从来也没做过什么对不起凯蒂父亲的事,事实上,他根本不算真的认识他——但这层理解并不会降低那股恨意的杀伤力。布兰登明白,如果他身上着了火,吉米·马可斯恐怕连撒泡尿帮他灭火都不肯。  布兰登不能打电话给凯蒂;他担心对方有来电显示而动手查询来电者身份。数不清多少次,他几乎就要按下拨号键了,但他只要一想到接电话的人可能是马可斯先生或巴比·奥唐诺或是其中哪个神经兮兮的萨维奇兄弟,话筒自然就会从他汗湿了的手中滑落回座机上。  布兰登不知道到底谁比较可怕。马可斯先生乍看之下并没有任何出奇之处,不过是布兰登从小光顾到大的杂货店的老板,但他身上却飘散着某种东西——不只是对布兰登的痛恨——某种会叫人坐立难安的东西,某种足以做出某些事情的能力;虽然布兰登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那东西就是在那里,叫人一遇上他就不觉要降低音量、叫人东闪西躲就是不敢直接迎上他的目光。巴比·奥唐诺则是那种没人知道他到底靠什么维生的人,但你要是在街上远远地看见他走过来了,也会不觉想要过街闪躲他。至于那群萨维奇兄弟,平日行径之乖戾火爆,直叫人以为他们是来自另一个星球的人。萨维奇兄弟是平顶区有史以来最疯狂、最暴戾、最莽撞的一群神经病,一个个不但脾气暴躁,而且一触即发;要是把能惹毛他们的事情一一记录编成书,少说也有《旧约》圣经的厚度。他们那个又蠢又变态的父亲和他们那体弱多病、早早便过世了的母亲,生小孩像是某种专门制造不定时炸弹的生产线一般,每隔十一个月便蹦出一个成品。这群兄弟从小就挤在一个小得大约只有日本制造的收音机大小的房间里一起长大;那房间不但小,而且阴暗,阳光都叫当年横越平顶区的高架铁路遮去了大半(铁路后来在布兰登小时候被拆掉了)。小公寓的地板向东严重倾斜,而且一天二十四小时中,总有二十一小时有火车不断轰隆隆地驶过,震得整幢原本就破烂不堪的三层木造公寓楼愈发摇摇欲坠;搅得这群兄弟十天中总有八九天是一早就被硬生生震醒的,一个个被震落在地板上叠成人肉小山,像一群穷凶恶极的港口老鼠似的以拳头代替晨间咖啡、挥拳互殴好醒醒脑兼清掉一肚子隔夜臭屎。  早几年,外人根本分不出来这群兄弟谁是谁——无从分辨也无意分辨;萨维奇兄弟反正就是萨维奇兄弟,同一窝里孵出来的坏蛋,同一棵树发出来的烂芽,还像塔斯马尼亚獾似的总是集体行动,挟带滚滚烟尘由街道这头晃到那头。你要是不幸在街上看到这团烟尘朝你这边滚来,你总要往旁边靠一步,暗自祈祷他们快快找上别人,或是干脆像阵疯狂而盲目的旋风呼啸而过,压根儿不曾注意到你的存在。  事实上,虽然布兰登打从出娘胎以来就一直待在平顶区,但他却也是要到了和凯蒂暗中交往以后,才终于搞清楚他们总共有几个人:身为老大的尼克被判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给投进沃尔波监狱六年后才终于假释出狱;威尔是老二,根据凯蒂的说法,是个性最好、最宠爱她们几个外甥女的;再有是查克、卡文、艾尔(外人常常把他和威尔搞混了)、吉拉德(他也是刚刚才从沃尔波被放出来的),最后才是斯科特。斯科特是他们母亲生前最为宠爱的幺子;他不但是唯一去上了大学(而且还毕业了)的萨维奇兄弟,也是唯一没有和其他兄弟一起住在这幢三层楼公寓里的一个——原来住在一楼与三楼的房客被吓得连夜迁往他州后,萨维奇兄弟便成功地霸占了这整幢楼房。  “我知道他们在外头的名声,”凯蒂这么告诉布兰登,“但他们私底下其实都是好人。嗯,除了斯科特。他实在有些难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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